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孙梅的日记

方木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里了。

闭合性颅脑损伤。踝骨骨折。呼吸道轻度灼伤,身上还有部分地方被烧伤。

入院的第二天,方木在时而清醒,时而昏迷的情况下,向邢至森断断续续地讲述了当晚发生的所有事情。

结果是:从早到晚,都有两个面色阴沉的警察在病房门口来回巡视。

邢至森对此直言不讳:警方已经把方木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方木提到的那把军刀,在现场没有找到。

所有的人都死了,只有你还活着。原因不言而喻。

某天深夜,方木突然惊醒了。

病房里满是呛人的烟雾,门外隐隐可见闪动的火光。

着火了。

方木想大声呼喊,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来,身体仿佛被捆住一般动弹不得。

万分焦急中,方木突然认出头顶是熟悉的老五的床板。

他一下子停止了挣扎。

我在352寝室中……

门被轻轻地推开了。

先是一只被烧得皮开肉绽的手,然后是一个焦黑的身体,已辨不清五官的脸。

胖胖的,是祝老四。

他走到方木的床前,默默地站住。

接下来是被烧得只剩下短短一截的王建、面庞破碎不堪的孙梅。

然后是一个穿着白袍的女孩,手里捧着一颗长发飘飘的头颅。

方木瞪大了眼睛。

你们……

死去的人们安静地站成一排,默默地看着床上的方木。

那些目光仿佛一张网,悄悄地箍在方木的身上,渐渐收紧。

方木感觉呼吸越来越困难。突然,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

其实,你跟我是一样的。

方木猛地扭过头去,吴涵躺在自己身边,眼睛只剩下两个空空的血洞,嘴唇已经消失,粘连着血肉的牙齿蠕动着。

其实,你跟我是一样的。

“不——”

方木的身体在床上痛苦地弓起,双手死死地抓住床单,口中模糊不清地呻吟着。

坐在床边的妈妈一跃而起,拼命按住方木的身体。

“别怕别怕,没事的,妈妈在这里。”

方木的眼睛猛地睁开,午后的阳光一下子刺进眼球。他怔怔地看着眼前眩目的白光,直到意识一点点回到身上。

是梦。

他一下子放松下来,立刻感到全身瘫软。

门忽然被撞开了,听到动静的两个警察冲了进来,身后还跟着邢至森。

警察高度戒备的样子彻底激怒了妈妈,她扑向邢至森,当胸猛推了他一把。

“你们要干什么!还怕他逃跑么?你们把孩子抓走吧,判他死刑吧!”

其中一个警察尴尬地抓住她的手,轻轻地推开她。

妈妈挣扎了几下,感觉实在无力抗衡,就放开手,趴在床边大声抽泣起来。

邢至森看看方木,转身对两个警察耳语几句。那两个警察连连点头,转身离开了病房。

邢至森走到床边,俯身拍拍妈妈的肩膀。

“大姐,您别这样。方木没事,我们已经排除对他的怀疑了。”

“真的?”妈妈抬起满是泪痕的脸,眼神先是惊喜,后是委屈,“我都说了,不是我们小木干的,你们就是不相信……”

说着说着,她又呜咽起来。

“是啊,大姐。已经搞清楚了,跟方木没关系。”邢至森抓起搭在床头的毛巾,“快擦擦脸吧,瞧您,都成什么样了。”

妈妈吸着鼻子,不好意思地抓过毛巾,在脸上抹了两下。

“我去洗洗脸。”她有些不放心地看看方木。

“没事,您去吧,我在这里照看他。再说,”邢至森转过头,看着躺在床上的方木,“您的儿子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

妈妈的眼睛里浮现出骄傲的神色,仿佛在说“那当然”。接着,她拢拢头发,转身出去了。

邢至森在床边坐下,手搭在被子上。

“怎么样?”

方木没有马上回答。他的眼睛始终盯着天花板,眼神空洞落寞。仔细看去,似乎还有一丝尚未消散的恐惧。

良久,他微微地点了点头。

邢至森暗自叹息。他把脸埋在手掌里,用力地搓了几下。

“我们已经排除了你的嫌疑。”

“唔。”

方木的无动于衷让邢至森有些尴尬。他从口袋里拿出一盒烟,抽出一支叼在嘴上,想了想,又插回烟盒中。

“你是不是还在埋怨我?”

方木毫无反应。

“对不起。那晚我在郊区……”

“我没有埋怨你!”方木突然开口了,“我没有埋怨任何人。”

是的,我没有理由埋怨任何人。

是我发现了借书卡。是我没有及时赶回学校。而我,是和他极为相似的人。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就是他,他就是我。他是凶手,我也是。

邢至森低下头。片刻,他发出一声长叹,开始在随身带来的提包里摸索。须臾,他把几样东西放在床头。

“我们在孙梅家里发现了这个。”

方木第一次扭过头来。那是三个硬皮的笔记本。其中一个质地精良,价格不菲,另外两个是十分普通的便宜货。

“这是什么?”

“孙梅的日记。在这里,我们发现了一些重要的证据。所以,排除了你的嫌疑。”

邢至森看到方木目不转睛地盯着日记本,不由得笑了笑。

“想看看么?”

方木的目光从日记本转移到邢至森的脸上。虽然他没有说话,然而,邢至森在他脸上看到了曾经熟悉的东西。

坚强与狂热。

“你看看吧,不过要保管好。”邢至森站起身来,冲他挤挤眼睛,“反正我也不是第一次违犯纪律了。”

他顿了一下,脸色变得凝重:“而且,你有权知道真相。”

邢至森把手放在方木肩膀上,用力捏了捏。

“方木,”他盯着方木的眼睛,“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你始终比我想象的要坚强,别让我失望。”

说罢,他就拉开门,走了出去。

第一本日记。

1998年7月14日。晴。

今天是克俭的忌日。心情不好。

上午请了假,带着凡凡给她爸爸扫墓。给她穿上了孩子爸爸最喜欢的那件小花格裙子。当时好贵呦,要一百多块钱,可是克俭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了。

这一幕,好像就发生在昨天似的。

凡凡已经9岁了,裙子有点小,撑在身上紧绷绷的。

孩子长大了,不像前两年,扫墓的时候像春游一样,只顾自己东跑西跑地玩。今天不仅很安静,还给爸爸磕了两个头。

1998年7月29日。小雨。

后勤处带来了一个男孩,叫吴涵,说是勤工俭学的大学生。人长得瘦瘦的,营养不良的样子。

我不太高兴,说是帮助我管理舍务,却分给我一个这么瘦小的,能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