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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特莱克做了自我介绍,向洛兰出示驾照和名片。

“请问你是洛兰·麦克诺顿吗?”

“对。”她迟疑地说,目光转到罗宾身上。罗宾在梗犬后面对她报以安抚的微笑。“你是——怎么说的来着?”

“我是个侦探,”斯特莱克说,“我们在找唐纳德·莱恩,不知道你有没有他的消息。电话记录显示,大概两年前,他曾经和你一起住在这里。”

“嗯,没错。”她慢慢地说。

“他现在还在这里吗?”斯特莱克明知故问。

“不在了。”

斯特莱克示意罗宾。

“不知道我和我的同事能不能进去问你几个问题?我们找莱恩先生有事。”

片刻沉默。洛兰皱眉咬住嘴唇。罗宾抚摸着梗犬,它热诚地舔她的手,显然是闻到了起酥的气味。斯特莱克被它咬破的裤子在微风中飘起来。

“好吧,进来吧。”洛兰说,拄着拐杖退后,让他们进门。

屋里很闷,有股浓烈的沉滞烟味。四处的摆设都说明屋主是个老妇人:针织纸巾盒套,劣质荷叶边靠枕,干净的橱柜上摆着一排衣着花哨的泰迪熊。旁边的墙上挂着一幅硕大的挂画,画上是一个打扮成小丑模样的小孩,大大的眼睛睁得滚圆。斯特莱克实在无法想象唐纳德·莱恩生活在这里的样子,那就像房间角落里睡着一头公牛一样荒谬可笑。

他们一进门,梗犬就挣脱罗宾的怀抱,又冲斯特莱克吠叫起来。

“哦,闭嘴吧。”洛兰呻吟道。她一屁股坐进褪色的棕色天鹅绒沙发里,用两只手把缠着绷带的脚架到皮椅上,拿起身边的超级帝王牌香烟,点了一支。

“我得一直把脚抬高才行。”她解释道,叼着烟拿起已经塞满烟头的雕花玻璃烟灰缸,把烟灰缸放到腿上。“社区护士每天来帮我换绷带。坐吧。”

“怎么搞的?”罗宾问道,从咖啡桌边挤过去,坐到洛兰身边。梗犬立刻跳上沙发,终于不叫了。

“炸薯条的油浇到我的身上了,”洛兰说,“工作的时候。”

“老天,”斯特莱克说,坐到扶手椅里,“一定很疼。”

“嗯,是啊。医生说我至少要休息一个月。还好离急诊室不远。”

他们很快了解到,洛兰在本地医院的餐厅里工作。

“唐尼又干什么了?”脚踝的话题结束,洛兰吐了口烟,嘟囔道,“又是抢劫?”

“为什么说又?”斯特莱克谨慎地问。

“他抢了我的东西。”她说。

罗宾注意到,她直率的语气只是在逞强。洛兰说话时,手里细长的香烟一直在抖。

“什么时候的事?”斯特莱克说。

“他消失时。把我所有的首饰都拿走了。我妈妈的结婚戒指,还有其他所有珠宝。他明明知道那戒指对我有多重要。妈妈刚去世不到一年。是啊,莱恩就那么突然走了,再也没回来过。他刚出走时,我报了警,以为他出事了。然后我才发现钱包空了,所有的首饰都不见了。”

这件事至今仍让她感到耻辱,她憔悴的脸颊上泛起红晕。

斯特莱克在夹克衬兜里摸索片刻。

“我想先确定我们说的是同一个人。你认识这张照片上的人吗?”

他把莱恩前岳母在梅尔罗斯给他的一张照片递过去。照片上的莱恩穿着蓝黄相间的苏格兰短裙,身材魁梧,鼬鼠般漆黑的小眼睛和推成平头的狐红色头发清晰可辨。他站在登记处门外,罗娜挽着他的胳膊,肩宽不及他的一半。罗娜穿着婚纱,婚纱看起来非常不合身,可能是二手的。

洛兰盯着照片看了很久。最后说:

“我觉得是他。有可能。”

“这里没照出来,他左上臂有个很大的黄玫瑰刺青。”

“嗯,”洛兰语气沉重地说,“没错。是有一个。”

她盯着照片,抽了口烟。

“他以前结过婚,是吧?”她问,声音微微发颤。

“他没告诉你?”罗宾问道。

“没有。他说他没结过婚。”

“你是怎么认识他的?”罗宾问。

“在酒吧里,”洛兰说,“我认识他时,他不是这个样子。”

她转向身边的橱柜,挣扎着想起身。

“我帮你拿吧?”罗宾主动说。

“在中间那个抽屉里。可能还有两张照片。”

罗宾起身打开抽屉,梗犬又叫起来。抽屉里堆放着餐巾环、针织桌巾、纪念品模样的茶勺、牙签和不成捆的照片。罗宾把能找到的照片都拿在手里,回到洛兰身边。

“在这儿呢。”洛兰翻了一会儿照片后说,抽出一张,递给斯特莱克。多数照片里都是同一位老态龙钟的老太太,罗宾猜那是洛兰的母亲。

两人如果在街上擦肩而过,斯特莱克不会认出对方就是莱恩。曾经的拳击手体型臃肿了不少,特别是脸。他的脖子已经看不见了,皮肤绷得发紧,五官都变了个样。照片上,他一手揽着微笑的洛兰的肩,另一只手垂在身侧。他没有笑。斯特莱克眯眼细看。黄玫瑰的刺青还在,但有一部分被鲜红的皮肤斑遮住了。红斑向下蔓延,几乎覆盖他的整条前臂。

“他的皮肤怎么了?”

“牛皮癣性关节炎,”洛兰说,“很严重。所以他才能领患病津贴。他已经没法工作了。”

“哦?”斯特莱克说,“他之前做什么工作?”

“他到这儿是给一个大型建筑公司当经理,”她说,“但他没干多久就病了,没法再工作。他以前在梅尔罗斯开过建筑公司,是总经理。”

“真的?”斯特莱克说。

“嗯,家庭企业,”洛兰说,继续翻找照片,“从他爸爸手里接过来的。喏,还有张照片。”

他们在照片里牵着手,背景似乎是个啤酒花园。洛兰笑容灿烂,莱恩则一脸木然,肿胀的脸庞将眼睛挤成两条细缝。他的外表完全就是个要定期注射类固醇的病人。他的头发还是像狐狸一样红,但除此之外,斯特莱克很难认出那个一口咬住他脸颊的年轻拳击手。

“你们在一起多久?”

“十个月。我认识他时,我妈妈刚去世。她九十二岁了,一直和我生活在一起。我当时还在照顾隔壁的威廉斯太太,她八十七岁了,老年痴呆。她儿子在美国。唐尼对她很好,帮她割草买菜。”

斯特莱克心想,这家伙太会为自己打算了,洛兰会做饭,有自己的房子,刚继承了母亲的遗产,又没有需要照顾的家人。而他那时病了,没工作,没收入,能遇到这么一位可爱的中年妇女简直是天赐良机。他只要稍微费神隐藏起本性,就能在这里落稳脚跟。莱恩如果愿意,完全可以表现得很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