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格街凶杀案(第5/9页)

“至于那桩凶杀案,在我们形成看法之前先让我们自己来进行一番调查,一种能为我们提供消遣的调查(我认为消遣这个词用得很怪,但没吱声)。再说,勒邦曾经帮过我一个忙,对此我不能忘恩负义。我们应该去亲眼看看那幢房子。我认识警察局长G,得到必要的允许不成问题。”

得到允许之后,我俩立即前往莫格街。那是里舍利厄街和圣罗克街之间的一条糟糕的街道。我们到达那里已是下午较晚的时候,因为那个区离我们住的区相隔很远。那幢房子很容易就被找到;因为在它的街对面还有许多人毫无目的但却满心好奇地在凝望它那些紧闭的窗户。那是一幢普通的巴黎式楼房,有一个门道,门道一侧是一间装有玻璃的小屋,小屋窗上的一个滑动窗格说明那是间门房。进楼之前我们沿街而行,拐进一条小巷,然后再转弯经过房子的后面,在这期间,迪潘十分仔细地把那房子和四邻周围都查看了一遍,我看不出这番细查有什么目的。

我们原路折回,再次来到楼前,揿响了门铃,出示了证件,警方的守卫人员让我们进了房子。我们径直上楼,来到发现莱斯巴拉叶小姐尸体的那个套间,两名死者的尸体还仍然放在那里。按常规做法,屋里仍保持着那副乱七八糟的模样。我看到的和《法庭公报》上所描述的没什么出入。迪潘仔细检查了每一样东西,连受害人的尸体也没漏掉。然后我们查看了其他房间,最后来到屋后那个小院,整个过程一直有一名警察陪着我们。我们查完现场离开时已经天黑。回家途中,我那位朋友进一家报馆耽误了片刻。

我已经说过我那位朋友突发的奇思异想真是层出不穷,对他那些怪念头Je les ménageais[46](我在英文中找不到合适的说法)。他回家后闭口不谈那桩凶杀案,这就是他的脾性。直到第二天中午他才突然问我,在凶杀现场是否观察到什么特别情况。

他对“特别”二字的强调中有某种意味,竟使我莫名其妙地猛然一抖。

“没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我说,“至少跟咱们从报上看到的情况差不多。”

“恐怕那份《公报》还没有领略到这桩惨案中那种异乎寻常的恐怖性。”他应答说,“不过别去管那份报纸的无稽之谈。在我看来,这个谜之所以被认为无法解开,倒正是因为那本该使它被认为容易解开的理由,我指的是因为其特征所具有的超越常规的特性。警方感到尴尬,因为表面上毫无动机,不是说凶杀本身的动机,而是指杀人手段那么残忍的动机。他们还大惑不解,因为从表面上看来,楼上除了莱斯巴拉叶小姐再没发现旁人是个事实,凶手逃离现场必然被上楼者看见也是个事实,而这两个事实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统一。那个房间被折腾得乱七八糟,姑娘的尸体被倒塞进烟囱,老夫人的尸首支离破碎,这一切加上我刚才提到的事实以及其他我无须提及的事实,已足以使警方夸耀的聪明无法施展,使他们那份干练不能奏效。他们已陷入那个严重但寻常的谬误,错把异常混同于深奥。可正是要凭着那些超越常规的异常,理性方能摸索出探明真相的途径,假若那途径果真存在的话。例如在我们眼下进行的调查中,该问的与其说是‘出了什么事’,不如说是‘出了什么从未出过的事’。实际上我将解开此谜或已经解开此谜的那种轻而易举,与警方眼中此谜显然不可解的看法刚好成正比。”

我盯着迪潘,暗自惊讶。

“我此刻正在等候,”他两眼望着房门继续说道,“我在等一个人,尽管此人也许并非本案的凶手,但他肯定与这场凶杀有几分牵连。他可能对这场残杀中最令人发指的那部分一无所知。我期待我的推测完全正确,因为我揭开整个谜底的希望就建立在这个推测上。我期待那个人来这儿,来这个房间,随时随刻。当然,他有可能不来,但他多半会来。若是他来了,就有必要把他稳住。这儿是手枪,如果必要的话,咱俩都知道如何使用。”

我取了手枪,几乎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或是几乎不相信自己所听到的,而迪潘还在继续往下说,很像是在自言自语。我已经谈到过他在这种时候那副心不在焉的神态。他说话的对象是我,说话的声音也不大,但他所用的却是那种通常跟老远的人说话时所用的高音调。他的眼睛只茫然地盯着墙壁。

他说:“上楼的人所听到的争吵声不是那两个女人的声音,这一点已被证人充分证实。这就排除了我们对是否那位老夫人先杀死女儿,然后再自杀的怀疑。我提到这一点主要是为了探讨作案的手段,因为莱斯巴拉叶夫人的力气完全不可能把她女儿的尸体塞进烟囱并塞成其被发现时的那个样子,而她自己身上的那种伤势也完全排除了她自杀的可能。所以,凶杀是由第三者所为,而这个第三者的声音便是人们所听到的争吵声。现在让我来谈谈有关争吵声的证词,不是全部证词,而只谈证词中的特别之处。你注意到什么特别之处没有?”

我注意到虽然所有证人都一致认定那个粗哑声是一个法国人的声音,但说到那个尖厉声,或按其中一名证人的说法是刺耳声,他们的认定就莫衷一是。

“那本身就是证据,”迪潘说,“但并不是证据的特异之处。你还没有注意到奇特的地方,可这里有一点值得注意。如你所言,证人们对那个粗哑声意见相同,在这一点上他们众口一词。但说到那个尖厉声,特异之处不在于他们莫衷一是,而在于当一个意大利人、一个英国人、一个西班牙人、一个荷兰人和一个法国人试图形容那个声音时,每个人都说那是一个外国人的声音。每个人都确信那不是他一名同胞的声音。每个人都没有把那个声音比拟成他所熟悉的任何语言的声音,而是恰恰相反。那名法国警察认为那是一个西班牙人的声音,而‘要是他懂西班牙语就会分辨出几个字眼’。那个荷兰人确信那是一个法国人的声音,可我们发现证词说他‘不懂法语,通过译员接受讯问’。那位英国人认为那是一个德国人的声音,可他‘不懂德语’。那个西班牙人‘确信’那是一个英国人的声音,但他完全‘凭语调断定,因为他压根儿不懂英语’。那位意大利人认为那是一个俄国人的声音,但他‘从未与俄国人交谈过’。此外,另一名法国人与那位法国警察的说法不同,他肯定那是一个意大利人的声音,但他不谙意大利语,而是像那个西班牙人一样‘凭语调确信’。瞧,那个声音该有多么稀奇古怪,居然能诱出如此言人人殊的证词!连欧洲五大区域的人都没法从它的声调中听出点儿熟悉的东西!你可以说那也许是一个亚洲人,或非洲人的声音。巴黎的亚洲人或非洲人都不多,但我们先不去否定这种推断,我现在只想要你注意三点。有一位证人说那声音‘与其说是尖厉不如说是刺耳’。有两名证人描述那声音‘急促而不均匀’。没有一个证人提到从那声音里听出了什么字眼,或者说像什么字眼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