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轻轻的叩门声将我惊醒。声音非常轻,却一直响个不停。我的感觉是,它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十分缓慢地逐渐穿透我的梦境。我翻过身,聆听动静。有人试着拧了拧门把手,随后叩门声又响了起来。我瞥了一眼自己的腕表。微弱的磷光显示出,现在已是凌晨三点多了。我双脚落地站起身,移向我的手提箱,弯腰从箱子里掏出手枪。我走到房门前,把它拉开了一条缝。

一个穿着宽松长裤的黑乎乎的人影站在外面。好像还披着风衣。头上还缠系着一条黑色围巾。是个女人。

“你想干什么?”

“让我进来——快点。一盏灯都别开。”

原来是贝蒂·梅菲尔德。我拉开房门,她像一缕雾气悄然滑进屋里。我关上门。我伸手抓起浴袍拉到自己身上。

“外头还有人吗?”我问,“隔壁房间是空的。”

“不。就我一个。”她靠着墙,急促地喘息着。我拙手笨脚地从外套里摸出一只袖珍手电筒,用一束细小的光对着四周晃了一圈,找到了电暖器开关。我把这束细小的光线照在她脸上。她眨巴着眼睛避开,抬起一只手遮挡。我把光束射向地面,顺着光走到窗前,将两扇窗户都关紧,再拉下百叶窗,将叶片旋拢。接着我才走回去,拧亮了台灯。

她倒吸了口气,随后沉默无语。她仍然斜倚着墙壁。她看起来似乎需要喝上一杯。我走出客厅来到小厨房间,往玻璃杯里倒了点威士忌,然后将杯子递给她。她摇手把它拨开,随即又改了主意,抓起酒杯一饮而尽。

我坐下来,点上一支烟,这种一如既往的机械反应,在其他人也这样时会变得十分无趣。然后,我只是坐在原处,盯住她,等待着。

我们的目光越过虚无的鸿沟撞在一起。过了一会儿,她缓缓地把手伸进风衣上倾斜的口袋里,掏出了那把枪。

“哦,不,”我说,“别再来那套了。”

她低头看着那把枪。她的嘴唇抽搐不已。她没把枪指向任何地方。她将自己推离墙壁,穿过房间,把枪搁在我的肘边。

“我见过它,”我说,“咱们是老朋友了。上次我看到它时,它还在米切尔手里。所以——”

“所以我当时才把你敲昏。我怕他会朝你开枪。”

“那就会搞砸他的全部计划——不管那些计划是什么。”

“好吧,可我不能确定。我很抱歉。很抱歉我打了你。”

“谢谢那些冰块。”我说。

“你不看看这把枪吗?”

“我已经看过了。”

“我是从卡萨酒店一路走过来的。我现在住那儿。我——今天下午才搬过去。”

“我知道。你坐出租车去德尔马火车站,想赶上一趟夜班列车,然后米切尔在那里截住了你,开车带你回来。你们共进晚餐,一起跳舞,后来还闹了点小别扭。一个叫克拉克·布兰登的男人开着他的敞篷汽车送你回了那家酒店。”

她瞪着我。“我没看见你在那儿。”她终于开口说,声音听起来像是若有所思。

“我当时就在酒吧里。当你和米切尔在一起时,你正忙着挨耳光,并警告他下次来访前要穿上防弹背心。后来你坐在布兰登的桌子旁边时背对着我。我在你离开之前就动身了,在外面等着。”

“我开始觉得你的确是个侦探了。”她轻声说。她的目光又飘向那把枪。“他从未把枪还给我,”她说,“当然我没法证明。”

“那意思是,你希望能够证明。”

“这也许会帮上点忙。这也很可能帮不了我太多。等他们查出我的身份就不会了。我猜你知道我在说什么。”

“坐下,别再磨牙了。”

她慢慢地移向一把椅子,在边缘坐下,向前倾身。她凝视着地板。

“我知道有些事情得查个水落石出,”我说,“因为米切尔已经查到了。所以我也可以查出来——如果我去试一把的话。只要他们知道有事可查,任何人都能查得出来。我现在还不知道。别人雇我做的全部事情就是跟踪和做汇报。”

她飞快地抬起头。“你已经这么做了?”

“我做过汇报,”开口前我停顿了一下,“当时我跟丢了。我提到了圣迭戈。不管怎么说,他从接线员嘴里也能知道这个。”

“你跟丢了,”她干巴巴地重复道,“不管那人是谁,他肯定很器重你。”接着,她咬咬嘴唇:“对不起。我不是有意那么说的。我正在想办法对某件事做出决定。”

“不用着急,慢慢来,”我说,“现在才凌晨三点二十呢。”

“你在嘲笑我。”

我望向墙壁上的电暖器。它什么动静也没有,但屋里的寒意似乎有所减弱,至少没有变得更冷。我决定自己也需要来上一杯,便走出客厅来到厨房,倒了一点酒。我把酒杯放下,又多倒了一些,然后回到房中。

现在她手上拿着一只人造革材质的小皮夹。她把它亮给我看。

“我这里有五千块的美国运通旅行支票——每张面值都是一百。五千块能让你干上多长时间,马洛?”

我呷了一口威士忌。我思索着,露出一副法官似的公正表情。“假设按照正常情况下的支出速度,这笔钱可以雇我全职干上好几个月。前提是,如果我碰巧有空接生意的话。”

她拿那只小皮夹在座椅扶手上轻拍几下。我能看见她的另一只手几乎要把自己的膝盖骨扯下来了。

“你可以接下这桩生意,”她说,“而且这还只是一笔定金。我出得起大价钱。我手上的钱多得你连做梦都想不到。我的前夫曾经很富有,富有得都叫人觉着可怜。我从他身上捞了足足五十万。”

她换上一副冰冷生硬的嘲讽表情,还给了我充足的时间去适应它。

“我接手的话,不用干掉任何人吧?”

“你不用干掉任何人。”

“我不喜欢你说这话的口气。”

我从侧面看了看那把枪,到现在为止,我连一根手指头都没碰过它。她可是大半夜里从卡萨酒店一路走来,把它带给我的。我没必要碰它。我盯着它看。我弯下腰来嗅了嗅它。我还是没必要碰它,但我知道我马上就会这么做了。

“那颗子弹在谁身上?”我问她。房间里的寒气渗进我的血液里。它像冰水一样流动着。

“只有一颗子弹?你怎么知道的?”

我拿起了枪。我滑出弹夹,看了一眼,又滑回去。它在枪托里发出啪的一声。

“好吧,也可能是两颗,”我说,“弹夹里有六颗。这把枪一次可以装七颗。你可以先往枪膛里上好一颗子弹,然后再往弹夹里补填一颗。当然,你也可以把所有子弹都打光,然后再往弹夹里装六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