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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特恩伍德府侧门的狭长花饰铅条玻璃窗后面透出昏暗的灯光。我在门廊下面停好帕卡德,把口袋里的东西一股脑儿清在座椅上。那女孩在角落里鼾声阵阵,帽子邋遢地斜扣着鼻子,双手松沓地垂在雨衣的褶缝里。我下车按响门铃。脚步声来得迟缓,仿佛路途遥远,快走不动了。门开了,那位站姿笔挺、银发苍苍的管家看着我。在大厅灯光的映照下,他的头发宛若一圈光轮。

他很客气:“晚上好,先生。”说完看向我身后的车。他收回眼神,看着我的眼睛。

“里根太太在家吗?”

“不在,先生。”

“我想将军已经睡了吧?”

“是的。傍晚是睡觉的最佳时间。”

“里根太太的女仆呢?”

“玛蒂尔达?她在的,先生。”

“最好叫她过来。这活儿需要女人动手。去看一眼车里,你就知道为什么了。”

他往车里看了一眼,转身走回来。“明白了,”他说,“我会叫玛蒂尔达来的。”

“玛蒂尔达应该知道怎样妥善照料她。”我说。

“我们都会尽力妥善照料她的。”他说。

“我猜你是练过手的。”我说。

他没接茬儿。“好了,晚安,”我说,“交给你了。”

“很好,先生。要给您叫辆出租车吗?”

“当然不要。”我说,“其实我根本没来过这里。你看到的都是幻觉。”

听到这里他笑了。他朝我点了点头。我转身走下车道,跨出大门而去。

我沿着风雨凄厉的蜿蜒街道整整走了十个街区,头顶上的枝杈间不停淋下水来,路过庞大阴森的院落,巍然的楼宇窗户亮着,隐约看见一簇簇屋檐和三角墙,山坡的高处也有窗子亮着灯,渺远,可望不可即,仿佛森林里女巫的房子。我来到一个加油站。里头的灯光明亮得毫无必要,雾蒙蒙的玻璃后面有个服务员,他头戴白便帽,身穿深蓝防风茄克,驼着背,坐在凳子上读报纸。我都迈步朝里走了,转念一想,还是继续赶路。我已经浑身湿透。像这样的晚上,等你打到出租车保准胡子都留长了。而且这种时候坐车,司机格外记得住你。

我健步走了半个多小时,回到了盖革家门前。那里没有人,路上也没有车,只有我自己的车停在他邻居家门口。我的车凄凉得犹如丧家之犬。我从车里摸出那瓶酒,把余量的一半倒进喉咙,坐进车里点了根烟。我抽掉半根烟,一扔,又从车里出来,向盖革家走去。我打开房门,踏进静谧温暖的黑暗中,站在那儿,任由身上的水轻轻滴在地板上,听着雨声。我摸到一盏灯,点亮了。

我留意到的第一点是墙上少了两三条绣花丝绸。总数我没点过,但有几处棕色的灰泥墙面裸露了出来,很是显眼。我往前走了几步,打开另一盏灯。我看了看图腾柱。柱脚下,那条中式地毯的边缘旁本是光秃秃的地板,现在铺上了另一块毯子。那儿原本没放毯子。放的是盖革的尸体。现在,盖革的尸体不见了。

我惊呆了。我抿紧嘴唇,斜眼看图腾柱上的玻璃眼。我又在屋里四处走了一圈。一丝一毫都没有变化。盖革不在铺着荷叶边床罩的床上,也不在床底下,更不在衣柜里。他既不在厨房也不在浴室里。走廊右边那扇门还是锁着。盖革的那串钥匙里有把匹配的。进屋一看很有意思,跟盖革那间全然不同。是间粗犷质朴、阳刚十足的卧室:光洁的木地板,两块印第安风格的小地毯,两把直背椅,带花纹的深色木头梳妆台,台面上是一套男式洗漱用品和两根插在一英尺高烛台上的黑色蜡烛。床很窄,看上去硬邦邦的,盖着褐紫红色的蜡仿印花布床罩。屋里寒气逼人。我重新锁好门,用手帕擦去门把上的指纹,回到图腾柱前。我跪在地上,眯起眼端详从脚下到门口的地毯绒毛。我想我看到了两条平行辙子,像是脚后跟拖出来的。干这事儿的人是动了真格的。死人的分量可比破碎的心更沉重。

不是警察干的。是警察的话,他们保管还在屋里,摆弄着绳子、粉笔,准备好相机、扑粉,抽抽劣质雪茄,这时刚做好热身运动呢。准已经忙得热火朝天了。也不是凶手干的。他离开得太匆忙。他肯定看到那女孩了。至于那傻子能否看到他,他没法确定。估计他正在逃往远方。答案我猜不到,但要是有人希望盖革失踪而不是仅仅遭到谋杀,我倒不介意。这让我有机会确认是否真的可以排除卡门·斯特恩伍德的嫌疑。我锁好大门,上车点火,开着尾气滚滚的车回家洗了把澡,换了身干燥衣服,吃了顿迟来的晚饭。之后我坐在房间里,喝了很多香甜热酒[1],绞尽脑汁想破解盖革那本带索引的蓝色笔记本里的密码。唯一能确定的是,那是一串人名和地址,也许是顾客的。有四百多个。敲诈勒索的事儿肯定很多,暂且不论吧,这买卖做得也挺大。名单上的任何人都有可能是凶手。等这本册子交到警察手里,可有得他们辛苦了。

我喝了一肚子威士忌,心灰意冷地上了床;梦见一个身穿血淋淋中国式褂子的男人在追逐一个戴细长玉石耳环的女孩,我跟在他俩后面跑,举着一台没装胶卷的相机要拍照。


[1]hot toddy:白兰地或威士忌等加糖和香料用热水冲泡后的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