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莱兹路(第2/8页)


但是我最喜欢他的房子的地方,且从不感到厌倦的是堆在门廊上的报纸。他不拿诸伯利《先驱导报》或迟一天到达我们信箱的城市报纸。他没有订阅《家庭先驱报》或《星期六晚邮报》。他的报纸每周送来一次,有三英寸高的大标题,是糟糕地印在粗糙的纸上的那种。那是他唯一的外界信息来源,因为他的收音机很少正常工作。这里有一个和我父母在报纸上读到或在每日新闻上听到的不同的世界。标题和当时已经打响的战争无关,也没有选举、热浪或意外,而是下面这些东西:

把孪生女孩喂给猪吃的父亲

一妇女生出猴孩

疯狂僧人在十字架上强暴处女

邮寄丈夫残骸

我总是坐在松垮的门廊边上阅读这些东西,我的脚扫着美洲石竹,那一定是班尼叔叔的母亲种的。最后,班尼叔叔会说:“你想把报纸拿回家就拿吧,我全都看完了。”

我不会那么做。我读得越来越快,只要是能吸引我的,然后,头昏脑涨地走出来,顶着阳光,穿过田野踏上回家的路。让我头昏脑涨、眼花缭乱的是罪恶的暴露,它的多面性、宏大发明和可怕的戏谑。不过,离家越近,这种虚幻的感觉就越淡。为什么家里的普通后墙、暗淡的破砖、厨房门外的水泥平台、悬挂在钉子上的洗手盆、抽水机,还有长着棕色斑点叶子的丁香花丛,会让一个女人把丈夫的残肢包裹成圣诞礼物寄给他在南卡罗来纳州的女朋友这样的事情显得不可信了呢?

我们的房子位于弗莱兹路的尽头,这条路从镇子边上的巴克尔商店那里向西延伸。这座摇摇欲坠的木头房子,从前到后如此狭窄,看起来就像立起来的纸板盒,上面随便贴了些金属,涂着面粉、茶、燕麦卷、软饮料和香烟的标志,对我来说它就是镇子的尽头了。人行道,街灯,遮阴的行道树,卖奶人和卖冰人的车,庭院里供小鸟戏水或饮水的盆形装饰物,花圃,有柳条椅的阳台,女士们坐在那里观望着街景—所有这些文明的、令人渴望的东西都被抛在身后了,我们走在宽阔弯曲的弗莱兹路(欧文和我放学回家,或者母亲和我星期六下午购物归来),从巴克尔的商店一直到我们的房子,一路上都没有遮阴之地,田地间长有参差不齐的杂草、黄蒲公英、野芥菜或秋麒麟草,不同的季节有不同的植物。这里的房子彼此隔得更远,整体上比镇上所有的房子都显得更荒凉、贫寒和怪异:有的墙壁只粉刷了一半就停工了,梯子还架在那里;有的门廊被掀掉了一部分,还没有遮盖起来;一个前门没有台阶,离地面有三英尺高;有的窗子根本没有窗帘,而是用发黄的报纸遮着。

弗莱兹路不属于镇里也不属于乡下。虽然它名义上属于镇里,河湾与格兰诺沼泽却把它和镇子的其他部分隔开了。这里没有真正的农场,只有班尼叔叔和波特家的土地,分别是十五和二十英亩。班尼叔叔的地在后面,靠近树林。波特家的男孩子们养羊。我们有九亩地,饲养狐狸。大多数人家有一两亩地和一些牲畜,通常是奶牛和鸡,有时也有稀奇古怪的东西,是一般农场不会有的。波特家有一群山羊,沿路放养吃草。桑迪·史蒂文森是个单身汉,养着一头灰驴,就像《圣经》故事里的插图那样,在田地多石的角落吃草。我父亲的产业在这里非常显眼。

米切·普利姆和波特家的男孩是弗莱兹路的走私贩。他们风格不同。波特家的男孩整日快活,虽然喝醉酒时会变得暴戾。他们让我和欧文在放学路上搭过便车:我们坐在小货车的后面摇来晃去,因为他们开得飞快,加上地面很颠簸;我母亲听说这件事后大口大口地吸着气。米切·普利姆住在窗子糊着报纸的房子里;他自己不喝酒,因为风湿病,走路一瘸一拐的,和谁也不讲话;他妻子会在一天的任何时候,穿着破烂的家居便服,光着脚,慢慢走到信箱那里取邮件。他们整个房子似乎就是罪恶和神秘的化身,我从来不敢正眼看它,每次经过时总是把脸僵直地朝着前面,极力控制着才不会拔腿就跑。

这条街上还有两个白痴。一个是弗兰克·霍尔,他和哥哥路易·霍尔一起住,在一个没有粉刷的临时搭建的商店里开钟表修理店,就在巴克尔商店的旁边。他肥胖,苍白,好像是用乳白色肥皂雕刻出来的。他坐在外面的太阳地里,在猫睡觉的肮脏的店铺窗子旁。另一个是艾伦·布罗克斯,她不像弗兰克那么温和,那么傻;她会在路上追小孩子,或者靠在她的大门上咯咯地笑,拍打着胳膊,活像一只喝醉了的公鸡。因此,经过她的房子也是件很危险的事情,有一首大家都知道的顺口溜:

艾伦不要追赶我

不然我就把你的乳头

挂到山楂树上

和母亲经过那里的时候我说过这首顺口溜,不过有意地把“乳头”改成了“脚跟”。这首打油诗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连班尼叔叔都知道。艾伦的头发是花白的,不是因为年老,她天生就是那样,她的皮肤也像鹅毛一样白。

弗莱兹路是我母亲最不想住的地方。她的脚一踏上镇里的人行道,她就昂起头,感激在弗莱兹路一路暴晒后享受到的荫凉,一副欣慰的样子。她有时有什么东西用光了,就让我去巴克尔的商店,不过她真正购物时要去镇上。我们路过时,查里·巴克尔可能正在里屋切肉;我们透过暗黑的纱窗看见他,像一个部分隐藏在马赛克镶嵌图案里的人物,我们低下头快速走过,希望他没有注意到我们。

当我说我们住在弗莱兹路的时候,母亲总是纠正说是弗莱兹路的尽头,仿佛这就有什么不同了。后来她发现她也不属于诸伯利。不过,现在她满怀希望并开心地抓住这里,相信这里会留意到她:她大声和女士们打招呼,她们会转过身,带着尽管友善,还是显得有点儿惊异的神情;在浑身燥热、尘土飞扬地走了一路后,她会走进光线很暗的干果店,坐在一张高高的凳子上,请人给她倒杯水。我还是跟着她,并不感到尴尬,享受着这种喧哗和骚动。

我母亲在弗莱兹路并不太受欢迎。她对这里的人讲话的语气不像在镇上那么热情友好,也不那样注重礼节和可以明显辨出的、使用正规的语法。她从来不和米切·普利姆的妻子讲话—我当时不知道,米切·普利姆的妻子曾经在迈克奎德太太的妓院里干过。她在哪里都是站在穷人的一边,支持黑人、犹太人、中国人和妇女,但是,她不能容忍酗酒,决不,还有性生活放荡、说脏话、生活随便、满足于无知等等;因此,她要把弗莱兹路的人排除在她仍然热爱的、真正受压迫受剥夺的大众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