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2/5页)

这也突然让我想到,我似乎一直在装腔作势,借着些我遗忘已久的往事把自己塑造成悲剧人物。那么,让我们轻松点看待事情,也对无法改变的事实一笑置之吧。你知道我的职业:我曾经是个算命师、假灵学家、占星学家以及魔术师。我初抵芳雷宅园的那一晚不经意地给了暗示。然而我扮演过太多角色,有过太多个方便的化名,对于是否被识破我倒并不怎么担忧。

我很雀跃地向你保证,少了双腿对于我的事业其实是个恩赐。虽说我别无选择。但是义肢总是一项阻碍;我想我从来就没真正学会适当的操作。早先我学会用双手来移动身体,我敢说,速度极快而且灵活。不必我说你也想得到,这对于我的假灵媒事业相当有帮助,同时也让我能够为观众制造种种奇幻的效果。想一想,你会明白的。

每当我使用这类技巧时,我习惯在义肢和长裤里头穿戴塞有橡皮垫的闭口短裤,这可以充当我的腿,而且无论在哪一种地面都不会留下痕迹。由于快速换装是非常必要的,我也练就了在35秒钟之内取下或者装上义肢的功夫。

当然,这也正是我能够操作那个机器人偶的一项单纯却又无比难堪的秘密。

话说,历史总是不断重演。这类事情不只可能曾经发生过,它的确曾经发生过。你可知道,博士,这就是坎普林和马杰尔所发明的下棋机器人偶的操作方式?只要找个像我这样的人作为助手,进入人偶的底座盒子里头,就能让这些玩意儿风靡欧洲和美洲长达50年之久。既然这骗术连拿破仑和菲尼亚士·巴纳姆(译注:Phineas Tailor Barnum为19世纪著名演艺经理人,专办怪异节目及展览)这些大人物都无法识破,那么倘若它也骗过了你,你也不必觉得难过。事实上,它并没有能瞒过你,听你在阁楼上给的暗语,我就明白了。

我非常确定这就是17世纪黄金女巫的秘密。现在你该明白,为什么我那可敬的祖先汤玛斯·芳雷以天价买下它并且发现这秘密之后,这个机器人偶会被冷落至此了吧?他们把这东西的内部秘密告诉了他,而就像所有发现了这秘密的人一样,他惟有震怒。他以为他得到的是个宝贝。谁想到他花钱换来的只是个精巧的骗人玩意儿,除非他能够找个身材特殊的人来操作,否则根本无法拿来唬他的朋友。

它的原始操作方式是这样的:如同你看过的,对于像我这样的人来说,它内部的空间够大了。你进入人偶的“沙发”或者底座盒子之后,关上门,随着门的关闭,控制着人偶操作的盒子顶端会开启一扇小窗。这盒子里——只是简单的机械原理——有十几支连接着人偶手臂和身体的连杆。机器人偶的膝盖有隐藏式小孔,可从内部打开来的,让操作者看见外面。马杰尔的人偶就是因为这原理所以懂得下棋;100多年前的黄金女巫也是由于这原理因此能够弹奏西塔琴。

不过黄金女巫的引人之处还是在于,藏在它盒子里头的操作者能够隐身不被看见。我想这是黄金女巫的发明人比坎普林高明的地方。在表演开始的时候,魔术师会打开盒子,让观众观察它的内部,见证它的确是空的。那么,操作者是用什么方法钻进去的呢?

我不需要告诉你。就凭案发隔天你在阁楼上所说关于表演者服装的那番话——谨慎地针对我而来——我已明白你非常清楚;这让我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众所皆知,魔术师的传统服装包括一大件画满象形文字的长袍。黄金女巫的发明人只是借用了它的原理——这原理后来也被拙劣的印度魔术师沿用——就是拿这长袍来掩入耳目。就印度魔术师而言,是让一个小孩爬进一只隐藏的篮子里去;就黄金人偶而言,是让操作者趁着魔术师在灯光昏暗中舞弄长袍的瞬间钻进机器里头。我自己就曾经在许多次表演当中成功地使用这项技巧。

说到这里我必须再回溯一下我的生涯。

我最成功的角色是在伦敦扮演的“阿力曼”——希望你能原谅我拿一个祅教恶魔的名字来为一个埃及人命名。可怜的魏凯,你绝不可以怀疑他和我这桩丑事有所沾染,因为他直到今天都还不知道我就是那个曾经受他悉心照料的长胡子侏儒。他在那件诽谤案当中庄重地为我辩护;他真心相信我拥有超灵能力;当我以失踪爵士的身份再度出现的时候,我想,聘他担任我的法律代理人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推事先生,那桩诽谤案至今仍让我耿耿于怀呢。我热切期待我有机会在法庭上展现一下我的超灵能力。要知道,我的父亲和法官曾经是同学;我准备在证人席上进入神迷状态,然后向庭上道出有关他的种种真相。我父亲在90年代的伦敦社交界颇负声望:这对阿力曼在顾客面前展现洞察力的贡献事小,对于他想要揭露的争议性话题影响事大。不过我的性格弱点之一就是无法抗拒戏剧效果的引诱。)

我的故事也就是从阿力曼这个角色开始的。

我本来不知道“约翰·芳雷”竟然还活着,更别说他还摇身一变成了准男爵——约翰·芳雷爵士,直到有一天他走进我在半月街的咨询室,对我说出他的烦恼。我没有当着他的面嘲笑他,这是事实。这种巧合就连基度山都不敢奢想会发生吧。但是我想,我是说我想,在替他的躁热心灵涂抹香膏的同时,那阵子我也着实让他过得相当忐忑不安吧。

无论如何,我和他巧遇这件事的重要性还不及我和茉莉的重逢。关于这个话题我的心神恐怕是过于动荡,以致无法谱出温柔的诗篇来。你看不出我们俩是同类吗?你看不出茉莉和我一旦找到了彼此,就会厮守直到世界的尽头?这种爱是一触即发、彻底而且令人目盲的;蕴含着一种炽烈的调性;借用美国一种叫做“红狗”的消遣游戏的说法:“喊高、喊低、非赢即输。”我必须大笑两声,否则我恐怕会开始忘情地吟唱起情诗来了。她并不觉得(当她发现时)我的身体缺陷是可笑或者可憎的。我没有在她面前重弹钟楼怪人或者野兽悲歌的滥调。提醒你,不可以为那些灵魂阴暗者的爱情不如那些高尚纯洁的爱。冥府之王哈得斯的爱不仅和奥林帕斯山之王宙斯的爱一样真诚,而且滋育着大地;然而宙斯这可怜虫却只能化身为天鹅或者一阵黄金雨才能到处出巡。我很感谢你对于这个部分付出了关注。

当然,这整件事情是我和茉莉策划的。(你不觉得有些诧异吗,我和她在宅园的那场厮杀略嫌过火了些?她对我的屈辱说得太急,而我的嘲讽也刻意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