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枕上的花环(第2/6页)

这会儿,我正坐在三等车厢中——这可不是一般的印度式三等车厢。它有空调设备。整个车厢布置得就像飞机的客舱:一排排隔开的坐椅,高耸的椅背可以随意调整;双重玻璃窗悬挂着窗帘;座椅中间的通道铺着地毯。我们搭乘的是印度铁路的“尊贵”客车。这一列冷气车厢,行驶在印度三大城市和新德里之间。只花四英镑,你就可以舒舒服服旅行一千英里,以每小时三十五英里的速度奔驰在印度的大地上。

我们此行的目的地是印度南方。车上的乘客大多是个子瘦小、五官清秀的南印度人。旅程刚开始的时候,他们只管静静坐在车厢中,显得很羞怯。在这群乘客中,你一眼就注意到那个鹤立鸡群的锡克人。他的身材十分魁梧,动作很大,脸上的胡子却很稀疏(锡克男人脸上大都留着一副浓密的胡须),额头上低低地紧紧地缠绕着一条黑色头巾,看起来就像西方人戴的贝雷帽。刚看到这个锡克人,我还以为他是来自欧洲的艺术家呢。他不理车厢中四处张贴的告示,大模大样举起皮箱,二话不说就把它塞到行李架上。这个动作把他那一身结实的、有如举重选手一般的肌肉,全都展现在我们眼前。放好行李,他回过头来,不屑地打量了全车乘客一眼,撇撇嘴,满脸鄙夷——他显然没把我们看在眼里。他的座位在车厢前面,跟我相隔四五排,他一坐下来,我就只能看到他头上那条黑布巾的顶端。不知怎的,我竟然被这个锡克人深深吸引住了。我的两只眼睛,仿佛着魔似的,不时回到那条头巾上。旅程开始还不到一个钟头,我就觉得,这个锡克人的身影有如阴魂一般紧紧纠缠着我。我担心(在密封的空间中旅行,我总是会这样担心)我对他的好奇和兴趣会引起他的响应,结果,我们之间难免会发生某种接触,而这正是我想避免的。

锡克人让我着迷。他们是印度硕果仅存的男子汉。在我看来,印度所有族群中,跟特立尼达岛上的印度人最像的就是锡克人。两者同样拥有浑身发泄不完的精力,野心勃勃,引起其他族群嫉视。他们善于耕种和操作机械,他们为此感到非常自豪。他们喜欢开出租车和货车。跟特立尼达的印度人一样,在外人看来,锡克人宗族观念很强,喜欢关起门来吵吵闹闹,搞他们的派系政治。但锡克人毕竟属于印度,除了这几点相似处之外,对我们来说,他们是一个神秘而令人难以理解的族群。锡克人的个性,似乎全都被他那一脸胡须和头上缠着的布巾遮盖起来。他们的眼睛总是空空洞洞的,不流露任何表情。他们在印度享有的独特声望,使他们显得越发神秘。锡克人骁勇善战,举世闻名。身为军人和警察,他们的胆识和狠劲儿令人闻风丧胆。尽管如此,在一般印度人心目中,锡克人却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族群。在印度民间传说中,愚蠢的锡克人是一个经常出现的形象。据说,锡克人的愚昧跟他们的头巾有关:锡克人那一头从未修剪过的头发,长年包扎在头巾中,热烘烘的,难免会伤害到他们的头脑。这当然只是传说,姑妄言之。不过,锡克人的政治——由寺庙阴谋、圣人、充满神迹的绝食和美国大西部式的仇杀(从德里通往昌迪加尔市的公路上,时不时就传出枪声)所构成的一种政治,确实显得有点滑稽可笑,却也令人不寒而栗。锡克人精力充沛,这点毋庸置疑,但对一般印度人来说,锡克人的精力未免太过旺盛了:咄咄逼人,让人有些害怕。

前一个星期,我们这列客车出了一点车祸,原先那辆餐车被砸毁了,铁路局临时调派一辆来替代。如今,从我们的车厢到餐车,中间并没有直接的通道。我们想用餐,得等到火车抵达下一站,才能从车厢走下来,转到餐车上。我发觉那个锡克人跟随我下车,在书摊前闲荡。我爬上餐车,背对着车门坐下来。整个车厢嘈杂无比。乘客们说着元音很重的印度南部方言,高声谈笑。这帮南印度人开始放松身心。这会儿。他们一个个伸出舌头,舔食他们那黏糊糊、湿漉漉的食物。他们喜欢把食物放在手心上,搓弄一番。瞧,他们一边咀嚼食物,啧啧有声,一边把凝乳和米饭放在手心上,不停地揉搓拍打,然后,出其不意地(仿佛要让他们的食物吓一大跳似的)把混合在一起的凝乳和米饭揉成一个小团子,湿漉漉的,放到嘴巴前面,咻地把整个饭团吞进肚子里。接着,他们又展开另一回合的揉搓、闲聊和叹息。

“你不介意我坐在这儿吧?”

我抬头一看,是那个锡克人。他手里握着一份《印度图画周报》他头上紧紧地斜斜地包缠着一条黑布巾,身上紧绷绷地穿着一件衬杉和一条扎上皮带的长裤——这副装扮看起来,倒像儿童故事书里的海盗。他的英文讲得还挺流利,显然,这个锡克人在国外住过一阵子。这会儿,他的嘴角居然带着一丝笑意,不再紧紧绷着。他挪动他那高大魁梧的身躯,挤进桌子和椅子之间的狭小空间,一边坐下来,一边撅起嘴巴,似笑非笑地打量餐车中那群正在使劲揉搓、拍打食物的南印度人。

“喜欢车上的食物吗?”他鼓起胸膛,呵呵笑了两声。“你是从伦敦来的,对不对?”

“可以说是。”

“我从你的口音听得出来,刚才,我听到你跟警卫讲话。你知道汉普斯特德①这个地方吗?你知道芬治礼路吗?你知道菲茨章大道吗?”

“知道,但不熟。”

“你知道班比咖啡店吗?”

“没去过。”

“你去过芬治礼路,就一定知道班比咖啡店。你还记得那个身材矮小、脸上留着一小撮胡子、成天穿着紧身裤和高领套头毛线衣的家伙吗?”说着,他又呵呵笑起来。

“记不得了。”

“你记得班比咖啡店,就一定记得这个人,小不点儿。不管什么时候你去班比咖啡店——不管什么时候,你去芬治礼路任何一家咖啡店,你肯定会在店里看到这个家伙,蹦蹦跳跳,钻进钻出。”

“他在店里干什么,操作煮咖啡的机器?”

“不,不,他不是干这行的。他什么都不干,成天在咖啡店里晃来晃去,无所事事。小胡子,个头小小,挺会逗趣的。”

“你怀念伦敦?”

他抬起眼睛,瞄了瞄那群正在使劲揉搓饭团的南印度人。“喏,你自己看吧。”

一位身穿莎丽装、鼻梁上架着一副蓝色眼镜、膝头上坐着一个小孩的妇人,正伸出舌头,咂巴咂巴舔着咖喱酱。她张开手上的五根指头,把掌心平贴在盘子上,然后把手指合拢起来,将手掌伸到嘴巴上,咂巴咂巴舔起来,直舔到手掌干干净净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