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警方的疏漏(第4/4页)

但是,若是刺客并没有精神慌乱、惊慌失措的话,又将如何呢?”

“是否保镖和刺客互相勾结呢?”

一个人这样一说,搜查会议的会场立即骚动起来。

“刺客是滨野引来的吗?”

“这种可能性也不是没有。同时,滨野要是内奸的话,他了解敌方事务所所在地新东方饭店的地埋情况,也就不奇怪了。”

“滨野是内奸的话,他为什么杀害刺客呢?”

“大概是因为他不愿意暴露他充当内奸的事吧。”

“有这样的内奸吗?”

“杀死一两个刺客,算不了什么。对大洋会来说,将滨野保留在曾根崎组内部充当内奸,比起损失一两名刺客,利益要大得多。”

“但是,据说组长是在滨野陪同下遇刺身亡的,因而滨野被追究责任,取消了他的若众头辅佐的身份。现在他已潜入地下,伺机刺杀大洋会的头目。”

“这种说法,还没有得到证实吧?说不定是伪装成要刺杀敌人的样子,而实际上要搞掉自己组织的新头目呢!总之,他们这些人的向背,是变幻无常的。”

“假定滨野是通敌的话,被熊泽和天田看见,为什么对他不利呢?”

“大概是怕他们看见他和刺客相勾结的情况吧?”

“那倒是,在组长被暗杀前后,保镖和刺客在一起亲切谈话的场面若是被人看见,保镖通敌的面目就暴露了。”

“可是,因为当场就把刺客捅死了,总可以搪塞过去吧?比方说,他可以说他和刺客是熟人,没想到会是刺客,所以麻痹大意了……”

“把滨野叫来追问追问吧。”

“死人已经无法对证,滨野是不会说实话的。”

“还有一个突破口。”

这个突破口,也是桐生提示的。被害人大原和明的情妇柳濑真美子也是刺杀现场的目击者。熊泽和天田被杀害了,唯独她安然无事,这就证明她可能是伙犯。

若是确定滨野有杀害大原的嫌疑的话,就可作为另案的嫌疑犯再次逮捕他。

警署决定传讯滨野隆利和柳濑真美子。但滨野虽然在保释期间,居住却未受到限制,去向不明。问他同组的人,都佯作不知。

保释期间的犯人,居住要受到限制,如任意变更住址,就可以作为违反保释条件而取消保释。这时决定调查滨野的去向,他若是拒绝警方的传唤,就取消其保释,重新抓起来进行严厉追究。起诉后的传讯虽属违法,但可以通过传讯弄清真相。

另一方面,对柳濑真美子进行调查的结果,发现了意外的事实。她是滨野的远亲,由滨野联系,她才成了大原的情妇,但这一情况,曾崎组的人没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