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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识罗兰德,他从未在我的法庭上露过面,因此我便开始在网上搜索关于他的信息。“维基百科”没有他的词条,不过我在《弗吉尼亚律师周刊》[14]上找到了一篇介绍他的文章,旁边还配有两张照片。

其中一张照片拍的是他正站在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前,把整个门框都撑满了。他简直就是个巨人,身高至少得有六英尺八英寸[15]。他肤色黝黑,黑色的眉毛非常浓密,而脑袋上却光秃秃的。他的衬衣袖子卷了起来,露出肌肉发达的小臂。他就像是动物群体中强壮的雄性首领,居高临下地俯视着相机镜头,仿佛这小玩意儿是他接下来将要征服抢夺的战利品。

另一张照片拍的是他正搂着妻子,那个女人腰肥体圆,块头也很大。

据这篇文章说,八十年代时他是弗吉尼亚大学篮球队的队员,并且得到了去欧洲打职业赛的邀请,但是为了上法学院,他拒绝了。他把对运动的热爱转移到了打高尔夫球上,并曾经在两杆之内就获得了参加全美公开赛[16]的资格。

身为律师,他常年主攻专利法,最厉害的特长便是将复杂的高科技案例的案件描述转化成非职业法官[17]和陪审团能充分理解的措词表达。

文中引用他的话说:“当年我打篮球时,有幸遇到了几位杰出的教练。他们是非常优秀的老师,能把各种概念都解释得清晰明了,因此队员们也个个心悦诚服。庭审也是如此。我就是在引导陪审团接受我的观点。”

文章里还写到了他的一些个人信息。他住在纽波特纽斯,家中有妻子和两个十几岁的孩子。放假时,他会去打猎和钓鱼。文中绝大部分的内容主要是按照时间顺序细数他在法庭上取得过的胜利。几年前,弗吉尼亚州黑人律师协会还授予了他“年度律师”的荣誉称号。

但有趣的是,虽然这篇报道显得辉煌耀眼,但是我却能感觉到罗兰德·希曼斯的野心远远未得到满足:他打过美国大学篮球联赛,但是却没能打入美国职业篮球联赛[18];他的高尔夫球技可以击败乡间俱乐部的人,但是职业选手只要几杆就能赢了他;就连他那些法律上的成就,虽然属实,却总显得欠一些火候。终于,在经历了多年的辛苦打拼后,他迎来了这个千载难逢的良机。一旦成功,他就能名垂青史了。

这样一个人,会不顾一切全力以赴地抓住机会吗?

当然。他一定会。

我不会对巴纳比·罗伯茨放松警惕,但是我觉得罗兰德·希曼斯才是我要找的人。

[1] 他汀(statins):一种降血脂的药物。研究表明,他汀可以降低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2] 婴儿潮(baby boom):指在某一时期及特定地区,出生率大幅度提升的现象。美国的婴儿潮时期通常指“二战”后1945-1961年间,在此期间,全美有超过六千五百万婴儿出生。

[3] PCSK9:中文全名为“前蛋白转化酶枯草溶菌素9”,是一种由肝脏合成的丝氨酸激酶,会导致体内低密度脂蛋白累积。

[4] 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美国联邦行政管理部门之一,隶属于美国公共与卫生服务部的联邦机构,主要负责通过对食品和药品的监管来保护并促进公众健康。

[5] 立普妥(Lipitor):他汀类药物的一种,本名阿托伐他汀,“立普妥”是该药物的注册商标。

[6] 做空(sell short):股票、期货等投资术语。在股市上,当投资者对股价看跌时,可以从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借入股票并卖出,这些股票并非投资者实际持有,这种做法被称为做空或卖空。在实际交割前,这些售出的股票必须被重新买回归还给借出者。如果股价按预期下跌,那么股票购回价肯定低于之前的售出价,投资者就获利。反之,如果股价上涨,购回价高于之前的售出价,投资者就会遭受损失。

[7] 大卫与歌利亚(David and Goliath):指《圣经·撒母耳记》中记载的大卫与歌利亚的故事。歌利亚是一个高大的腓力士将军,带兵进攻以色列军队。由于他拥有无穷的力量,无人敢出来应战。最终,年幼的大卫打败了他,并在日后统一以色列,成为著名的大卫王。

[8] 约翰·列侬(John Lennon,1940—1980):英国摇滚乐队“披头士”(Beatles)的成员,常戴一副镜片为正圆形的眼镜。

[9] 切萨皮克(Chesapeake):美国弗吉尼亚州的一个独立市。

[10] 审前会议(Rule 16B Conference):依据《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16条B项,在开庭审判前,法院需召开一次或多次由当事人及其律师参加的审前会议,同法官做非正式交谈。目的是提高庭审质量,促进庭外和解。

[11] 当事方会议(Rule 26F Conference):依据《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26条F项,诉讼双方在提交诉状和答辩状后,应召开由当事双方代表律师参加的当事方会议,明确争议焦点。

[12] 马克曼听证会(Markman hearing):又名“释义听证会(Claim Construction Hearing)”,是一种美国地方法院的审前听证会。在专利案中,当原告提出专利侵权指控时,依照惯例,法院应举行马克曼听证会。其间,法官通过审查各方证据,确定专利声明中相关关键词的恰当含义。

[13] 马克曼诉威斯幽仪器公司案(Markman vs. Westview Instruments):美国最高法院1996年判例。该判例的焦点集中在“对于专利声明的解读究竟是法律问题还是事实问题”,其区别主要在于,法律问题是由法官判断的,而陪审团则负责判断事实问题。

[14] 《弗吉尼亚律师周刊》(Virginia Lawyers Weekly):首发于1986年,主要为美国执业律师提供法律信息,如今在纸质刊物之外,还提供网页版刊物及邮件订阅等服务。

[15] 1英尺约为30.48厘米。

[16] 全美公开赛(US Open):指美国一年一度的全国高尔夫公开锦标赛。

[17] 非职业法官(lay judge):指在民事诉讼的庭审中负责协助法官的人。

[18] 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始于1946年,是一个由北美三十支队伍组成的男子职业篮球联盟,为美国四大职业体育联盟之一,也是世界上水平最高的篮球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