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又是新的一天,阳光再次普照大地。

雨后,法院大楼洁白明净,失踪人口调查局的格里高利上尉从装有栅栏的二楼办公室的窗户里忧郁地向外张望着。他坐在转椅上笨拙地转来转去,用带有烫伤疤痕的大拇指摁着烟丝,冷峻地盯着我。

“这么说你又惹麻烦了。”

“噢,看来你都听说了。”

“老弟,我整天屁股不离座,看上去好像没有脑子。但我听说的东西会叫你大吃一惊。杀了这个卡尼诺挺好,但要重案组的伙计们给你发奖牌是不可能的。”

“我身边到处是打打杀杀,”我说,“我还没参加过呢。”

他耐心地笑笑。“谁告诉你那个姑娘是艾迪·马尔斯的太太的?”

我对他说了。他仔细听着,打起哈欠来。他抬起托盘似的手掌,轻轻拍打着镶金的烟嘴。“你大概觉得我早该找到她。”

“这样想很正常吧。”

“或许我是知情的,”他说,“或许我认为艾迪和他老婆想这样玩一把,那聪明的应对办法——我能想到的最聪明的应对办法——就是让他们以为自己能过关。另外,你大概觉得我放艾迪过关还有很多私人原因。”他伸出一只大手,拇指抵在食指和无名指上摩擦。

“不,”我说,“我其实并没有那样想。哪怕是发现艾迪好像对那天我俩在这儿的谈话一清二楚的时候,也没有。”

他挑起眉毛,仿佛挑眉毛很费力似的——这把戏他已经生疏了。一时间他的额头布满褶皱,等放松下来,尽是白色的纹路。我看着那一条条纹路由白转红。

“我是个警察,”他说,“只是个普通的警察。人还算正直。在一个丧失了格调的世界里,你也只能期盼一个人保持这么点正直了。今天早上我叫你过来,主要就是因为这个。我想让你相信:身为警察,我希望看到法律获得胜利。我希望看到艾迪·马尔斯那种衣冠禽兽被关进福尔森监狱,在采石场里弄断手指甲,还有那些在贫民窟长大的穷苦恶汉,犯过一次事蹲了大牢,从此可以改过自新。这些是我希望看到的。你我都活了太久,久到不相信这样的景象有朝一日会出现在我面前。不会出现在这座城市,不会出现在面积只有它一半大小的任何城市,不会出现在这广阔、青葱而美丽的国家的任何地方。因为我们根本不是这样治理国家的。”

我一言不发。他突然向后一晃脑袋,吐出烟来,看了看烟斗的咬嘴,说道:

“但这并不是说我认为艾迪·马尔斯弄死了里根,或者他有任何这么做的理由,退一步讲,就算他有理由,也不见得会这么做。我只是觉得他知道一些相关的事情,而这些事情迟早会大白于天下。把他妻子藏在里阿利特很幼稚,但一个爱耍滑头的家伙会把这种幼稚视作聪明。昨晚地方检察官问完他话之后,我把他叫到了这里。他对一切供认不讳。他说他认识的卡尼诺就是个可靠的保镖,所以他才雇用他。他不了解他的兴趣爱好,也不想去了解。他不认识哈利·琼斯。他不认识乔·布罗迪。他当然认识盖革,但很肯定地说不了解他的生意。这些你大概都听过了。”

“是的。”

“你在里阿利特干得很漂亮,老弟。没有试图掩盖实情。如今我们会把出处不明的子弹记录在案。有天你或许会再次使用那把枪。到时候你就受制于人了。”

“我昨晚那几枪打得很漂亮。”说完,我斜睨了他一眼。

他把烟丝敲了出来,深沉地低头凝视着。“那姑娘怎么样了?”他头也不抬地问道。

“我不知道。他们没有扣下她。我们做了三次陈述,一次对王尔德,一次对警察局长办公室,一次对重案组。他们把她放了。之后我就没见过她。不过我也没指望能再见她。”

“听他们说是很不错的姑娘。不像是个会干坏事的人。”

“确实是很不错的姑娘。”我说。

格里高利上尉叹了口气,抓乱了那头灰发。“只剩下一件事,”他几乎是温柔地说,“你看上去是个好人,但做事太冒失了。如果你真的想帮助斯特恩伍德家——别掺和了。”

“我想你说得对,上尉。”

“你感觉如何?”

