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宠物医院和他们租住的公寓楼只隔了两个街区,将欧培拉送去做身体检查之后,艾森就拉着唐岑去了他们第一次一起吃饭的那家中餐馆。

从宠物医院到中餐馆也不过几百米的距离,再往前走,不远就是艾森第一次和唐岑一起散步时去的那个公园。

两人站在店门前,贴在门上的海报已经不是原来的那张了。临近圣诞,餐馆早早地换上了圣诞样式的海报,但内容还是关于餐馆的招牌菜。而餐馆内里的装潢还是和原来一样,但天花板上挂满了彩灯,收银台边上的空位上也摆上了一棵圣诞树。

到处都弥漫着圣诞的气息,回国之后唐岑就没有再见过这样的氛围了。他有些怀念,又有些感慨,上一次像这样和恋人一起计划着过圣诞,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时间过得太快,他还来不及留下什么,人生就过去了三分之一。

唐岑看着坐在对面正在和服务员点菜的艾森,心里盘算着圣诞节的计划。

等服务员走了之后,唐岑托着下巴,状似不经意地问道:“今年圣诞节,你有什么计划吗?”

圣诞节对于英国人而言,就像春节于中国人一样,在某些家庭,这也可能是他们唯一能团聚的机会。但艾森却为了陪他选择了留在异国他乡,他这样费心,这个圣诞唐岑也不想再随随便便消磨过去。

“你想出去玩吗?还是留在巴黎?”艾森确实有计划,但不确定唐岑愿不愿意出门,正好他现在提起来了,可以一起商量一下。

“我都可以,你觉得……”唐岑却没能把剩下那半句话说出口,他看到了一双有些熟悉的眼睛。

在他们身后的那个位置,一个年轻的亚裔女性带着一个不过六七岁的男孩坐了下来。男孩面对着他,隔得不算远,因此唐岑看清了他的长相——他像是混血,头发是黑色的,眼睛却是清澈的碧蓝。

唐岑也曾经见过这样漂亮的眼睛,但他们的眼神不一样,这个男孩满眼全是对母亲的依赖和信任,而那一双眼睛就像是两颗透亮的蓝宝石,美丽但空洞,没有一丝情感。

艾森几乎是在唐岑停下的同时就注意到了他的异样,唐岑在看着他这一边,但视线却是越过了他,落在他身后。

顺着唐岑的视线看过去,艾森看到了那个孩子。他从没见过这个孩子,也没听唐岑提起过,但唐岑一直在看他,眼里满是藏不住的悲伤。

艾森回过头,握住唐岑搭在桌子上的手,一点一点包裹在掌心里。他说:“你认识他?”

唐岑摇了摇头:“不认识,只是想起了一些事情。”

每次看到围绕在父母身旁玩闹的孩子,唐岑总是忍不住想起自己的童年,他似乎从来都没有像寻常孩子一样,被自己的父亲带去公园或是游乐场一起玩耍过,一直都被关在那间不算特别宽敞的房间里。

就连唐钤,虽然有玩乐的时间,但更多的时候都是管家陪着他。他们的父亲自始至终,都在用领导者的姿态面对他们。

唐岑很少有同龄或是更年幼的朋友,长大之后也不喜欢亲近小孩子。周围人的一言一行对懵懂无知的孩童而言都是极为重要的,孩童被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害怕自己会在白纸上留下浑浊的污黑,所以对于孩子,他向来敬而远之。

“我第一次去医院的时候,心理测量室里坐着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我们没说话,只是对视了很久,我还记得他的眼睛是很漂亮的碧蓝色。”唐岑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像是要哭出来了一样,眉头微微皱着,眼里却没有半点湿润。他有些记不清那个时候的情景,甚至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还会想起这么久远的事情。

这些回忆,他一度以为自己已经遗忘了,然而依旧牢牢地刻在他的灵魂上,但疼过无数次,身体终于习惯之后,这些东西又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他会好起来的,你也会。”

艾森用力握了握他的手,从掌心传来的力量和热度让唐岑找回了些许神志。

那一顿午饭吃得安静,两人之间的气氛也因为唐岑的话变得有些微妙,唐岑不好意思开口,艾森也没想好该说些什么。

等结完账,两人一起出了餐馆,朝着宠物医院的方向走时,唐岑突然问起了雷蒙的事情:“你大哥……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艾森仔细想了一下,将自己记忆里雷蒙的形象简单描述了一番:“古板、保守,有一点排外,比较自我,但是不会勉强别人。”

排外、自我。艾森这样的评价,让唐岑下意识觉得雷蒙会是一个不好相处的人。唐岑有些担心,他们之后必定是会见上一面,他担心自己会给雷蒙留下不好的印象,虽然现在恐怕已经留下了。

艾森说着说着,余光瞥见唐岑脸上有些不自在的表情又转而改口道:“不熟悉他的人可能会觉得他很难相处,其实他不太干涉其他人的事情,就算以后回了英国,我们也不怎么会和他见面,不用担心和他相处不来。”

“我小的时候他总是看不惯我,觉得我的言行太粗鲁,不像个绅士。”艾森想起小时候被雷蒙按着头学习礼仪的情景,忍不住轻笑出声,“他总和母亲说不要太溺爱我,但是他每次出远门都会给我带礼物,经常和我说自己在外面遇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

因为父亲的工作,雷蒙常年跟在父亲身边学习,艾森和他相处的时间不算多,见了面两人的相处也是以雷蒙欺负他为主。

但抛开这些,雷蒙是一个很尽职尽责的哥哥,他们的年龄相差太多,却没有很深的代沟。

父母对于年幼的次子总是比较溺爱,小时候的艾森也是如此,斯特林夫妇对他过分宽容,导致他最初的性格过分顽劣。那个时候年少气盛的雷蒙还没有现在这么沉稳,被不懂事的弟弟妹妹捉弄时总是直截了当地教训他们。

在艾森的童年里,雷蒙比起哥哥,更像是承担了父亲的职责。

也是因为有雷蒙纠正他,教导他,才让他摈弃那一身的毛病,慢慢成长为现在这个样子。

长兄如父,艾森家的情况也差不多是如此。

“他结婚了吗?”唐岑努力回忆了一番,始终不记得雷蒙手上有没有戴着戒指。

艾森转述的他们之间的谈话内容,再加上现在这些,唐岑大致明白了雷蒙的为人,只是对自己的弟弟是如此,对其他人又会是怎么样的?

虽然不是正式的见家长,但见了雷蒙,也就和见艾森的父母没有太大的区别。

“雷蒙比我大了十四岁,我还在上初中的时候他就结婚了,和他交往了十年的初恋情人。”

艾森从记事起,经常能在家里看到雷蒙和当时还是他女朋友的伊丽莎白。那个时候伊丽莎白还不能算是艾森的大嫂,但是他们家里都默认了两个人的关系,到后来大学毕业,两个人也顺理成章地结了婚,在婚后的十多年里一起养育了三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