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栾斯的叙述(第2/3页)

栾斯很快就出来了,但是因为好梦被我们搅了,所以显得不是很高兴,他说:“我已经向局里报告过了。”

福尔摩斯从衣袋里拿出一个半镑的金币,若有所思地在手里摆弄着,他说:“你能从头到尾再详细说一下吗?我们想听一听。”

栾斯目不转睛地盯着那枚金币回答道:“我很荣幸为你们效劳。”

“那就告诉我们事情发生时的详细经过吧。你想怎么讲都行。”

栾斯皱起眉头坐到马毛呢的沙发上,好像要努力把一切都想起来,确保在叙述的过程中不出现遗漏。

他说:“这事我得从头说起。从晚上十点到第二天早上六点是我当班的时间。晚上十一点钟的时候,白哈特街发生过一起斗殴,除此之外,我负责的地区都很平静。夜里一点的时候就开始下雨了。这时我遇到了亥瑞·摩契,他负责的地区是在荷兰树林区一带。我们俩就在亨瑞埃塔街的转角站着聊天。后来大约是两点或者两点多一点的时候,我想该去再转一圈了,看看布瑞克斯顿路是不是没什么事。那条路又难走又偏僻,除了一两辆马车之外,一路上连个人影都没看见。我就那么慢慢溜达着,心里想着要是能有点热酒喝该有多美。这时,忽然看到那座房子的窗口射出点点的灯光。我知道劳瑞斯顿花园街的两所房子一直是空着的,其中一所的最后一个房客因为伤寒还死在了那里,但是房主还是不愿修理阴沟。所以当我发现那个窗口的灯光时,被吓了一大跳,担心发生了什么怪事。等我走到房间的门口——”

“你就停在了那里,然后又转身回到了小花园的门口,”我的同伴突然插嘴,“你为什么要走回去呢?”

栾斯吃了一惊,几乎跳了起来,他的脸上满是惊讶的神色,瞪大了眼睛瞧着福尔摩斯。

“天哪,一点儿不假,可是先生,”他说,“您是怎么知道的?天晓得!您看,当我走到房门的时候,那时我孤单一人,我觉得最好还是去找个人和我一起进去。人世上的东西我倒是不怕,但我那时候忽然想起了那个得了伤寒病死去的房客,他不会是正在检查那个要了他命的阴沟吧!想到了这个,我吓得转身就走,于是就又回到了大门口,想看看是不是还看得见摩契的提灯。但连他的影子也没看见,更别说其他什么人了。”

“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吗?”

“没看见有人影,先生,连条狗都没瞧见。我只好壮着胆子,又走了回去推开门。里面非常安静,于是我就进到那间有灯光的屋子里去察看。当时壁炉台上点着一支蜡烛,还是红色的,烛光忽明忽暗,烛光下就是——”

“好了,剩下的情况我已经知道了。你在屋子里走了几圈,还在死者旁边跪下来,然后又去试着推厨房的门,后来——”

听到这里,约翰·栾斯突然跳了起来,他的脸上满是惊惧,眼神中还流露着怀疑的神色。他大声说道:“您在那时候躲在哪里,怎么会看得一清二楚?依我看,这些事您本来是不应该知道的。”

福尔摩斯笑着拿出他的名片,隔着桌子丢给栾斯。“可别把我当做凶手抓起来,”他说,“我不是狼,但是是一条猎犬。关于这点,我想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先生都会为我证明的。那么,请接着往下讲,后来你又做了些什么呢?”

栾斯又坐回到沙发上,但是看起来依然对我们保持着怀疑。“走到大门口,我就吹起了警笛。摩契和另外两个警察都顺着声音跑了过来。”

“当时街上没有人吗?”

“是呀,正经点儿的人在那时候早都回家了。”

“为什么这么说?”

警察笑道:“我这辈子见过无数的酒鬼,但是还从来没有见过像那个家伙喝成那样的。我出来的时候,他正靠在门口的栏杆上,放开嗓子唱着考棱班[4]唱的小调或是那一类的东西。他简直连站都站不稳了,真没办法。”

“那个人什么样?”福尔摩斯问。

被他这么一打岔,约翰·栾斯显得有点不高兴。他说:“那是个少见的酒鬼。要是我们没碰到那么要紧的事的话,一定会把他送到警察局去。”

“那个人的脸和衣服,你有什么印象?”福尔摩斯又忍不住插嘴问道。

“我确实留意了,因为当时我还和摩契搀扶过他。他的个子很高,红脸,下边留着一圈——”

“行了。”福尔摩斯大声说道,“后来呢?”

“我们当时那么忙,谁会有工夫去管他。”栾斯回答说。

然后这位警察又非常不满地说:“我敢打赌,回家的路他还记得很清楚呢。”

“那人穿的衣服什么样?”

“外衣是棕色的。”

“手里拿着马鞭子吗?”

“马鞭子?没有。”

“他一定扔掉了,”我的伙伴自言自语,“后来你注意到有辆马车过去吗?”

“没有。”

“这个半镑金币是你的了,”我的同伴说着就站起身,戴上了帽子,“栾斯,我看你今后在警察这行里永远不会高升了。你那个脑袋不该只是个摆设,多少应该有点用处。昨天夜里你原本能够捞个警长干干的。你扶过的那个所谓的酒鬼,正是这件复杂案子的线索,我们现在正在找他。这会儿说什么都没用了。告诉你,事实就是这样。走吧,医生。”

说着我们就一起往回走找我们来时坐的马车,只剩下那个警察不安地站在那里摸不着头脑。

我们乘着马车回家的时候,福尔摩斯不停地骂道:“这个蠢货!想想看,撞到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居然能眼看着那人溜走。”

“我可是坠到五里雾中了。当然,那个警察所说的那个人和你所指出的那人的情况正好吻合,但是他明明都走掉了,为什么还要回来呢?如果是罪犯的话,为什么会这么做呢?”

“戒指,华生,他就是为了那个戒指回来的。咱们如果没有其他的法子捉住他,就可以用这个戒指当诱饵,有了戒指就能让他上钩。我会捉住他的,华生——打个赌怎么样?我敢下二比一的赌注,我完全能够逮住他。而这一切我还应该感激你呢。如果没有你,我大概还不会去那里,那样的话,我就会失掉这个绝佳的研究机会了。咱们把它称为‘血字的研究’怎么样?不妨使用一些华丽的辞藻,在平淡枯燥的生活当中,谋杀案就如同若隐若现的红线,贯串其间。而咱们的工作就是要去将其从生活中清理出来,使其彻底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咱们先去吃个饭,然后还要去听诺曼·聂鲁达的音乐。她的指法和弓法简直是绝了。她演奏肖邦的那段曲子叫什么来着?啦——啦——啦——啦哩——啦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