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艾米的大脑(第5/12页)

天花板上几只光秃秃的电灯泡把楼梯井照得通亮,可是过道上却漆黑一片。大楼的内部走廊里弥漫着一股臭味,也许是猫屎,也许是鼠粪,也许两者都有。

她在三楼等着我,依然是我上次见到的那个老妇人,头上剃去了半边头发,余下的白发简单地打了一个髻。为了点缀些喜庆的色彩,她穿了条难看的浅黄色长裙,可是与那件被她改造成便装的病号穿的长袍比较起来,此刻的她更显凄楚。然而,她似乎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外表,带着孩子般的笑容迎接我的到来。她向我伸出一只手来,可我没有和她握手,而是亲吻了她的双颊,只要能使她高兴我一定会全力以赴,我多么想重回到一九五六年啊。吻她的感觉宛如奇迹,看哪,她就在这里,货真价实,千真万确,尽管容颜的改变已使她判若两人。她劫后余生与我相逢在这幢阴沉的大楼里,真是个灰暗的奇迹。我到此地来看她,我终于见到了她,见到了这个五十年前我无比倾心的女子,似乎就是我冥冥中来到纽约的缘由,也是我在冲动下决定留下来的缘由。经过了这么漫长的一个时间跨度,我们居然还能再次相逢,此时的我已经得了癌症,她也一样,我们曾经年轻聪慧的头脑都因岁月的蹉跎而衰竭——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会激动得发抖,而她会穿上这件喜庆的黄色长裙,真是难以置信,半个世纪就这么悠悠而逝了。我们俩都沉浸在对遥远的往昔的无限怀念之中。时间——强大无比的时间——和穿在她羸弱不堪的身体上的这条岁月沧桑的黄裙,都已抹上了死神的阴影!假设我此刻回过头去正看见洛诺夫从楼梯上走来,我会对他说些什么呢?“我依然仰慕你”?“我刚刚把你的大作重读了一遍”?“我又回到了对你无比崇拜的青年时代”?他会说什么呢——我能听见他在说话——他说的是:“好好照顾她。看她遭了那么多罪,叫我于心何忍。”他比生前胖多了。他在坟墓里长了肉。“我明白,”他接着说,语气飞快地转变为一种温和的嘲讽,“你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对她一往情深的人了。那样事情就简单了。”

“肉体上受到的损害,”我答复道,“并不会使事情变得简单。我尽力而为吧。”我皮夹子里有几百块钱可以现在就给她,等回到宾馆我可以开一张支票在一早上寄给她,不过我必须要记住在离开前确认一下她的信箱不是那只没有锁的。如果是的话,我就要另想办法让她拿到这笔钱了。

“谢谢你,”在我跟在黄裙子后面走进房间时洛诺夫说,狭窄的车厢式公寓(7)里有两个靠里的房间——一个书房和在拱形入口后面的一个厨房——都没有窗户。在公寓的前端,就在第一大街的车流和饭馆之上,有一个装了两扇格栅窗的小客厅,后面有一间更为狭小的房间,只装了一扇格栅窗,不过因为房间里只放了一张窄床和一只床头柜,所以这点大小也足够了。总共只有三扇窗户。洛诺夫在伯克希尔山的农庄肯定有二十多扇窗户,而且从来也无需关窗。

这间卧室朝向一个通风井,后面有一条狭窄的走道,走道下面是饭店的垃圾堆放场。我发现厕所只有一只立柜一般大小,就在厨房水斗旁边的一扇门的对面。厨房里还放了一只四脚的小浴缸,正好放在冰箱和烤箱之间,只留出了几英寸的空当。公寓的前面非常吵闹,因为第一大街上的车水马龙进行曲永不落幕,而后面也是同样地嘈杂,因为饭店厨房间里的锅碗瓢盆奏鸣曲永无宁日,为了通风,饭店的后门一年四季敞开着,艾米只好把我带进相对安静的灰暗的书房,我们挤在靠墙的塞满纸张与书本的书架间落座,面前是一张兼作书桌的丽光板(8)贴面的餐桌。桌子上的台灯是这个房间里的唯一照明。它是一盏又宽又高的棕色半透明的瓶状台灯,电线穿出去连接着灯泡,上面罩着如扇子上的皱褶一般的灯罩,其形状如一顶宽大的太阳帽。我上一次见到它是在四十八年前。它是洛诺夫用的朴素的台灯。在远处的一角,我又看见了一个出自洛诺夫的书房的老古董,那是一把宽敞的、暗棕色的、马鬃做的安乐椅,经过了数十年的岁月侵袭,它那结实的骨架也已轮廓模糊——我觉得,它身上留下了他思想的烙印和他那斯多葛派(9)的生活作风的痕迹。想当年,他就是坐在这把已破损不堪的椅子上威严地向我发问,直截了当地质问我这个初出茅庐的小辈志在何方,胆怯的我被他问得晕头转向。我想到,“什么!你在这里吗?”随即记起来那正是艾略特的《小吉丁》(10)里的诗句,诗里描述的是诗人在拂晓前的街道上漫步,遇见了“一个混合型的鬼魂”,他告诉诗人他将要遭遇到的是怎样的痛苦。“因为去年的话属于去年的语言/而明年的话在等待另外一种声音。”艾略特的鬼魂是从何而来呢?真是讽刺。“让我打开为老年人保留的礼物。”为老年人保留的。为老年人保留的。想到这里,我的思维短路了。接下来应该是个可怕的预言,可我想不起来了。等我回到家里,我要查一下那本书。

幽幽地,我把一个刚刚钻进我脑子里的想法告诉了洛诺夫:“你不再是一个比我大三十多岁的长者,我已成为一个比你大十岁的长者了。”

“你吃过了吗?”她问。

“我不饿,”我对她说。“和你在一起我太激动了。”这次会面如此出人意料,我激动得都不知说什么好了。不论最近我的思维变得如何暧昧模糊,我对艾米的记忆——这个我在遥远的往昔才有过一面之交的人——依然如一九五六年时一般鲜活又清晰,那时我觉得她是我生命里特别重要的人。回想当年,我甚至异想天开地为她构思出一部内容翔实的文学作品。利用欧洲出版的安妮传记里的恐怖的背景资料,我大胆地把她想象为安妮·弗兰克,但在我构思的情节里,安妮并没有在二战的欧洲丧生,而是作为一名来自荷兰的外国孤儿,隐姓埋名地从欧洲来到美国,成为新英格兰的一名大学女生,先当了E.I.洛诺夫的学生后又成为他的情人。在她二十二岁那年——之前她独自去了一趟曼哈顿,为了去看《安妮日记》在美国的首次出版——她对洛诺夫吐露了她的真实身份。当然啰,如今的我已没有了年轻人的雄心再把这篇华丽的虚构作品继续进展下去。在我二十多岁时那种要将我的想象力发挥到极致的感觉早已不复存在,随其一同消逝的还有犹太社区里那些杰出的长辈们强加给我的道德教条。我首次出版的故事集遭到了他们的批评,他们认为我的那本书是一份代表了“犹太人的自我诋毁”的恶毒宣言。他们那种犹太人式的自恋情结和令人苦恼的正义感深深地刺痛了我,我带着无比的厌恶奋起反抗了,我的反抗手段就是把洛诺夫的艾米变形为牺牲的安妮,而且——这里有一丁点的讽刺——我还虚构说我想要和她结婚。作为一个年轻活泼的犹太人里的圣人,艾米成为我虚构出来以抵御悲观厌世的犹太情结的精神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