第二十七章(第2/2页)

“一天早晨,我母亲来到我房间,让我起床,穿好衣服。我们要去看我姨妈或者别的什么人。我本该穿裙子,但我却想穿牛仔裤。也不是要去什么正式场合——我们只是吃顿饭而已。但是她却小题大作,朝我大吼:‘你不配做我的女儿……’你能想象那种场面的。于是,我拿上背包,就离开了。我担心再也找不到丹尼尔了。但我记得他曾告诉我,那个星期他会在圣克鲁斯,出现在木栈道旁的一个跳蚤市场上。”

木栈道是海边著名的游乐场。很多年轻人会去那儿玩,呆上一整天。丹斯心想,如果丹尼尔·佩尔想要寻找猎物的话,那里真是一个绝妙的捕猎点。

“所以,我就沿着1号公路搭了一段车,就在那里找到了他。他看见我显得很高兴。我觉得我父母从没流露过这样的情感。”她笑了一声。“我问他能否给我提供一个安身之地。我对这种带有暗示意味的问题觉得挺紧张,但他说:‘这没问题。和我们住一起吧。’”

“在锡赛德吗?”

“嗯,我们在那里有一幢小平房,很不错。”

“你,萨曼莎,吉米和佩尔吗?”

“是的。”

她的身体语言告诉丹斯,她的这段回忆非常美好:双肩放松,眼周出现细小的皱纹,说话时双手做出相应手势,这些都强调了说话的内容,暗示出说话者对所说内容的强烈反应。

琳达再次拿起茶杯,抿了一口。“无论报纸上怎么说——邪教、滥用毒品——这都是假的。那里确实是个家,很温馨。我是说,根本没有毒品,也没有烈酒。有时吃饭时会喝一些葡萄酒。哦,那感觉真好。我喜欢周围的人能看重你的本色,他们不想改变你;相反,他们尊重你。我负责操持家务。就像母亲的角色,我猜你可能会这么说。这样我就彻底翻了身,成为了主宰者,有自己的主见也不会遭人呵斥,这样的感觉真好。”

“那些犯罪行为怎么解释呢?”

琳达有些紧张。“确实有过犯罪行为。有一些。但不像人们说的那么多。有一些店内行窃什么的。我从来都不喜欢这样,从来都不。”

她做出一些抵赖的手势,但丹斯觉得她没有撒谎;之所以她表现出表意压力,是因为她试图将犯罪的严重性降低到最低限度。丹斯很清楚,“佩尔家族”犯过比店内行窃更为严重的罪行。这些罪行包括入室行窃、巨额盗窃以及偷包和扒窃行为——这些罪行都是针对人身的威胁,依据刑法法典,它们比针对财物的罪行更为严重。

“但我们别无选择。作为‘家族’的一员,你必须参与其中。”

“跟丹尼尔一起生活感觉怎么样?”

“不像你想的那么糟。你只要按他说的做就行了。”

“那么,如果你不这样做呢?”

“他从不会伤害我们。没有肉体上的伤害。多数情况下,他会……疏远你。”

丹斯想起凯洛格关于邪教头目的描述。

他会威胁说要疏远他们,这是一种很有力的武器。

“他会不理你。你就会觉得很害怕。你也不知道这会不会是自己的末日,或许你会被赶出家门。我在教堂工作的同事曾告诉我电视上在播放一些真人秀节目,例如‘老大哥’和‘生存者’,我觉得有些相似。”

丹斯点点头。 棒槌学堂·出 品

“她说这些节目很流行。我想,这就是人们为什么这么痴迷的原因。一想到会被踢出‘家族’,人们就会觉得很恐慌。”她耸耸肩,抚弄了一下胸前的十字架。

“你被判的刑期比别人都长,那是因为你有毁灭证据的行为。这是怎么回事?”

那女人的双唇紧绷。“很傻,很慌张。我只知道丹尼尔打来电话,说吉米死了,说在他们会面的房子里出了些事情。我们得收拾行李,准备离开,警察可能很快就会来追他。丹尼尔把所有关于查尔斯·曼森的书籍和剪报之类的东西都放在卧室里。我在警察赶到之前烧了一些。我想,如果他们知道佩尔拥有这些关于曼森的东西,那么事情可能会更糟糕。”

丹斯想起检察官是如何利用查尔斯·曼森的问题来帮助自己赢得审判的。

针对丹斯的问题,琳达聊了很多关于自己目前生活的情况。服刑期间,她开始变得极其虔诚。出狱后,她搬到波特兰,并且在那里找到一份工作,为当地的新教教会工作。她之所以加入该教会,是因为她哥哥在那里做执事。

她曾经在波特兰和一个“非常好的基督徒”约会,还做过保姆,事实上,是帮她哥哥和嫂子照看领养的孩子。她自己也想领养孩子——她身体不好,不能生育——但因为有犯罪前科,所以想要领养是很难的。她以一种总结性的口吻补充说:“我没有多少物质上的享受,但我热爱我的生活。这是一种富足的生活,当然我指的是那种健康意义上的富足。”

敲门声打断了她们的谈话。丹斯的手伸向她那把沉甸甸的手枪。

“我是TJ,老板。我忘了暗号。”

丹斯打开门,年轻的探员带着另一个女人走进房间。她身材瘦削而高挑,大约三十五六岁,肩上搭着一只皮制的背包。

凯瑟琳·丹斯起身跟“佩尔家族”的第二位成员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