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挽狂澜 六

搜查9号楼时,谁也没料到这事后来会给乌鸦社造成多么严重的影响。

最先是贴在学校张贴栏的一张海报,一位住在9号楼的学生在巨大的黄纸上用毛笔字写下了针对乌鸦社的“血泪控诉”,大意是对那天乌鸦社强行搜查9号楼整栋宿舍的行为表示强烈愤慨,要求乌鸦社对此进行解释。在社团解释称是为学生找壶之后,学生群中又爆发了对乌鸦社做法合理性的讨论。

“人家归根结底也是替我们寻找暖水壶啊,初衷是好的,虽然没找到,但也不用这么苛刻吧。”

“这不是关键,问题的根本是谁赋予他们这个权利的?要是警察来查那我没话说,可乌鸦社不过就是一个学生社团嘛,哪有权利挨个搜查别人的宿舍?说轻了这是不尊重别人,说重了这可是违法的。你难道没发现这社团在学生中越来越嚣张吗?说起自己是乌鸦时那牛哄哄的样子,以为自己是谁啊?”

“乌鸦社已经不是当年的乌鸦社了,之前他们社团人少的时候办事多给力啊,现在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社团成员良莠不齐,办事效率也差了。以前社团里面有个张奇焱,单他一个人能破多少案子,现在他不在了,一堆乌鸦聚起来把宿舍楼翻了个底朝天,却连个壶都找不见。不是我故意黑乌鸦社,这样下去这个社团真的没什么存在的必要了。”

……而由学生会带头,又牵出了乌鸦社社团的历史遗留问题,说是当年乌鸦社申请学生社团时并没有经过学校社团联合会和学生会的批准,手续不全,应该属于“民间非法社团”。现在学生会正准备向校领导建议取缔乌鸦社。不用说,这肯定是胡家平在里面搞鬼。

一时间,乌鸦社处在了学校舆论的风口浪尖,一些学生——后经证实为校学生会成员——在学校的大街小巷贴上了社团标志性的黑乌鸦图案,然后在上面画了巨大的红叉,表示抵制乌鸦社。乌鸦社官方论坛的公共板块上,挤满了各类对社团有看法的留言,有苦口相劝的,有坚决抵制的,还有直接出口伤人的,论坛的秩序被严重干扰了,乌鸦社的其他各项调查行动也被迫中止。

乌鸦社成员们自然非常郁闷,不仅无法调查手头的案子,就连课都没心思上了,回宿舍还要遭受舍友的奚落。有一个和小迟一起入社的乌鸦,就因为承受不了压力申请退社了。

可这些事情却丝毫没影响到653这二位。我们的小迟,完全沉浸在失恋的悲伤抑郁情绪之中,茶饭不思,形容枯槁,天天躺在床上发呆睡觉,压根就没上过网,更没出过门,不知道外面什么情况;而张乐天,因为坚信从梦中得来的灵感,真把自己当成了矿工,每天拿着铲子在操场上游荡,看见哪不顺眼就来几铲子,想要挖出被埋葬的暖水壶……总之就是乱成一团糟。

终于,五天之后,在乌鸦社公共论坛上出现的这篇来自张奇焱的帖子,终结了这场闹剧——社团的各位:

大家好!

好久不见,非常想念。看到如今的论坛上点击量比以往高了很多,比我们那时候好多了,我很是欣慰,可见咱乌鸦社在学生中的影响力是越来越大了,这与各位兄弟姐妹的努力是分不开的,社团在一步步走向壮大,希望你们能把这份努力继续坚持下去。

不过,最近我也听到了一些质疑乌鸦社的声音。

质疑的声音当然不好听,但大家完全没必要去介意,更不要受质疑的影响,因为你们要坚信你们所做的事情是正确的,不介意他人的看法而勇敢地寻求事情的真相,这本该受到赞扬而不是声讨。

然而,我要告诉各位的是,寻求真相有时候代价是很高的,在这个过程中你们会遇到挫折、痛苦,会受人冷眼相待,甚至会遭人讥讽嘲笑,你们经常会被挫败感折磨,被绝望感笼罩,那种既得不到旁人理解又无法看到希望的感觉我也曾深有体会。但千万不能就此放弃,也不要怀疑自己,任何常人无法达到的高境界都是建立在常人无法忍受的苦难之上的。

所以,这没什么大不了的,那些质疑和抵制……去他的吧!他们早晚会为今天的所作所为感到无地自容的。

最近我也收到了很多乌鸦社负责人传过来的案件资料,有的过于简单我也就不说了,让他们自己回去再想想,有的线索不够我已经让他们再调查了,其中有两件案子我觉得挺好玩的,拿出来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一件是可爱的谢梦语同学负责的关于学校树林出现怪物的案子,另一件是李志负责的暖水壶被偷的案子。

案件A:学校树林半夜从树上掉下来一个毛茸茸的怪物,这怪物长相吓人,速度惊人,并且被发现后又蹿到树上,接着就离奇地从树上消失了,然后再怎么找都没法找到这怪物了。这是什么怪物?这怪物究竟去哪儿了?

案件B:放在学校水房里的暖水壶经常被偷,经调查证明这些被偷的大量暖水壶并没有被带离学校,可是几乎搜遍了校内都没有发现这些壶,是什么人偷的这些壶?这些壶究竟去哪儿了?

两位负责人带领乌鸦们分头对这两件案子进行了调查,结果却都陷入泥潭。这也怨不得他们,因为他们各自只掌握了一半线索,所以说等于每队只调查了半件案子,当然都没法看清全貌了。

这两件貌似完全不相干的案子,其实是同一个案子。

也就是说,案件A提供的线索能够解答案件B中遇到的问题,案件B中莫名其妙的现象恰恰能解开案件A中遇到的疑惑。其实只要稍有耐心扫两眼学校的地图,就能清晰地看到整个案件的全貌,简直就像摆在你面前一样明显。

我们先从案件B看起。

在学校水房附近,我们的调查人员通过踩点找到了偷壶的人,但在追着嫌疑人上了9号楼之后却跟丢了,查遍了整栋楼都没有发现之前被偷的那本该成百上千的暖水壶,最后只是在9号楼最西边的阳台上发现了破碎的诱饵壶。

如果说被偷的壶就是被带到了9号楼,那么楼内为什么找不到那些壶?一定是被偷壶者转移掉了,会被转移到什么地方呢?又是怎样转移的呢?

其实,当时如果调查人员站在那个阳台上,怀着失落的心情多走两步看看夕阳的话,也许就会受到启发,因为当时有一棵大树一定会映入他的眼帘。

正是案件A中那棵怪物掉下来的大槐树。

这棵大槐树和9号楼之前只隔着一条窄窄的马路。

调查人员在破碎的诱饵壶所在的垃圾桶内发现了乱成一团的电线,而与之相对的,是另外一组成员在大树脚下发现了一个网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