“棒极了,”我说,“我站在好几块各式各样的地毯上被人差不多骂了一个晚上。在此之前我浑身湿透,鼻青脸肿。状态简直完美。”

“不然你还想怎样,老弟?”

“没啥别的想法。”我站起身,朝他咧嘴一笑,开始向门口走去。等我快走到的时候,他突然清了清嗓子,厉声说道:“前面的话我都白讲了是吗,嗯?你还是认为你可以找到里根。”

我转过身,直视着他的眼睛。“不,我不认为我可以找到里根。我连试都不会去试了。这下你称心了吧?”

他缓缓点了点头。接着耸了耸肩:“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个。祝你好运,马洛。随时过来。”

“谢谢,上尉。”

我下楼走出法院,从停车场取了车回到了霍巴特大厦的家里。我脱了外套躺在床上凝望天花板,听着外面往来车辆的喧闹声,看着阳光慢慢移动过天花板一角。我努力想入睡,但就是睡不着。虽然不是一天里喝酒的时间,我还是起来喝了一杯,重新躺下。还是睡不着。我脑子里仿佛有个时钟在滴答作响。我在窗沿上坐起身,把烟丝填进烟斗,大声说道:

“那个老混账肯定知道点什么。”

这斗烟抽起来苦得像碱水。我把烟斗放到一旁,重新躺下。我的思绪在虚假记忆的汪洋里漂荡,我好像在一遍又一遍做同样的事,去同样的地方,遇见同样的人,对他们说同样的话,一遍又一遍,可每一遍都像是真实的,仿佛真实发生过而且是初次发生一样。我在公路上开着车冒雨疾驰,银发套姑娘缩在角落里一言不发,所以等到达洛杉矶时我俩又变成彻底的陌生人了。我下车走进一家全天营业的杂货店,打电话给伯尼·奥尔斯说我在里阿利特杀了人,正在去王尔德家的路上,艾迪·马尔斯的妻子跟我在一起,她是目击者。我驶过寂静、被大雨洗刷得很明亮的一条条街道,到了拉法耶特公园,开进王尔德那座大木板房的停车门廊里。走廊的灯已经亮了,奥尔斯提前打过电话说我要来。我走入王尔德的书房,他穿着一件印花晨衣坐在书桌后面,脸色凝重,一根花斑雪茄一会儿在他指间转动,一会儿缓缓上升,送进他带着苦笑的嘴里。奥尔斯在场,有一个警察局长办公室派来的瘦子,他一身灰,学究气十足,模样和谈吐都像个经济学教授,不太像警察。我陈述着事情的来龙去脉,他们静静听着,银发套姑娘坐在幽暗处,双手交叠在大腿上,谁也不看。来了很多电话。还有两个重案组的人,他俩看我的样子就像我是从巡回马戏团里逃出来的某种怪兽。我又开车上路了,身旁坐着其中一个重案组的人,要去富尔怀德大厦。我们走进那房间的时候,哈利·琼斯还瘫坐在书桌后面的椅子上,死人脸上扭曲的僵硬表情和屋里酸甜的味道都没变。随行的有个验尸官,非常年轻、高大,面对这样的场面脖子上红色的汗毛根根竖起。还来了个取指纹的,看他忙成一团,我告诉他别忘了气窗上的窗闩。(他在上面发现了卡尼诺的指纹,那钟爱棕色的家伙就留下了这么一处指纹来证明我没有胡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