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释的秘密(第3/3页)

这次与过去不同,被窃的机密是明显有损国家安全的国防最高机密。因此,国家机密法的促进派认为奇货可居,而把有所收敛的锋芒又露了出来。

反对派鉴于国家最高机密被窃,斗争的旗号黯然失色,没法再挥舞“明事的权利”这面锦缎大旗了。与外务省泄漏机密时不同,政府与反对派的立场逆转,过去在“明事的权利”和报导的自由的旗帜下集结起来的各新闻报导单位现在四分五裂了,甚至某家全国最大的报纸,居然发表暗中支持该法案的社论,说什么“为了国家的生存,保护国家机密,在一定条件下是必要的。”

被逮捕的空泽和东条以违反自卫队法于8月30日被起诉。起诉后,又根据律师团的请求予以保释。

审判官在律师团提出保释要求时,征求检察官的意见,问是否可以保释。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尊重检察官的意见的,能够获得保释,说明检察官表示了“可以保释(请多关照)”的意见。

关系到国家安全的最高机密被窃的间谍事件当事人能够获得保释,这使人深感意外。大凡此类事件,由于物证很少,而且有可能隐藏和销毁证据,当事人之间也有可能串通或逃亡,因此,保释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可没想到在这极少可能性的事件中,两个人居然被保释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