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部

嗯,我不太在乎那些十八岁的孩子,但是我确实在乎这种想法:我会被军纪整死的,早餐前不许抽烟,不许做这,不许做那,等等等等,不一而足。我知道这些孩子将会成为愚蠢战争的炮灰,这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不过他们都是可爱的孩子,这你也知道;但是这种纪律,早餐前我不能抽烟,那种规定,舰队司令和他妈的随行人员四处巡视,对我们说甲板应该干净得能在上面煎鸡蛋,如果甲板够热的话,这简直要我的命!这位绅士是谁啊,竟敢叫我擦掉我脚上的一个污斑?

我是一位非常著名的老绅士的后代,他曾在亚瑟王宫廷里做事,都没有被要求做到如此干净,况且他们根本不邋遢,正如我们所知道的那样,只是满身脓包(就像舰队司令的甲板那样坑坑洼洼)。

这种给甲板注射抗菌消毒剂、禁止抽烟的规定,还有在罗得岛纽波特空袭演习期间,晚上必须巡回警戒,而当你抱怨那些易怒的少尉牙医弄痛了你的牙齿时,他们会叫你闭嘴……我告诉这位海军少尉、牙医:“嗨,医生,别弄痛我,”而他说:“你知道吗,你这是在跟长官说话!”他的确是摆权威架子!还有,到达军营的第一天,我们全都到齐后,医生说:“好了,往那边试管里撒尿!”紧挨在我身边的一个小兵说7:“从这里?”几乎没人听懂其中的可笑之处。从这里到马萨诸塞州的切尔姆斯福德,这是最滑稽的笑话。最好笑的是,那个小兵是一本正经说的。

这就是你们的海军,当然啰,都是好人。

不过,还有些细节,他们让你洗他们自己的垃圾筒,好像他们没法雇些蠢货干这些事情,但在这个世界上谁是只配负责清扫垃圾筒的蠢货呢?我觉得恶心。然后,在训练场上,进行军队常规步伐操练,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三,四,五,手持卡宾枪,头戴羊毛军帽,身着黑色春装,尘土飞扬,教官高喊,突然,我把我的枪往尘土里一扔,就这么走了,永远离开了那里所有的人。

我走进海军图书馆阅读了一些书,做了一些笔记。

他们进来,用网把我套住捕获。

他们说:“你疯了吗?你想干什么?撂下枪,从演练场上走人,给全体士兵示范如何违抗命令?你他妈的以为你是谁呀?”

“我是约翰·杜洛兹,陆军元帅。”

“你不想到潜水艇服役啦?”

“我患了幽闭恐怖症。”

“他们真正训练的是让你们在夜里排好队,嘴里叼匕首,一个接一个地游泳上岸,无论你是海军巡逻队员还是突击队员。”

“我不管,反正我不会为了任何人嘴叼匕首游泳上岸,”我补充说,“我不是蛙人,我只是只青蛙。”

“你的死期到了。”

“呸,那就来吧!”

“送你去精神病医院。”

“好啊。”

“你一直跟海军医生报告,说你持续地头疼?”

“对。”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待在这里谁不会一直头痛?”

“难道你不知道你的国家需要有人保卫,毋庸置疑,任何一个国家都有权保卫自己?”

“我明白,但是让我在商船上作为平民海员为国效忠吧。”

“你在说什么呀?你是应征入伍来到这支海军部队的。”

“那就把我与这里海军的所有其他疯子关在一起吧。当时刻来临时,你们真的打海战了,别征召平民水手……”

“你得去疯人院,孩子。”

“好的。”

“你将失去所有这些年轻的海员。”

“他们每晚都给西弗吉尼亚家里写信。”

“那好,走吧!”就这样他们用救护车把我送进了疯人院。

疯人院先给我做了一次口头问卷测试,据记录,我获得了罗得岛纽波特海军基地历史上智力商数测试的最高分,因此我被怀疑了。请听清楚,被怀疑是“美国共产党的一个官员”。

海军情报人员带了一个公文包前来审问我有关美国共产党的事情。好几组留着短尖髯的医生一边检查我的眼睛,一边摸着他们的下巴研究我手印的小说《大海是我兄弟》。你还指望海军士兵写出什么呢?

他们介绍给我的第一个家伙是个精神变态狂,嘴唇上下留着长长的黑色毛发。海军征兵委员会是怎么让这个家伙入伍的,我始终不得而知。他的毛发遮住了他的眼睛,他的屁股、双腿还有一双疯子般的脚上都长满了毛发。他是天堂里的多毛疯人。他从装有金属栅栏的监护房里盯着我看,嘴里发出咕咕咯咯的声响。我说:“这他妈的是什么地方,疯人院?”

“你自找的,你说你患了永久性头痛。”

“是啊,这是真的,可他 患了什么病?”

“他是杀人狂。”

“好吧,那么我现在做什么呢?”

“在我们审查你的档案期间,你就进去与他一起住……再说一遍,你叫什么名字,约翰·路易斯·杜洛兹?”

“对……Louis(路易斯),可以表示Lousy [1] 、Lou [2] 、Lug [3] 和约翰·L。”

“快进去!”

“我这就进去,老爷。”我走了进去。那个疯人只是盯着我看,他们给我指定了一个铺位,旁边是来自西弗吉尼亚的法蒂:法廷顿,可是谁能记住他的名字呢,他是个狂躁抑郁症患者,床的另一边是安德鲁·杰克逊·霍姆斯,这个名字任何人一听就能记住。

大约凌晨两点,安德鲁·杰克逊·霍姆斯睡着了,其他疯人(不是所有的疯人)也在打鼾。第二天,我上厕所,看守监视着我。我穿着一件浴衣,他们说:“好了,就坐在那里。”于是,我就坐在那里。旁边那个马桶上坐着安德鲁·杰克逊·霍姆斯,他抽着一支很大的雪茄烟,睁着明亮的眼睛看着我,屁股上毛茸茸的。他说:“我叫安德鲁·杰克逊·霍姆斯,来自路易斯安那州的拉斯顿,你是干什么的,伙计?”

“我叫约翰·路易斯·杜洛兹,来自马萨诸塞州的洛厄尔。”

“我是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橄榄球校队的边线队员。”

“我是哥伦比亚橄榄球校队的守卫队员。”

“我身高六英尺五英寸,体重一百九十九磅,我是个很好的拳击手。”他给我看了他的拳头。大得像一块九磅牛排。

我说:“千万别用它来揍我,你绰号叫什么?”

“他问我绰号叫什么,我是路易斯安那的‘大个子苗条’。”

“好吧,苗条,现在准备干什么?”

“大便完毕就回床睡觉,铺位紧挨着你,我会教你打牌如何作假。”

于是,我们就回到监护室,他教我如何用手指甲在纸牌背面做记号,并向我展示这种记号是如何在玩二十一点的时候起作用的。随后,他说:“伙计,大约一年前,我在马里兰州巴尔的摩的一个干草堆上懒洋洋躺着,喝着一瓶某个老家伙送我的杜松子酒,我脑子空空啥也不想……我一直是个商务海员,随后,有一天,当我们轮船驶出缅因州的波特兰时,来了一艘海岸警卫队的小型武装快艇,快艇上是联邦调查局的人,他们把我拖走,说我逃避兵役。我甚至没有寄信的地址。我是来自路易斯安那的‘大个子苗条’,从这里到唐人街,我不知道他们耍了什么花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