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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辆深蓝色的七座大轿车——最新款的帕卡德,定制车型。这就是那种你会戴上珍珠项链坐在里面的车。车停在一个消防栓边上,一个皮肤黝黑,模样像外国人的司机坐在方向盘后面,一张脸就像是木雕。轿车内部用带软夹层的灰色绳绒布作装潢布面。印第安人让我坐后排。一个人坐在这里,我感觉就像是一具高级死尸,由一名很有品味的殡葬师来为我入殓。

印第安人钻进轿车,坐在司机边上,车子在街区正中央拐了个弯,街对面的一个警察叫了声“喂”,声音很弱,就好像他不是故意要叫的,然后赶快弯下腰去系鞋带。

我一路往西,开上了山下的日落大道,然后无声无息地沿着这条路平稳地疾驰。印第安人一动不动地坐在司机边上。偶尔,一缕充满他个性特征的气息会飘到后排,飘进我的鼻孔里。司机看上去像是快睡着了,可他从那些开着敞篷双座快车的小子们身边超车时,却让他们的车看起来慢得像是挂在拖车后面的。他们一定给他开了一路的绿灯。有些司机就有这本事。他没有吃一个红灯。

我们的车沿着一道弧形的轨迹,穿过那灯火通明,绵延一两英里的繁华地带;我们驶过几家古玩店——店门前挂着它们在电影中尽人皆知的化名;驶过几家灯光闪闪,新近开张的夜总会(这些店里有大名鼎鼎的厨子和同样出名的赌博室,由“紫衣帮”里那些个颇有教养的大学生经营);驶过乔治王-殖民地风格的时尚建筑——它们现在已经过时了;驶过几栋现代主义风格的漂亮房子——那里面的好莱坞演员代理们总在一刻不停地谈论钞票;驶过一家汽车午餐厅(它在这里似乎显得有些格格不入,虽然里面的女孩都穿着丝质的白短衫和军乐女领队的圆筒军帽,屁股以下的部位则毫无遮拦,除了一双闪着光泽的小山羊皮长筒靴)。我们驶过所有这些店铺,沿着一条宽阔平滑的曲线来到了贝弗里山上的马道,城市的点点灯火就在南面,在这样一个没有雾气的夜晚,它们涵盖了光谱上的全部色彩,而且光芒清澈通透;我们从北面山坡上的那些豪宅下方驶过——它们此刻正矗立在阴影之中;驶过整个贝弗里山城区,然后一个上坡,开上蜿蜒曲折的山麓大道,驶入突然降临的清凉薄暮和游荡至此的海风之中。

下午时分的天气暖洋洋的,但此刻热气已经散去。我们飞快地将远处一簇亮着灯火的房屋抛在身后,驶过一栋接着一栋,似乎永无止境的豪宅——它们也都灯火通明,距离路面有些距离。这时我们先是一个下坡,绕过一大片绿草茵茵的马球场——马球场边上是一大片面积相同的练习场——再猛地攀上一座小丘的丘顶,然后一个急转弯,沿着一条贫混凝土路面的山道爬上山去,一路上经过了好几片橘子林——它们显然是某个有钱人的玩物,因为当地并不产橘子;接着,一点一点的,那些百万富翁家里亮着灯火的窗户渐次消失不见了,路面开始变窄——谧林高地到了。

鼠尾草的味道从一条峡谷里飘了过来,让我想起某个死人和一片不见月亮的天空。东一座西一座的灰泥房子紧贴着山体一侧,就像一幅幅浅浮雕。再往前,房子就全都不见了,只有一座座山麓小丘的黑影在那里一动不动,一两颗早早出现的星星挂在它们的头顶上,除此之外我们的眼前就只有一条丝带般的混凝土公路和路面一侧的一道陡坡,坡下面是一片盘根错节的矮栋与石兰灌木——你若是在这样的树丛里停下脚步,静静等待,有时能听见鹌鹑的叫声。道路的另一侧是一座生黏土的路堤,几朵顽强的野花紧紧巴住路堤的边缘,就像淘气的孩子不肯上床。

这时公路扭成了一个U字形弯道,大轮胎刮擦着从松散的砾石上滚过,打破了之前的寂静,带动我们的轿车一路飞奔着爬上一条长车道,道路两边是一株接着一株的天竺葵花。车道的尽头,山顶之上,矗立着一座灯火昏黄、孤寂如灯塔的高山城堡,一座鹰巢,一栋灰泥与玻璃砖的棱角分明的建筑;它未经雕琢,散发着现代主义气息,但却并不丑陋,对于一名精神师而言,把招牌挂在这个地方应该是个超级棒的选择。没人能听到里面的尖叫。

汽车在那栋房子边上转了个弯,这时,在嵌入厚重外墙的一扇黑门上方,一盏灯忽地亮了。印第安人哼哼着钻出轿车,打开后门。司机用电打火机点了一支香烟,一股烟草的冲鼻气味在夜色中静悄悄地向后飘进了我的鼻孔。我下了车。

我们走到那扇黑门前。门自己开了,慢悠悠的,几乎带着一种威胁感。门里面是一条探入房子内部的狭窄过道。灯光在玻璃砖墙上闪烁。

印第安人粗声大气地说:“嘿。你进去。大人物。”

“你先请,栽种先生。”

他先是怒目而视,然后第一个走了进去,门在我们身后关上了,就像它刚才打开时那样悄无声息、匪夷所思。在那条狭窄过道的尽头,我们挤进了一部小电梯,印第安人关上门,按了一个按钮。我们平稳地上升,听不到一点儿声响。这印第安人之前的气味和现在比起来,简直就像是月光下的淡影了。

电梯停了,门开了。外面有光,我走出电梯,步入一个塔楼间——在这里,对白昼的记忆依然没有消退。房间四周全都是窗户。远方,海面在闪烁。黑暗缓缓地逼近一座座山丘。房间里有几面嵌着镶板、没有开窗的墙壁,几块铺在地板上的小地毯,柔和的色彩就像古老的波斯地毯,还有一张接待台,上面的雕刻装饰仿佛是从某座古老的教堂里偷来的。接待台后面,一个女人坐在那里对我微笑——一丝干涩、紧绷、枯萎的微笑;只要你伸手一碰,它就会化为齑粉。

她长着一头光亮的卷发和一张又黑又瘦、一脸病相的亚洲脸。她的耳朵上挂着沉甸甸的彩石,手指上戴着沉甸甸的戒指,其中一只是月长石的,还有一只是嵌在银座里的翡翠,看上去像是真翡翠,但不知怎的却给人一种假货的感觉,就像是五分钱店里的手链。

她说话了。这声音听上去很耳熟。“啊,马洛先森,非……常高兴你能来。亚姆瑟,他会非……常高兴的。”

我把印第安人给我的那张百元大钞放在台子上。我扭头看了看身后。印第安人已经坐电梯回楼下了。

“对不起。心意领了,但这钱我不能收。”

“亚姆瑟他……他斯(希)望雇用你,不是吗?”她又笑了。她的两片嘴唇就像绵纸一样沙沙作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