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本序(第2/3页)

奥斯丁写作《诺桑觉寺》是在十八世纪末叶,在当时的英国,社会阶层的高低决定了人们各自的命运,而社会阶层的高低首先取决于对土地的拥有。居首位的当然是贵族,他们拥有大片的土地;其次则是地主乡绅,然后便是律师、医生、牧师等(《诺桑觉寺》中的几家人多属后两类),甚至商人也只位居次要地位,尽管只要有钱仍可做地产的投机买卖。《诺桑觉寺》中的蒂尔尼上将尽管自己是富有人家,拥有祖宗留下的产业,但在话语间对于拥有地产仍常常是洋洋自得的样子(见第二十二章):

报酬是无所谓的,它并不是目的,而工作才是至关重要的。你看,就连我的大儿子弗莱德里克也有他的职业,尽管他在本郡也许与任何一名非公职人员一样,将会继承一笔相当可观的地产。

他的女儿因为嫁给了一个有钱有势的人,让他自尊大增,喜不自胜,当他第一次称女儿艾丽诺为“子爵夫人”时,是出自内心地喜欢她,与过去岁月里女儿与他做伴、为他服务,逆来顺受时对她的喜爱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也正因为这个缘故,他对儿子亨利·蒂尔尼要娶“贫苦”人家女儿凯瑟琳为妻虽然气愤,但在艾丽诺的请求下,也就不再追究,允许他回家住,尽管他还是说,“他喜欢就让他当个大傻瓜吧!”当然,他也是私下里打听到,富勒顿庄园地产仍然由目前的所有人(即艾伦先生)支配,并没有如约翰·索普所编造的那样,是由一个年轻人继承的;换句话说,这地产是对外公开的,谁的心贪,谁就可以来做土地投机买卖,他也就有可能来购置,只要有钱。而且,凯瑟琳并不是一个“穷人”的女儿,嫁妆便有三千英镑(凯瑟琳的父亲答应她哥哥詹姆斯与伊莎贝拉·索普小姐三年之后结婚时,可以谋得年薪四百英镑的牧师职位;当时一个劳动人民家庭要维持生计,所需仅四百英镑的二十分之一,可见三千英镑的陪嫁数目不小)。所以,上将也就答应了儿子亨利的婚事。男人想要成家,没有地产也难如愿。艾丽诺的丈夫只是在意外地获得爵位与财产之后,才有勇气实现多年的追求,向艾丽诺求婚。而女人要有地位,也得靠婚姻来解决;奥斯丁与她姐姐一生未嫁,也是影响她成就不如哥哥的重要因素(当然这里说的并非指文学上的成就)。

《诺桑觉寺》的男女主人公在小说最后一页终成眷属:“教堂钟声响了,人人都喜笑颜开。”这是亨利与凯瑟琳的自豪与胜利;因为亨利对于爱情是真诚的:


在这样一件事上,他(即上将)的怒气会使亨利震惊,却无法将他吓倒,因为亨利相信他的目的是正义的,所以他会坚持他的目的。他觉得自己不仅在感情上而且在道义上都必须对凯瑟琳负责,而且他还相信,他曾受父命去赢取的那颗心现在已经属于他自己,因此用卑劣的做法将默许撤回,毫无道理地在一怒之下要他变卦的命令,都动摇不了他的忠贞,也左右不了因忠贞而下定的决心。(第三十章)


然而,如果没有经济条件的保证,上将亦不会同意,而如果没有上将的同意,莫兰先生虽则心地善良,但作为一个牧师,为人处世的原则也必须坚持,在这种情况下他也不会鼓励两个人的婚事,亨利与凯瑟琳也只能两地相思而已。因此,要回答奥斯丁书中最后一句话: 是主张父母专制,还是主张儿女不必顺从父母之命?在当时,仍然是有条件的。

