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2/12页)

走了一段才走上水泥路,范葭笑着介绍:“这个小镇的历史很长了,当地人说有六七百年的历史。”

曾宇道:“我认为你应该把房子租在新区,房租会便宜很多。”

范葭瞪眼:“嫌我花钱了?”

曾宇摊手:“就事论事,这街道车都开不进来。”

范葭哼了一声:“还不是因为你要来,我特意租的老街区,就是让你感受一下异域风情。”

曾宇看看路边的餐厅和门口的车,点点头:“也还行吧,走出来不到五分钟,可以接受。”

张飞鸿端着相机一直在拍照,突然回头道:“你们两位凑近一点拍一张。”

不等曾宇反应过来,范葭已经靠了过来,飞快地在曾宇脸上亲了一下,张飞鸿抓拍到了这一刻。曾宇正无语地看着范葭时,张飞鸿走过来了,把相机递给范葭:“帮忙拍一张。”

等到范葭举起相机时,张飞鸿突然亲了曾宇的另一侧脸颊。

范葭举起相机:“拍进来了。”

张飞鸿走过去:“我看看!”

曾宇还愣在原地,

仿佛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般,无语地看着两个女人在讨论照片。

“该吃饭了,等下还要去酒庄。”曾宇招呼着两个女人。

餐厅老板娘在吧台后面,看见曾宇进来,忍不住掩着嘴笑了起来。她抬手指了指曾宇的脸颊,曾宇没听懂,但是知道是什么意思。他赶紧找餐巾纸,老板娘及时地递过来了一面镜子。曾宇对着镜子一看,果然,一边一个口红印。

好在这是在法国,要是在国内,被人看见自己顶着两个口红印出门,那得多丢脸。

“别擦了,这一次你可以擦掉,下一次看你怎么擦。”范葭笑着在身后说。

曾宇回头无奈地看着她:“美女,给我点时间和空间吧?”

“不好!就是要逼着你。”范葭的话只说了一半,还有另一半是“你的性格一直这样,我不主动一点,就更没有机会了”。范葭是那种敢爱敢恨的性格,喜欢就一定要说出来。

早餐让曾宇非常意外,因为老板娘送来的是开水,而不是吃的。

就在曾宇纳闷的时候,范葭从吧台拿来了三包泡面。

“我来法国,你就请我吃这个?”曾宇无语了。

范葭却笑道:“你就知足吧,在法国想吃顿泡面可不容易。”

“好吧,你赢了,就泡面吧。”曾宇赶紧坐了下来,他实在是饿了。

一碗泡面吃完,曾宇没吃饱,范葭转身拿来一篮子面包:“撕碎了,放在面汤里,别有一番风味

,这是我发明的吃法。”

“你这么糟蹋法国的面包,不怕成为法国厨师的公敌吗?”

休息了一阵子,三人重新上了车。

“我一直想买一辆兰博基尼超跑,可惜我一直没存够钱。”开车的范葭一脸惆怅。

副驾驶位置上的曾宇看着窗外:“为什么不是法拉利?”

“你喜欢法拉利?”范葭扭头看过来。

曾宇还是盯着窗外:“无所谓,我只是觉得,法拉利的历史要更为悠久一些。兰博基尼则是做拖拉机出身的。”

“你看问题的视角还真特别,为什么我还是觉得你是外行在不懂装懂?”范葭撇撇嘴。

“你说的没错,我确实是外行。但是我恰好知道,兰博基尼的创世人,最初就是个做拖拉机的。因为他自己是个跑车爱好者,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时候,费鲁吉欧·兰博基尼先生驾驶一辆250GT跑车参加比赛,因为离合器出了问题,误伤了观众。他很内疚,把这件事告诉了恩佐·法拉利先生。结果恩佐·法拉利先生表示,赛车没问题,有问题的是他的驾驶技术,并且表示,兰博基尼先生只配开拖拉机。”曾宇不紧不慢地说着这个趣闻。

后排的张飞鸿听得来劲了,她收起相机,探头道:“你的意思是,兰博基尼先生因为这件事,才进入了跑车领域?”

曾宇点点头:“差不多吧。”

“有钱人的世界,无法理解。”范葭感慨了一句。

曾宇点点头

:“是啊,有钱任性,加上对赛车的热爱,催生了一款超级跑车。”

“你喜欢跑车吗?”张飞鸿问。

曾宇摇了摇头:“不喜欢,太招眼球了。”

“你这是低调,不等于你不喜欢跑车。”张飞鸿觉得曾宇的回答不老实。

曾宇却摇了摇头:“我们生活在城市里,车速你提得起来吗?开跑车是很有面子,但你不觉得太浪费了吗?我是个实用主义者,不喜欢浪费的行为。如果我年轻五到八岁,我会喜欢跑车,可惜我那会没钱。现在的我,还是更喜欢宾利或者迈巴赫。”

“难怪你会买一辆迈巴赫!”范葭恍然大悟。

曾宇淡淡地道:“那是公司的车,坐那车出门谈生意,比较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