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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人口调查局的格里高利上尉把我的名片放在他宽敞的书桌上,还调节了一下摆的位置,好让卡片边缘与桌子边线完全平行。他脑袋歪向一边,端详着名片,嘟囔了一声,在转椅上转了一圈,望向窗外半个街区之遥的法院那嵌着栅栏的窗子。他身材魁梧,眼神倦怠,一举一动像个巡夜人,缓慢而审慎。他的声音里没有语调,平板、淡漠。

“私家侦探,嗯?”说话时他根本不看我,只是看着窗外。一缕缕烟雾从悬在他犬牙上那柄熏黑的烟斗里升腾起来。“我能帮你什么忙?”

“我在为家住西好莱坞区阿尔塔·布雷亚新月街道3765号的盖伊·斯特恩伍德将军工作。”

格里高利上尉嘴角吐出一小缕烟,烟斗都不动一下。“什么工作?”

“跟你手上的工作不完全是同一件,不过我很感兴趣。我觉得你能帮到我。”

“帮你什么?”

“斯特恩伍德将军家业很大,”我说,“他是地方检察官父亲的老朋友。他要是想雇一个全职男仆为他跑腿,倒不是对警察局有什么看法。不过是花几个钱享受享受罢了。”

“你为什么觉得我正在为他办事?”

对此我没有作答。他笨重的身体在转椅上缓缓转了一圈,把他的大脚平放在遮盖地板的油毡上。常年的按部就班让他的办公室散发出一股霉味。他冷冷地盯着我。

“我不想浪费你的时间,上尉。”说完,我把椅子往后一推——推了大约四英寸。

他没动。他还是用他疲乏倦怠的眼睛注视着我。“你认识地方检察官?”

“我见过他。我为他办过一回事。我跟他的首席探员伯尼·奥尔斯很熟悉。”

格里高利上尉伸手拿起电话,对着那头咕哝道:“帮我接通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的奥尔斯。”

他坐着,手握搁在电话基座上的听筒。时间一刻一刻过去。他的烟斗里飘起烟雾。他的眼睛跟他的手一样,沉滞,一动不动。电话铃响了,他伸出左手捏起我的名片。“奥尔斯?……总部的艾尔·格里高利。一个叫菲利普·马洛的家伙在我办公室里。他名片上写着他是个私家侦探。他要我提供信息……是吗?他长什么样?……好的,谢谢。”

他放下电话,从嘴里拿出烟斗,用一支大铅笔的铜笔帽紧紧摁实烟草。他的动作仔细而严肃,仿佛这件事的重要性丝毫不逊于今天的任何一桩任务。他往后一靠,又目不转睛地看了我一阵。

“你想知道什么?”

“知道一下你取得的进展,如果有的话。”

听罢他思索了片刻。“里根?”最后他问道。

“当然。”

“你认识他?”

“从没见过他。都是听来的:他是个英俊的爱尔兰人,四十岁不到;以前走私过酒;他娶了斯特恩伍德将军的大女儿,夫妻俩合不来。别人告诉我他一个月前不见了。”

“将军应该觉得自己运气好才对,何必还要雇个私家侦探去茫茫人海里找他呢?”

“将军很喜欢他。这种事也正常。老人家瘫痪了,很孤独。里根之前常常坐在他旁边,陪伴他。”

“你觉得你能做的事里有什么是我们不能做的?”

“仅限于寻找里根的话,那确实是没有。但还出现了一个相当神秘的勒索事件。我想确认里根同那件事没关系。知道他在哪里或者不在哪里也许有用。”

“老兄,我倒是想帮你,但我不知道他在哪。他消失了,就是这么回事。”

“想在你们管辖下玩消失可不容易吧,上尉?”

“是不容易——但消失一阵子——还是能办到的。”他碰了碰桌子边的电铃按钮。一个中年妇女的脑袋从侧门探进来。“把泰伦斯·里根的档案拿给我,阿巴。”

门关了。格里高利上尉和我又互相看了对方一会儿,完全不说话。门又开了,那妇女将一个贴了检索标签的绿色文件夹放在桌上。格里高利上尉点头示意她出去,拿起一副看上去很重的角质镜架眼镜戴在青筋突起的鼻子上,缓缓翻阅着文件夹里的材料。我手里夹着一根烟,在指间翻来翻去。

“他是九月十六号走的,”他说,“这个日子能提供的唯一一条重要线索是那天司机放假,没人看到里根开车离开。不过当时是傍晚。四天后,我们在日落大道附近一个气派的大别墅的车库里找到了那辆车。看车库的人报了警,对失窃车辆侦查组说那辆车是别处的。那地方叫‘奥罗居’。这里头有个问题,大概一分钟之后我会告诉你。至于谁把车停到那儿的,我们没有任何发现。我们提取了车上的指纹,但哪儿都没找到跟档案中匹配的。看那车在车库里的样子,不太像跟凶杀案有牵连,虽然确实有理由怀疑出了命案。倒是比较像跟别的事有关,究竟是什么,我大概一分钟后告诉你。”

我说:“是像跟失踪人口名单上的艾迪·马尔斯的妻子有关。”

他面露怒色。“对。我们调查了房客,发现她住在那儿。是跟里根差不多时间走的,肯定不超过两天。有人看到她以前跟一个男人在一起,听描述那家伙蛮像里根,不过我们没有得到确凿的指认。干警察这行,要让一老太太从一排嫌疑人中指认出六个月前她站在窗前看到跑来跑去的那一个,也当然太他妈荒唐了。虽然我们可以把清晰的照片拿给酒店员工看,可他们还是确定不了。”

“这是优秀酒店员工应该具备的一大资质。”

“对。艾迪·马尔斯和他妻子分居了,但艾迪说,他俩关系挺好。这里面有几种可能性。首先,里根永远在衣服里装着一万五千块。他们告诉我,都是如假包换的现钞。并不是面上一张真钱,底下一捆破纸。偷窃抢劫的事时常发生,但这个里根就爱显摆,把钱带出来,好在别人紧盯的目光下数钱。也可能他根本不在乎。他老婆说里根除了膳宿和那辆她送他的帕卡德,他从来不向老斯特恩伍德要一分钱。而且他以前是个发过横财的走私犯。你把这两件事结合起来想想。”

“我糊涂了。”我说。

“嗯,我们现在讨论的是个离家出走的家伙,他口袋里装了一万五千块,大家都看在眼里。嗯,那可不是小数目。要是我有一万五千块,没准我也开溜;我还有两个念中学的孩子呢。所以第一反应就是有人要抢钱,不过抢他的钱太难,他们只好把他带到沙漠里,让他置身于仙人掌中。但我觉得这不是太说得通。里根带着手枪,操起枪来也驾轻就熟,之前一起混的也不仅仅是群脸上油腻腻的酒贩子。据我所知,在1922年还是什么时候的爱尔兰政变中,他手下有整整一支旅。像这样一个人物可不会任一伙强盗宰割。然后,看到他的车停在那间车库里,抢他钱的人就会认为他跟艾迪·马尔斯的老婆有交情,我想事实也确实如此,但这件事并不是随便哪个泡弹子房的小流氓都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