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第2/2页)

骆闻道:“高压电棒的电流荷载会短时间内剧烈刺激人的神经中枢,使人昏迷。但电流荷载是不会停留在体内的,事后无法通过验尸判断。但使用这个方法,肯定会在死者的皮肤上留下一点灼烧的痕迹,这个专业术语叫电击伤。不过电击伤和大部分的皮肤挫伤很像,如果没认识到这点,就会忽略过去。”

严良连连点头,又道:“可是还有一个地方很奇怪,如果凶手真用你说的这种方法,先把人电昏,再勒死。那么他为什么要勒死人,而不是直接用刀把人刺死呢?”

骆闻心中微微一愣,这个问题的答案,他不能告诉严良,否则以他的推理能力,恐怕会发现更多的细节。他笑了下,道:“这我就不清楚了,不过似乎很多谋杀案中,凶手杀人用的都不是特定的方法,有些人用刀,有些人用绳子,有些人用毒药,还有人直接用枪。我想也许凶手怕见血,所以觉得用绳子勒死人干净点吧。”

严良突然笑出声:“敢杀这么多人的凶手,我想他一定不怕见到血。”

骆闻只好道:“也许怕见血是心理洁癖。”

“是吗?”严良不置可否地笑了笑,随后,他并没有继续聊案子,而是边吃着刚送上来的面条,边聊着以往的趣事。

吃完面后,两人来到外边,沿路走了一段,分手告别。

两人转过身时,各自都微微皱起了眉,只不过他们都看不到对方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