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里的囚犯(第3/4页)

“是不是记录器上安有插销,能不能用它控制开关。”

“没有插销。除非切断连线。”

坠落的车子上的连线没有被切断,这一点已经查明。

“车子是开动发动机走的?还是拉着或推着走的?从记录器的图纸上能分辨出来吗?”

“如果是长距离行车,不是车子自身跑动速度比较慢,就是因为驾驶技术的不同而有所异常;如果是短距离,那就没法分辨了,”

生产厂家验证的结果,根据记录器的图纸可以设想出三种情况:

1. 开始助跑之前,不知由于什么原因,司机停了一下车,然后再启动车子,从崖上坠落下去。

2. 犯人让被害者服用安眠药后,在坠落之前下了车,又用什么东西把加速器固定起来,然后推下悬崖。

3. 是两个以上的犯人把车子推下去的。

第一种情况可以考虑是自杀。在自杀之前停了一下车,然后重新下定决心的。而且表明在停车约1小时之内,人处于迟疑状态。

第二种情况是伪造事故常用的手法。可是,在车内没有发现把加速器固定起来的东西,如果是用被害者的脚固定的,那在助跑的时候,脚也会离开。如果犯人开着车在坠落前逃跑了,那车门应该开着。犯人在逃跑之后,再去关上车门,需要有相当高超的技术。在坠落的冲击下打开的车门又关起来,那种可能性是很小的。

结果以第三种情况最为切近实际。据推测:可能是利用自然坡度的滑力,加上两人以上的推力,总算冲破了护栏,在坠落时,碰到悬崖半截腰上,车子反弹起来,这才跳出离岸较远的海里的。

由此看来,可以设想当时有推车冲破护栏的“人力”,事故把犯罪的情况弄得更加复杂了。

沼津警察署为此设立了“大濑崎出租车司机坠车致死事件”(事故和他杀两种可能)侦查本部。

尸体经过检查后,送往静冈医院进行解剖,解剖结果证明是溺水致死,并发现肺泡里和储存在胃里的溺水,有与现场相同的浮游生物。

胃由于进入大量的溺水而膨胀起来,所以没有化验出安眠药、酒精和其他毒药。尸体上除有水中生物的啄食和受坠落时的冲击外,没有发现别的损伤、外伤和搏斗的痕迹。

(三)

外浦胜范在伊豆的海底被发现的消息,对厚木警察署和下田警察署的侦查本部是一个震动。两个侦查本部都不认为这是驾驶事故,而是某个认为此人活着对己不利的歹徒假造的事故,连人带车推到海里去的。

从外浦的裤子里取出了酒吧间的火柴,可以推测出千千岩的罪行。千千岩已移交到了检察人员手里,正在进行审讯。于是把那火柴拿到千千岩的面前,追问他与司机坠车事件的关系。

“请饶了我吧!我和司机确实没有任何关系。当时他正好路过,只给我排除了车子的故障。”千千岩带着哭腔说。

“可是,司机身上有你杀害的女老板店里的火柴。这不说明他从女老板那里得到了火柴吗?这就是说司机经过的时候,女老板还活着。后来他得知那女老板下落不明,这才发觉是你干的勾当,所以你才要堵住他的嘴的。”

“别说啦!司机当时根本没有抽烟。他给我的车子充了电,我给了他1万日元,他随即高兴地开车走了。烟都没有抽,还给什么火柴!”

“你的话叫人没法相信。为了300万日元,你不惜杀死从小同班的好同学,对一个目击了自己的罪行、又毫无任何关系的人,再杀他一个,这有什么办不到的呢!”

“别把我说得那么坏吧!我后悔自己干了坏事。可是,我没有做的事,决不包揽下来。酒吧间的火柴,只要到店里去,谁都可以拿走。说不定是司机到她店里去过呢!”

“那么我再问你,7月14日夜里,也就是出租汽车司机坠崖的那天,你躲在哪里?干了些什么?”

千千岩对这个提问没法明确回答。只是说看完电影之后回家睡了。可是,却没有任何足以证明的客观材料。外浦胜范是找到了,但他的死亡真相却仍是一个谜。

现场勘察、尸体解剖和车子检验等完了之后,有关的三个警察署的侦查人员,决定集中在沼津警察署,把在这以前搜集到的侦查材料汇集到一起,研究确定今后的侦破方案。

“三署会议”对犯人千千岩的说法持否定态度,可千千岩和外浦除了在现场相遇之外,别无接触。千千岩坦率地承认杀害了女老板,可又明显地后悔自己不该这么做;对杀害外浦这一点,他坚决否认。这种心理上的矛盾也阻碍了侦查人员下定判断的决心。

如果象千千岩供认的那样,外浦是在杀人之后经过现场的,那么外浦就不知道他的罪行。即使后来尸体被发现,知道有人犯了罪,也不会知道是千千岩干的。何况发现女老板的尸体,是在7月13日,第二天外浦就下落不明了。这时,她的身份还没有报导出来。

即使在千千岩作案之前经过那里,情况也是一样。而且这种时候,千千岩也许会停止作案。如果正好在作案的时候经过那里,那么,在那里就免不了会发生纠葛。可是,两人若无其事地分开了,外浦跟平常一样把车开走了。

“因为他心狠手辣,既然可以强奸并杀害女办事员,那么在作案现场相遇,当然就会毫不在乎。”有人这么说。但大家不同意这种看法。

“会不会是被杀害的女办事员的妹妹出来报仇呢?”又有人提出新的看法。

“她妹妹怎么知道外浦的住处呢?在我们推断出外浦时,他已经从热海失踪了。由于下田出租汽车公司要求追查,这才知道他已转移到了下田。”

“能不能设想外浦主动和死者的妹妹联系呢?”

“外浦为什么要主动去联系呢?”

“在奸污并杀害了姐姐之后,是不是想打妹妹的主意呀?”

“不能说没有这种可能性,但从犯人的心理来分析,有些勉强。即使有这种事,外浦也不会从自己嘴里说出他就是犯人。”

“会不会是空泽省吾?”又提出来一种新的看法。

“空泽为什么要杀害外浦呢?”

“跟死者的妹妹一样,空泽很爱女办事员,为了给心爱的人报仇。”

“可这跟妹妹的情况一样。空泽同样不知道外浦的住处。外浦也没有理由与空泽取得联系。”

“我认为有理由。”

“有什么理由?”

“假如外浦杀害了女办事员夺走了什么,其中又有能抓住空泽的把柄的东西的话……”

“即使抓住了空泽的把柄,可那是从女办事员那里夺走的,在威胁空泽的时候,还得承认自己是强奸犯。这对外浦来说,必须在冒着极大危险的同时,手中持有比强奸杀人罪更大的王牌。外浦有这种王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