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模仿犯

有人提出,对每一事物有三类问题,即:是否存在?是什么?是怎样?当我听到这一连串声音时,虽则这些声音已在空气中消散,但我已记取了它们的影像。至于这些声音所表达的意义,并非肉体的感官所能体味,除了我的心灵外,别处都看不到。我记忆所收藏的,不是意义的影像,而是意义本身。

——奥古斯丁《忏悔录》

1

下午六点半的光线恰到好处,冯阳走下一八八路公交车的时候,就像落在一片夕阳中央。他朝西行,能清楚地看到阳光一点点地下沉。

南禺区是外来人员的聚集地。这个城市充满了机会,也滋生了欲望。城外的人挤进这围城,都以为即将步入天堂,却不知道建造巴别塔的艰辛。于是,他们比本地人更卖力地工作,企图摆脱原来凄惨的命运。逢年过节时,他们会以鼓鼓的红包为荣,坐在开往家乡的火车上谈笑,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神采。

正如一个评论家说的,这些人,是在为他们的名字而奋斗。

当然,奋斗的结果有好有坏,南禺区就是鲜明的佐证。这里的外来人员贫富差距悬殊,因此这里既有密集的廉租房,也有豪华的小别墅——在同一个区域中出现这样两种形态的建筑,也算是独特的景观。

一辆宝马从冯阳身边呼啸而过,溅起一摊积水。不远处,一群小孩争抢着一个空的可乐罐子,放在路面坑坑洼洼的地方,模拟一艘舰艇。

下午刚下过一场暴雨。八月有台风的日子,天气比女人的脸变得还快。

冯阳想起晓云,自从经历国外那起人质劫持事件后,两人的关系迅速升温,约会频频——不过仍然只限于吃饭、看电影之类,仅仅是约会的频率增加了,彼此并没有进一步的表示。

需要如何突破呢?冯阳毫无头绪。

正胡思乱想着,冯阳已经走到了兰桂街一三七号。这是一栋两层的洋楼,与这条街的其他洋楼对比,它的外部装修显得相对低调。

冯阳跨过警戒线,一个警员嬉皮笑脸地迎上前去。“冯警官大驾光临,简直让这里……那叫什么来着?哦,是‘蓬桦生辉’!你今天不是休假了吗?怎么为了这区区一桩自杀案,还大老远地跑到这里来了呢?”

冯阳白了他一眼。“作为警察,需要有两个‘专’。一是‘专业’,类似‘蓬荜生辉,这样的中学词汇,建议你‘温故才去知新’;二是‘专注’,在没有足够审慎的审视前,即使是自杀案也要当做谋杀案来看待,哪怕最终确定它确实是一起自杀案。”

那警员涨红着脸把冯阳引进屋子里,两人直奔一楼靠南边居中的房间。房内已经有五个警察,其中有个瘦高个儿像只猎犬一样匍匐在地上,搜寻着什么。尸体平放在一旁,法医正在做检查。冯阳瞥了一眼,看到死者脚上穿的是室内用的棉质拖鞋。房间中央的顶部有一盏大吊灯,其中几个灯泡好像是坏了。不知道是否曾有人嫌光亮不够充足,书桌和装饰架上都摆放了烛台,烛台上的蜡烛已经燃尽。吊灯与朝南的窗户之间有一个挂钩,垂下的绳套还在轻微晃悠。

“什么情况?简单说说。”冯阳问道。

“死者何彩玲,女,三十八岁,是这里段家的女主人。这个挂钩原本是用于悬挂一件青铜装饰品,据说能承重六十公斤左右,又据说去年应女主人要求把装饰品卸下,只剩光秃秃的一个挂钩。没想到何彩玲竟然利用它绑上绳子上吊……哦不,在没有得出确切的自杀结论前,应该说,没想到何彩玲竟然被绑在挂钩上的绳子勒毙身亡……另外补充一点,何彩玲体重五十五公斤。”

冯阳笑着拍拍那警员的肩膀。“呵呵,别紧张,其实你要坚持说她是自杀我也不会反对,只不过我很好奇,为什么你这么快就得出结论了呢?”

