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3/4页)

“太可怕了!”阿加莎夫人嚷嚷起来,“真应该有人干涉一下。”

“据绝对权威消息,她父亲开着一家美国干货店。”托马斯·伯顿爵士傲气凛然地说。

“我舅舅刚暗示说,他做的是包装猪肉的生意,托马斯爵士。”

“干货!什么是美国干货?”公爵夫人惊异地抬起那双肥手,着重强调“是”字。

“美国小说。”亨利勋爵一边回答,一边拿过一只鹌鹑吃了起来。

公爵夫人看起来不明就里。

“别管他,亲爱的,”阿加莎夫人低声说,“他从来不把自己说的话当真。”

“我们发现美国的时候,”激进的议员开说了——他开始列举一些乏味的事实。就像所有那些一心要把一个话题一次说尽的人一样,他把自己的听众弄得筋疲力尽。公爵夫人叹了口气,就动用自己的特权,把他打断了。“上帝啊,但愿它从未被发现过!”她喊道,“真是的,我们的姑娘们现在都没机会了。这太不公平了。”

“也许,美国归根结底就根本没有被发现过。”厄斯金先生说,“我个人的观点是,美国只是被看到了。”

“哦!但我曾见到过真正的美国人,”公爵夫人含糊地回答,“我得承认,她们大都很美。穿得也很好。她们的服装都是从巴黎买来的。我希望自己也能买得起。”

“有人说,好的美国人死后都会去巴黎,”托马斯爵士咯咯笑起来,他的“俏皮话”衣柜里存着一大堆过时的衣服。

“真的!那坏的美国人死后去哪儿呢?”公爵夫人问。

“去美国。”亨利勋爵咕哝着。

托马斯爵士皱起了眉。“恐怕你的侄子对那个伟大的国家抱有成见,”他对阿加莎夫人说,“我曾坐车遍游美国,当地官员提供的车子,他们在这些事情上非常客气。我敢担保,美国游是一门教育。”

“但我们为了接受教育就必须去芝加哥吗?”厄斯金先生可怜巴巴地问,“这旅程我可受不了。”

托马斯爵士摆了摆手:“特莱德里的厄斯金先生的书架上有全世界。我们务实的人喜欢实地看世界,而不是读世界。美国人属于极其有趣、绝对理智的民族。我认为这是他们最突出的特点。是呀,厄斯金先生,他们是一个绝对理智的民族。我敢说,美国人从来不胡说八道。”

“多可怕啊!”亨利勋爵喊道,“我能忍受野蛮的暴力,但实在无法忍受野蛮的理性。这样用理性有点不公平,是对理智的暗算。”

“我不理解你的意思。”托马斯爵士的脸更红了。

“我理解,亨利勋爵。”厄斯金先生微微一笑说。

“自相矛盾的事儿自有其道理……”一位从男爵插话说。

“那自相矛盾吗?”厄斯金先生问,“我不这样想。或许是吧。好吧,自相矛盾的方式就是真理的方式。要验证事实,我们就必须把它放在钢丝上看。当事实变成杂耍演员时,我们就可以判断了。”

“天哪!”阿加莎夫人说,“你们这些男人多会争辩不休啊!说真的,我永远搞不明白你们到底在说什么。啊!哈利,我对你很生气。你为什么要劝我们可爱的道林·格雷先生不在伦敦东区演出?我敢保证,他一定会是无价之宝。他的演奏会招他们喜欢的。”

“我想要他为我演奏,”亨利勋爵笑着朝桌子那头瞅了一眼,看到道林·格雷报以高兴的一瞥。

“但白教堂区的人们太不幸了。”阿加莎夫人继续说。

“我同情一切,只苦难除外。”亨利勋爵耸了耸肩说,“我无法同情苦难,因为它太丑陋,太可怕,太让人痛苦了。现代人同情痛苦,这是一种可怕的病态。人们应当同情色彩、美丽和生活的欢乐。至于生活的痛苦,说得越少,则越好。”

“但东区仍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托马斯爵士神情严肃地摇了摇头说。

“的确如此,”年轻的勋爵回答,“这是一个奴隶制的问题,而我们却想要以取悦奴隶来解决它。”

政治家热切地看着他。“那么,你建议进行哪些改变呢?”他问。

亨利笑了。“在英国,除了天气,我不想改变任何东西,”他回答,“我非常满足于哲理性的思考。但是,由于人们在十九世纪滥用同情以致枯竭,我宁愿建议求助于科学来匡扶我们自己。感性的优点,就在于把我们引入歧途,而科学的优点,则在于它不感情用事。”

“但我们负有重大责任。”范德勒太太赔着小心大胆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非常重大。”阿加莎姑妈随声附和。

亨利勋爵看了看厄斯金先生:“人类太把自己当回事了。这是世界的原罪。如果洞穴人知道如何笑,历史就会改写。”

“你真会安慰人,”公爵夫人柔声道,“我来拜访你亲爱的姑妈时,总觉得非常愧疚,因为我对东区毫无兴趣。以后我就可以直面她而不脸红了。”

“脸红与你非常相称,公爵夫人。”亨利勋爵说。

“人年轻时才会这样,”她回答,“像我这样的老太太,脸红就是坏兆头了。啊,亨利勋爵,我希望你能告诉我如何才能恢复青春。”

他想了想,问:“你还记得自己年轻时犯过什么大错吗,公爵夫人?”他的目光越过桌子看着她。

“恐怕有很多。”她大声说。

“那就把这些错再犯一次,”他一脸严肃地说,“要重返青春,就只有重做以前的蠢事。”

“真是令人高兴的理论!”她叫道,“我一定付诸实践。”

“危险的理论!”托马斯爵士从紧闭的嘴唇挤出这句话。阿加莎夫人摇了摇头,但忍不住觉得有趣。厄斯金先生在听。

“是的,”他接着说,“那是人生的伟大秘密之一。当今,大多数人都死于某种危言耸听的常识,当他们发现自己唯一绝不会后悔的是自己犯的错时,已为时太晚。”

整桌的人都笑了。

他玩弄着这个念头,慢慢肆无忌惮起来。他把它抛到空中,变换个花样;一会儿让它脱手而去,一会儿又把它捉回来;他用幻想给它涂满光彩,又用矛盾使它展翅飞翔。就这样玩着耍着,他对蠢行的赞美竟升华成了一种哲学,而哲学自身则变年轻了,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穿着酒渍斑驳的长袍,戴着常青藤的花冠,伴着疯狂的欢乐曲,像酒神巴克斯的女祭司一样,在生命之山上跳起舞来。她嘲笑愚钝的森林之神西勒诺斯竟还能保持清醒。事实在她面前纷纷逃离,犹如受到惊吓的林中动物。她白皙的双脚踩着智者奥马尔所坐的巨大的榨酒机,踩呀踩呀,直到葡萄汁翻腾着涌出来,在她的赤裸的双脚周围泛起紫色的泡沫。红色的酒泡沿着黑色倾斜的桶边,缓缓溢出。这是一件出神入化的即兴之作。他感觉到道林·格雷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而因为意识到自己希望吸引听众中某个人的心,他似乎更加才思敏捷,想象更富有色彩。他才华横溢,想象丰富,不负责任。听者情不自禁为之倾倒,他们随着他的声音笑不合口。道林·格雷的眼睛始终未离开过他,只是着了魔似的坐在那里,嘴角闪过一阵阵微笑,惊讶的神情在渐渐加深的眼眸里慢慢转为严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