《诺桑觉寺》是一部非常有文学色彩的长篇小说,第一章便引述了许多诗人、剧作家的诗句,其中便有两处引语来自莎士比亚的两个剧本。而书中第五章与第十四章,还用很大篇幅讨论长篇小说的地位。这些都是针对当时极流行的哥特式(恐怖)小说而发的。《诺桑觉寺》的书名即与哥特式小说相类似,而且小说后半部的地点亦在过去曾是一座女修道院的蒂尔尼家族的住宅内;小说的情节也是随着女主人公读了哥特式小说之后要在现实生活中天真地按部就班去寻找刺激而步步深入的。然而,奥斯丁的《诺桑觉寺》却是一部与哥特式小说截然不同的现实主义作品。作者在第五章感叹长篇小说的价值被人们所低估时指出:


……似乎几乎普遍有一个愿望,要诋毁小说家的能力,低估小说家的劳动,并且轻视其创作成果,而这些作品体现的仅仅是精神、才智与趣味罢了。……只不过是一部表现了思想的巨大力量的作品,一部用最贴切的语言,向世人传达对人性的最彻底的认识、并对人性的种种表现作最恰当的刻画,传达洋溢着最生动的才智与幽默的作品。


奥斯丁对十八世纪自笛福以来的英国现实主义小说作了极高的评价,而对于那些包括有名的《旁观者》在内的杂志却作了极深刻的批判:


这个刊物上的文章常常是陈述荒谬的事情、别扭的人物以及活人不再关心的话题;而语言也常常粗糙得使人对容忍这种语言的那个年代不会有很好的看法。


就小说而言,那些哥特式小说自有其缺陷,即远离现实。她在第二十五章中写道:


尽管拉德克利夫夫人的全部作品,甚至她的全部模仿者的作品,都很引人入胜,然而,人性,至少是英格兰中部各郡居民所表现的人性,也许在这些作品中是找不到的。


因此,《诺桑觉寺》中的人是活生生的人,女主人公凯瑟琳并不是什么传奇式的人物,她在现实生活中破除了幻觉,懂得了人生的道理,她在巴思与诺桑觉寺所经历的三个月,比她十七年来所接受的教育还要多。她在巴思的第一个朋友伊莎贝拉就是虚情假意的人,嘴上说的往往并非心里想的,她要接近凯瑟琳的目的在于要与詹姆斯·莫兰订婚。在与詹姆斯订婚并征得他父亲同意之后,她又与弗莱德里克·蒂尔尼(蒂尔尼上尉)调情,因为蒂尔尼的家庭更加富有,然而她的目的并没有达到,于是又回过头来想通过凯瑟琳的帮助要与詹姆斯重修旧好,最后连读了她来信的凯瑟琳都对她的行为感到厌恶,更不用谈修补她与詹姆斯的爱情,因为那不是爱情。第二个让凯瑟琳认识这个现实世界的是约翰·索普。这个牛津大学的呆子所追求的只是事物的表面,为了在别人面前显得神气和阔气,他什么都可以编造。最大的谎言是为了显示他的追求对象家庭阔绰,说她是富勒顿地产的女继承人,仿佛他追求的人富有便是他的阔气。然而一旦追求凯瑟琳不能得逞,又转而污蔑她家是贫穷人家,这第二次谎言带来的后果是蒂尔尼上将把做客的凯瑟琳赶出家门。凯瑟琳虽不了解这些情况,但她始终没有被索普骗走。这是她性格非常可爱的地方。蒂尔尼上将虽然出身高贵、家境富有,其实是一个头脑蠢笨的人,否则他不会两次被约翰·索普所蒙骗,这主要是因为他所追求的只是金钱、地位、地产之故,有什么样的追求便会造就什么样的人,那是必然如此的。凯瑟琳一直对他敬而远之,而且总怀疑他是谋害妻子的凶手,尽管她是受了太多的哥特式小说的影响。这是凯瑟琳性格的又一个可爱之处。正因为有这些可爱之处,她赢得了亨利·蒂尔尼真诚的爱,以及他妹妹艾丽诺·蒂尔尼的真心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