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第2/2页)

《乐队新纪年》十强选手黑桃队长也凑过来,顺便把陆延手里的烟给顺走了:“我觉得你们乐队那首老歌可以——”

陆延笑着踢他一脚:“干什么,怎么抢烟呢还。”

黑桃队长说着把烟点上,唱起来,“把过去全部都击碎,快走吧~快走吧。”

陆延提醒他:“兄弟,跑调了。”

黑桃队长:“你不能对一个打鼓的要求那么高……哎而且你看看你们乐队鼓手唱成什么样,好意思说我。”

李振:“我怎么,能不能好好聊天了。”

黑桃队长扯半天之后,认真地说:“就那首吧,我对你们乐队最开始的印象就是那首,也是你们在下城区的出道专主打歌吧?突然冒出来一魔王乐队,销量一周打到前三,我至今都忘不掉。”黑桃队长说到这有些感怀,不知道是不是想到防空洞来来去去的乐队,感慨道,“一晃四年了啊。”

那首歌确实是出道曲。

歌词意思也很明确,当时陆延在逼着自己站起来。

其实回想起来写那首歌的过程实在不是什么愉快的回忆,在房间里把自己关了一个礼拜,昏天黑地,不知道外面是白天还是晚上。

他是现在从发现随着时间增长,也会对自己以前写过的东西有一层不同的理解。

“老歌吧,”陆延最后说,“至于接受度高不高——演出结果说了算。”

他宣布完这个结论,突然想:他和肖珩两个人还真是挺有意思。

走来走去,最后总是绕不开原点。

或者与其说是“原点”,不如说是不断打破后的新起点。

音乐节场合虽然重要,但举办这种大型的活动,对仪容衣着方面有一定程度上的要求。陆延衣柜里有一半花里胡哨的舞台装都不太适合上台。

日常点的衣服倒也不是不行。

陆延最后一眼相中了肖珩的一件衬衫。

很低调的暗红色。

肖珩早上睁开眼,正好陆延背对着他穿衣服一幕。

男人肤色并不算白,顺着脊背陷下去的那道沟壑往上,是形状漂亮的肩胛骨,肖珩也只是看到一瞬,衣服拉上后只剩下男人披散在身后的长发还露在外边。

肖珩定定地看了一会儿,嗓子发干:“这件?”

陆延抬手把衣扣扣上。

陆延穿什么都穿不出肖珩那种虽然看着散漫但依旧正儿八经的气质,袖口稍微长了一点,他就胡乱撩上去,倚着灶台说:“……你的。不过现在是老子我的。”

肖珩起身下床,也不跟他纠结件衣服,只在他临出门前把人按在门上咬了一口。

这一口刚好咬在陆延锁骨上。

这次音乐节地点和时间跟肖珩今天要去拉的投资相冲突。陆延不知道肖珩这习惯是怎么来的,只要有他去不了的演出,都习惯在走之前往他身上留个印子。

陆延任由他咬,然后才推开他:“……啧,到底谁是狗?”

音乐节这天比平时还要热上几度。

明明已经逐步降下去的气温莫名回升,户外场地被烈日灼得滚烫,仿佛呼出去的气都在往外冒烟。

几个舞台像一扇巨大的,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