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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可以。但我没法告诉你为什么要帮或者怎么帮。”

“我喜欢你,”她突然说,“你相信奇迹。想在办公室里喝一杯吗?”

我打开上锁的深抽屉,拿出那瓶我在办公室喝的酒和两个小玻璃杯。我在杯子里倒上酒,我俩喝了起来。她啪嗒关上包,把椅子往后一推。

“我会弄到五千块的,”她说,“我一直照顾艾迪·马尔斯的生意。他会对我好,还有另一个原因,你不见得知道,”她朝我笑了笑,可还没等眼眉露出笑意,嘴上的笑竟已经消失了,“艾迪的金发老婆就是那个跟拉斯蒂私奔的女人。”

我什么也没说。她紧紧盯着我,加了一句:“对此不感兴趣?”

“这样一来,应该能更容易找到他了——如果我确实在找他的话。你觉得他跟这破事儿没关系是吧?”

她把空酒杯推到我面前。“再来一杯。从没见过口风像你这么紧的家伙。连一点耳边风都吹不了。”

我给小杯子倒上酒。“你已经从我这儿打听到所有想知道的东西了——知道我没在找你丈夫,你应该很高兴。”

“拉斯蒂不是坏人。就算他走过邪道,也并不是为钱。他身上有一万五千块现钞。这笔钱他称之为‘应急钱’。跟我结婚时他带着这笔钱,离我而去时还是钱不离身。不会——拉斯蒂不会干这种掉价的勒索勾当。”

她伸手拿了信封,站起身来。“我会跟你保持联系,”我说,“如果你想给我留言,就跟我家公寓楼里接电话的姑娘说好了。”

我们朝门口走去。她用信封轻轻敲着指关节,说道:“你还是觉得不能告诉我爸爸——”

“我必须先去见他。”

她抽出照片,站在内侧的门口看着它。“她娇小的身材很漂亮,对吧?”

“嗯——哼。”

她稍微靠过来了一点。“你应该看看我的。”她认真地说。

“可以安排一下吗?”

她突然尖声大笑起来,半个身子出了门,随后转过头来冷冷说道:“头一回见到像你这么冷血的禽兽,马洛。还是说我可以叫你菲尔[2]?”

“当然可以。”

“你可以叫我维维安。”

“谢谢,里根太太。”

“噢,去死吧,马洛。”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我轻轻甩上门,手撑在门上兀自站着,眼睛盯着手。我的脸有点烫。我走回办公桌旁,藏好酒,洗干净那两只小玻璃杯,收了起来。

我拿掉电话机上的帽子,拨通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的电话,找伯尼·奥尔斯。

他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小天地。“嗯,我没惊动那老头,”他说,“管家说他或者女仆会告诉他的。这个欧文·泰勒住在车库楼上,我翻了翻他的东西。父母住在衣阿华州迪比克。我给那边的警察局长发了电报,让他帮忙问下他们需要我们做些什么。费用由斯特恩伍德家来承担。”

“是自杀?”我问。

“不好说。他什么纸条都没留下。他无权把车开出去。昨晚除了里根太太,每个人都在家。她去了拉斯奥林达斯,跟一个名叫拉里·科布的花花公子厮混。我查过了。我认识他们赌桌上的一个小伙儿。”

“那种豪赌你应该禁掉一些的。”我说。

“在这么个辛迪加黑帮横行的国家,我去禁赌?别孩子气啦,马洛。那小伙子头上遭棍棒击打的伤口让我想不太通。在这点上,你肯定帮不了我吗?”

我喜欢他这么说话。让我可以说不,却不必真的撒谎。我们道别后,我离开办公室,买齐了三份午后报纸,坐着一辆出租车去法院,把车从停车场里开了出来。三份报纸上都没有提及盖革。我又看了一眼他的蓝色笔记本,可那堆密码还是像前一天晚上那样难以破解。


[1]指的应该是加拿大的迪翁五胞胎姐妹(The Dionne Quintuplets),出生于1934年,是有史以来首例存活过婴儿期的五胞胎。在钱德勒写作《长眠不醒》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后期,迪翁五胞胎名声很大,许多印刷品上都能看到她们的形象。

[2]“菲利普”的昵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