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第二章(第4/5页)

对她来说,他没有任何会让人感到吃惊的地方。他就是脾性暴躁[82]的英国爵爷。她在仲马父子[83]的小说里、保罗·德·科克[84]的小说里、欧仁·苏[85]的小说里,还有蓬松·迪·泰拉伊[86]的小说里,读到过他这样的人。他代表的就是那种欧洲大陆拍手称赞的英格兰——欧洲大陆唯一会拍手称赞的英格兰。沉默、倔强、不可捉摸、粗鲁无礼,但是无比富有,也不可控制的慷慨大方。对她自己而言,她别无所求。和他有关的事情没有什么是不可预料的。他就像威斯敏斯特的钟声[87]一样准时;他从没有向她提过什么让人意外的要求;而且他是全能的,从不会犯错。简单地说,他就是她的女同胞们会称之为严肃认真[88]的那种人。法国女人对自己的情人或者丈夫没有比这更高的要求了。他们的关系就是最理想的、最严肃认真的关系[89]:他们这对夫妻[90]是严肃、忠诚、节俭、勤劳、无比富裕,并且认真节约的。他每周的两次晚餐都是她亲自做的两块羊排,羊排上的肥油削到剩下八分之一英寸厚,两个白土豆,像面粉一样又亮又白,一个外皮蓬松的苹果派,再加一些斯提尔顿奶酪[91],几块面包干[92]和黄油。在二十年里,晚饭的菜品一次都没有变过,除了在野味上市的季节,那个时候格罗比会每周轮换着送来一只雉鸡、一串松鸡或鹌鹑。除了他每年夏末去哈罗盖特[93]住一个月之外,二十年里,他们从来没有一整个星期都见不到面的时候。她一直是让街区里她自己的洗衣女工替他洗礼服衬衫。他几乎每个周末都是在这幢或者那幢乡间宅邸过的,最多用两件礼服衬衫,那还是他待到周二的情况下才用得到。上流社会的英国人在星期天不会换上礼服用餐。这是对上帝的礼貌,因为理论上讲,你应该去做晚祷的,而在乡下,你是不能穿着晚礼服去教堂的。事实上,你从来都不会去做晚祷——但是让你的着装表示你还是可能有这种冲动,是值得表扬的行为。所以,至少玛丽·莱奥尼·提金斯还是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的。

她注视着外面那片平缓地延伸到山毛榉树林的公地,看着那些家禽——耀眼的栗色的禽鸟,在浓绿色的饲草丛里忙得不可开交。那只大公鸡让她想起已经去世的罗丹先生,那位曾经密谋反对卡齐米尔-巴尔的雕塑家。她曾在他的工作室里见过他一次,领着一群美国女士参观他的作品,他就像是一只大公鸡,围着一只新来的母鸡,朝后踢着脚,翅膀垂到了灰土里。只围着新来的母鸡这样做。那是自然!……这只公鸡是个了不得的法国人。典型得不能再典型![94]你绝想不到比这更不像克里斯托弗·提金斯的了!……立在脚尖上,腿朝后一蹬;一位真正的女子学院礼仪大师的步态!明亮、警惕的眼睛时时都是往上瞪着……看!一道阴影飞快地掠过大地——雀鹰!它作为一国之主的嘹亮刺耳的鸣叫!所有的母鸡都那么激动地回应着;小鸡都那么激动地跑向它们的母亲,之后再一起躲到树篱的阴影里。在那叫喊声中,雀鹰先生是什么机会都没有的。雀鹰总是轻捷无声地飞过,它厌恶吵闹声。那叫喊声会把拿枪的养鸡人招来的!……全靠了尚特克莱尔爵爷[95]的警觉才能发现这一切……还有人指责它,因为它的眼睛总是看着天,因为它有一颗骄傲的头颅。但那就是它的作用——再加上它的骑士风范。看它啄那颗谷粒的样子;它是怎么飞扑上去的;它是怎么啼叫着发出邀请的!它最爱的——最新来的——母鸡高兴地咯咯叫着向它跑去。它是怎么鞠躬,低下身子,踱来踱去,用它有力的喙叼着那颗谷粒,把它放下,啄裂,再把它放到当前这位王后面前。如果一只小毛球突然飞快地跑出来,在帕尔特勒夫人[96]接过谷粒之前,从它的喙上把它抢走,它也不会抱怨。它的骑士风度是浪费了,但它也是一位好父亲!……也许在它发出邀请的时候一粒谷子都没有;也许它只是在呼唤它最爱的人到它身边来,这样它才能得到她们的赞美,或者完成爱的抚慰。

那么,它就是那种女人渴望拥有的男人。当它猛一下把双翅的羽毛收到背上,然后发出嘹亮的胜利啼鸣,宣布战胜了那只已经滑翔到山下很远地方的雀鹰的时候,它的母鸡们从阴影里出来了,小鸡也从它们妈妈的翅膀下跑了出来。它让它的国家安全了,它们又可以充满信心地回到自己的消遣中了。不一样,真的是和那位提金斯先生不一样,就算他还是军人的时候也是,看起来像极了一个满满的、灰色、粗糙、喘不过气来、长着转动的冷酷蓝眼睛的面口袋。不是冷酷的眼睛,而是他的眼睛有种冷酷的蓝色!然而,很奇怪,在他那副农场里的公猪一样圆滚滚的肩膀下面也有点尚特克莱尔的精神。很明显,作为你哥哥的弟弟,你不能不带上点爵爷的印记……也有点忧郁暴躁。但是没有人会说她的马克不是个得体的人。有种举止古怪的优雅[97],但是,噢,是的,优雅!那就是他的兄弟。

他自然会想要夺走她的财产。那就是弟弟会对哥哥的遗孀和孩子们做的事情……但是,有的时候,他会以一种夸张的礼节对待她——像在阅兵式上一样。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也没过去多久;就是在战争中的连时间界限都模糊了的那段日子里——他用一种硬邦邦但很有表现力的尊敬的姿态,以及老式的礼貌用语对待她,他一定是在法兰西剧院[98]还在上演《吕意·布拉斯》[99]的时候学会那样说话的。现在的法语不一样了,这点她是不得不承认的。她去巴黎的时候——在每年夏末,她的男人去哈罗盖特的时候,她都会去——她侄子说的话就已经完全是另一码事了——毫无优雅、礼貌可言,也让人听不明白。绝对是一点尊敬都没有!噢,天哪[100]!等到他们来分她的遗产的时候,那会是种克里斯托弗·提金斯永远都赶不上的更直接的劫掠!在她还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时候,那些年轻人和他们的妻子就会像群恶狼一样席卷她的碗柜和衣橱……家人[101]!好吧,这么做也没错。展示出的是那种恰当的勇于获取的精神。要是不能为了他们共同的孩子的利益从她丈夫家亲戚手里把好东西抢走那还算什么好母亲!

所以克里斯托弗就像一个很有教养的十八世纪[102]的面口袋一样有礼貌。十八世纪,或许更早,莫里哀时代[103]吧!当他走进她那间昏暗的房间的时候,屋里只点着夜灯[104]——一盏夜灯;这比盖着灯罩的电灯节约多了!——在她看来,他就像从法兰西喜剧院[105]上演的莫里哀戏剧里走出来的笨拙角色:说话文雅,性格柔和,但总感觉有些地方不协调地凸了出来。在那种情况下,她有可能会以为他对她本人有什么想法;但是他摆出一副深切的体贴的样子只是为了告诉她一个消息,他哥哥准备要明媒正娶她。马克的原话就是这么说的。当然,这是只有上帝才能做的事情……不过,这整件事情都得到了法定继承人先生全身心的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