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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了下来,用手指搓着一根香烟,等着她开口。她要么知道,要么不知道。如果她知道点什么,她要么会告诉我,要么不会。就这么简单。

“可爱的红头发小妞儿,”她用缓慢厚重的声音说道。“没错,我记得她。又唱歌又跳舞的。一双腿生得漂亮,而且对那些人挺大方。她跑到别的地方去了。我怎么会知道这种婊子现在在干啥呢?”

“哦,我没有真的以为你会知道,”我说。“可我过来向你打听一下也是很自然的一件事,弗洛里安太太。想喝威士忌的话请自便——我可以出门再弄些来,如果需要的话。”

“你没有喝。”她突然说道。

我伸手握住玻璃杯,把杯里的酒满满地咽了下去,好让这点酒看上去显得更多一些。

“她的家人在哪儿?”她突然问。

“这有关系吗?”

“好吧,”她冷笑道,“所有的警察都一样。好吧,帅哥。请我喝酒的人就是我的朋友。”她伸手拿起酒瓶,倒满了第四杯。“我不该跟你侃大山的。可我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我就能侃到天花板上去。”她又哧哧地笑了。她的模样妩媚得就像只洗衣盆。“在椅子上坐牢了,可别踩着蛇了,”她说,“我有主意了。”

她从摇椅上站起身来,打了个喷嚏,身上的浴袍险些掉了,她伸手拍了一把这件袍子,让它贴回肚皮,然后冷冷地盯着我。

“不许偷看。”她说完边再度走出了房间,出门的时候肩膀撞着了门框。

我听见她拖着笨重的脚步走进了后屋。

圣诞花的新枝啪啪地拍打着屋前的泥墙,发出沉闷的声响,那条晾衣服的绳子在房子的一侧依稀吱吱作响。卖冰激凌的小贩摇着铃铛从门前走过。角落里那台又大又新又漂亮的收音机用深沉轻柔的跳动性音符低声诉说着舞蹈与爱情,就像是一个歌手在唱着感伤的恋歌。又是一阵笨重的脚步声,还有乒乒乓乓的声响。一只盘子掉在了地上。我从长沙发上站起身来,悄悄地溜进餐厅,再从那里进入一条短短的走廊。一扇门开着,我顺着门缝往里看去。

她正站在一只大箱子前面左摇右晃的,一把一把地抓着里面的东西,然后愤怒地把头发从额头上甩开。她醉得比她自己以为的要厉害。她俯身靠在箱子上稳了稳自己,又是咳嗽又是深呼吸。随后她弯下厚实的双膝跪倒在地,猛地把两只手都埋进了箱子里,开始四处摸索。

此刻只见这双手举了起来,颤巍巍地拿着一样东西。那时一只厚实的包裹,上面系着褪色的粉红丝带。她缓缓地,笨拙地解开了丝带。她从包裹里抽出了一只信封,然后再度俯下身子,把信封塞进箱子的右侧藏了起来。随后她用笨拙的手指把丝带重新系上。

我原路溜回原位,在长沙发上坐好。带着打鼾般的喘气声,这妇人回到了起居室,她摇摇晃晃地站在门口,手里拿着那只系着丝带的包裹。

她咧开嘴,对我露出胜利的笑容,然后一把将那包裹扔了过来,落在了我的脚边。她一摇一摆地回到摇椅边坐了下来,伸手抓起那瓶威士忌。

我从地上捡起包裹,解开了那条褪色的粉红丝带。

“仔细看看这些东西,”妇人咕哝了一句,“照片。报纸上的照片。这些婊子平时可上不了报纸,除非是进了警察的记录簿。他们都是那家夜店里的人。这些就是那个混蛋留给我的所有东西了——这些,还有他的旧衣服。”

我飞快地翻过这堆发亮的照片,上面都是些摆着职业造型的男人和女人。男人们长着狐狸般的脸,穿着赛马服或是抹着荒诞不经的小丑式妆容。一群加油站巡演团里的舞蹈家和喜剧演员。他们中很少有人能打入梅因大街以西的地方。你会看见他们出现在小镇上的歌舞杂耍表演里,然后被警察撵走,或是出现在廉价的滑稽歌舞杂剧场里,表演淫秽得直逼法律允许的底线,时不时地还会越过底线,引来一次警方突袭和一场吵吵闹闹的治安法庭审判,然而事后他们还会重登舞台,咧开大嘴一脸笑容,肮脏下流到变态的地步,散发着一股馊汗般的恶臭。女人们的腿型都不错,她们展示大腿内侧曲线的方式一定会令威尔·海斯[1]坐立不安。不过她们的脸却如同会计的工作服一般磨得脱线。金发的,褐发的,全都睁着一双母牛般的大眼睛,眼里透着一股农民般的愚钝。其中有一两张面孔显然很邪恶。这些女人当中可能有一两个红头发的。但你从照片上看不出来。我漫不经心地把她们看了一遍,不露声色地把丝带重新系好。

“这些人我一个都不认识,”我说,“干吗给我看这个?”

她从瓶口上方朝我抛了个媚眼,那只瓶子正摇摇晃晃地握在她的右手里。“你不是在找维尔玛吗?”

“她是其中之一?”

一丝笨重的狡黠蜻蜓点水般地落在她脸上,发现这里并不好玩,于是飞走了。“你没有拿到她的照片吗——从她家人那里?”

“没有。”

这下她有些不安了。每个姑娘都会有一张照片,哪怕照片上的她还穿着小裙子,头上扎着一个蝴蝶结。我应该有的。

“我不会再喜欢你一次了,”这妇人几乎是在低语。

我拿着玻璃杯站起身来,走过去把杯子放在她身边的茶几上。

“赶在你把这瓶干空前,给我倒一杯吧。”

她伸手去拿玻璃杯,我转过身飞快地穿过方拱门走进餐厅,进入走廊,然后跨进那间乱糟糟的卧室,里面躺着那只敞开的大箱子和掉落的盘子。一个声音在我身后大叫大嚷。我伸手直插箱子的右侧内壁,摸到了一个信封,然后迅速地把它掏了出来。

我回到起居室的时候她已从椅子上站起身来,但只走了两三步远。她的眼中显出一种奇怪的木然神色,像是蒙了一层玻璃。一层暗藏杀机的玻璃。

“坐下,”我故意朝她咆哮,“这回你可不是在跟一个像驼鹿马洛伊那样头脑简单的笨蛋打交道。”

我这是闭着眼睛蒙了一枪,可这一枪什么也没打中。她眨了眨眼睛,努力用上唇抬起鼻子。几颗脏牙从这副兔子般的怪笑中露了出来。

“驼鹿?那个驼鹿?他怎么了?”她倒吸了一口气。

“他出来了,”我说,“从监狱里出来了。他正在四处游荡,手里拿着一把点四五的枪。今天上午他在中央大道上杀了一个黑鬼,因为他没有告诉他维尔玛在哪儿。现在他正在找那个八年前告发他的家伙。”

一抹苍白的神色爬上了这妇人的脸。她把瓶口贴在嘴唇上,咕咚咕咚地大口喝着。威士忌顺着她的下巴流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