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五十二号街一家无照经营的酒馆里,我斜身倚在酒吧柜台那儿,等待诺拉在邻近商店里购完圣诞节礼物;酒馆里有位姑娘跟另外三个人坐在一起,她这时起身朝我走来。她小小的个子,满头金发,无论是那张脸盘儿,还是那副穿着深蓝色套装的身材,都叫人看上去挺满意。“您是尼克·查尔斯吗?”她问道。

“是啊,”我说。

她伸出手。“我是多萝西·魏南特。您不认识我,可总该记得我爸爸克莱德·魏南特吧。您——”

“当然,”我说,“我现在记起你来了,那时候你还只是个十一岁左右的小姑娘,对不对?”

“对,那可是八年前的事了。听我说,您还记得当年您给我讲的那些故事吗?全是真事吗?”

“大概不完全是吧。你爸爸好吗?”

她笑了。“我正要向您打听呐。要知道,自从妈妈跟爸爸离婚之后,我们除了时不时从报章上见到一些有关他的消息之外,就没再听到他什么消息了。您也没见到他吗?”

我已经喝干杯中酒,便问她想喝点什么,她说来杯威士忌加苏打水。我于是要了两杯,然后答道:“没见到他,我一直住在旧金山。”

她慢慢说道:“我很想见见他,可这事要是让妈妈知道,她准会闹翻天,不过我还是真想见见爸爸。”

“是吗?”

“可他现在不住在河滨大道我们原来住的地方了。电话簿和城市指南里也没有他的姓名。”

“去找他的律师试试看。”

她脸上露出喜色。“那位律师叫什么?”

“叫麦克什么的——麦考利,没错儿,赫伯特·麦考利。他住在辛格大楼里。”

“借给我一个硬币,”她说,接着就去打个电话。没多会儿,她笑着转回来。“我找到他了。他就住在第五大道拐角那边。”

“你爸爸吗?”

“是那位律师。他说我爸爸到外地去了。我会去看望他的。”她朝我举起酒杯。“家庭重聚嘛。听我说,咱们何不——”

阿斯达跳起来,两只前爪扑到我的肚子上。诺拉牵着那条系狗的皮带,对我说:“今天下午它玩得可欢了——在劳德和泰勒商店里打翻了一桌子玩具,在萨克斯店里舔了一个胖女人的大腿,真把她吓坏了,还有三名警察轻轻爱抚过它呢。”

我给她俩彼此介绍一下。“这是我太太,这位是多萝西·魏南特。她父亲曾经是我的一位雇主,当时她才这么高。她父亲是个好人,不过性格有点古怪。”

“我当初就被他迷住了,”多萝西说,意思是指我,“一位名副其实、生气勃勃的侦探,我那时总跟在他身后,让他给我讲他的经历。他总骗我,我却完全相信。”

我说:“诺拉,你看上去很累了。”

“有一点。咱们坐一会儿吧。”

于是,多萝西·魏南特说她得回到她原来坐的那张桌子那边去,便跟诺拉握握手,叫我们哪天有空务必到她家去喝杯鸡尾酒,她们就住在克特兰公寓,她妈妈现在姓乔根逊了。我们表示乐意拜访,希望她有时间也一定来看望我们,我们下榻在诺曼底酒店,还要在纽约待一两个星期。多萝西拍拍小狗的脑袋就走了。

我们找到一张空桌子坐下来。诺拉说:“她长得蛮漂亮。”

“如果你喜欢这种类型,当然可以这么说。”

她朝我笑笑。“你居然还讲究什么类型?”

“只喜欢你这样的,亲爱的——棕色头发,瘦高个儿,透着淘气样儿的下巴。”

“可昨天晚上在奎恩家,那个跟你一块儿溜走的红发女郎呢?”

“胡扯,”我说,“她只是拉我去观赏几幅法国蚀刻画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