那警员又涨红了脸。“是高德刚才说的。”

“高德?”冯阳嘴里咀嚼着这个名字,感觉这发音有点像英文的“God”。

“是我,”猎犬一般的瘦高个儿缓缓直起身子,“我是省里派过来协助冯警官办案的,暂时顶替参加三个月封闭培训的郑晓云警员。”

“那你在这三个月内就相当于是我的助手了?”

“正是,我在美国曾就读犯罪心理画像专业,希望我的专业和微薄的办案经验能帮助到你。”

“好吧……那么是你的专业和微薄的办案经验告诉你,这是一起自杀?”

“我认为是。”高德突然收起刚才毕恭毕敬的神态和那些很“官方”的腔调,“根据我刚才的观察,死者生前没有任何搏斗痕迹。她的颈部勒痕很深,只有一条,不像平时的勒毙案件那样——由于死者的挣扎在主伤口周围留下较多细微的擦伤。目前我怀疑死因是椎骨动脉破裂导致的窒息,这个还需要等法医的尸检报告出来才能进一步确认。死者身高一米五八,死前应该用力踢翻了踩在脚下的红木椅子。椅子的倾斜呈自然状态,而且翻倒位置处于腿长与腿部力量能企及的范围。挂在吊钩上的麻绳就在这座楼的储物间里,属于自有物品。我问过钟点工,她每天都要来清洁一次,而在今天清洁之前,命案已经发生。当时屋里‘主干道’和这个房间的瓷砖地板上并未留下任何外来脚印——这里的主人进屋后都会换上室内用的棉质拖鞋,对钟点工的要求亦如此,但据说主人对客人并无特别要求。也就是说,客人有可能会穿着脏兮兮的皮鞋踩进来,就像我们现在这样。因此我初步推测,死者应死于自杀;如果是谋杀,凶手范围也至少是亲人或熟识的朋友。”

冯阳有点吃惊地看着高德。“没想到你的专业和那点‘微薄’的办案经验如此了不起!我很钦佩你细致的前期勘察,这个案子要放在平时,我会尊重你目前的观点,但你要明白,现在是‘非常时期’,大意不得。”

“冯警官,你指的是近期发生在南禺区的连环勒毙案吧?”

“没错。你应该有所耳闻,最近南禺区在短短三个月内发生了五起针对女性的勒毙案件,手法相似度极高,而且凶手用绳索勒死受害者后,都将她们悬吊在高处,就像古代的绞刑——我们内部称呼这个连环杀手为‘南禺绞刑官’。因为五名死者均为家庭财产超过三百万元的常住居民,所以我们怀疑凶手有‘仇富’心理。而眼下这一桩,又是一个住洋楼的女性,因此在尸检报告和最终鉴定书出来之前,我都不愿意下自杀的结论。”

“冯警官,对‘南禺绞刑官’我不仅有所耳闻,而且,我这次来协助你的另一个目的就是帮你一起解决这起连环凶杀案。你刚才所说的或许没错,但我想表达两个不同的观点。一是针对‘仇富’心理,我个人并不太认同。根据我阅读过的相关材料,有一名女性死者生前是妓女,由于职业要求,她不得不衣着光鲜;还有一名女性死者其实只是早年风光,近年来已经江河日下,欠了一屁股房贷和债务。‘南禺绞刑官’既然可以在受害者独立行动之时下手,证明他一定弄清了受害者的生活习性,那他也一定会看到上述两个受害者身边的‘客人’或者债主——如果只是仇‘富’,这两人未必能进入此列。二是针对你说的眼下这起案件与连环勒毙案的关联性,我个人也并不太认同。根据我对连环勒毙案五名死者基本信息的综合分析,发现了一个共通点,那就是五人的年龄都在五十岁以上。虽不能确定年龄是连环杀手筛选受害者的标准,但我从犯罪心理学角度判断,凶手已经展示出对于这个年龄段受害者的偏好。而今天这房间里面的死者三十八岁,又天生一副娃娃脸,看上去才三十岁出头,很难想象会被纳入‘南禺绞刑官’的侵害目标范围。这就有点类似美国六十年代发生在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绞杀手’案件,犯罪心理画像专家小组把十三名被害者分成了两组,一组是年老妇女,一组是青年妇女,认为前一位凶手是一名独居但对母亲怀有憎恨情感的男子,后一个凶手则是一名同性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