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此心安处(第2/4页)

“赵一玫,”沈放转过头去,静静地看着她,“这是你父母为你取的名字。”

他们都在天上看着呢,看着自己唯一的宝贝女儿。

他既然承诺了要照顾她一生,就绝不会再让她受一点委屈。

她的前半生所经历的一切生离死别,就到他这里为止吧。

2

沈钊也得知了赵一玫回来的消息,他打电话给沈放,让他转接给赵一玫。

“一玫啊,叔叔想和你一起吃顿饭,可以吗?”

赵一玫心中愧疚无比:“叔叔,您别这样说,我本来就打算来看望您的。”

沈钊选在一家环境幽静,装潢古色古香的火锅店见面,缭绕的白气从石桌上慢慢升起。沈钊给赵一玫夹肉,说:“我记得你最喜欢吃肥牛。”

“叔叔你还记得呢。”

沈钊笑:“又没有老糊涂。”

赵一玫一口吃掉一块肥牛,抬起头时却发现沈钊没有动筷子,正静静地看着自己。

“我的变化很大吗?”赵一玫一边擦嘴边的油一边问,“是不是又晒黑了很多?头发也短了。”

沈钊摇摇头:“和你妈妈越来越像了,她年轻时也留过短发。”

赵一玫也起身给沈钊夹菜,笑嘻嘻地说:“沈叔,你应该说‘咱们家一玫什么发型都好看’。”

她用的是“咱们家”,沈钊想,自己年过半百,竟然还会被小姑娘的一句话哄得热泪盈眶。

沈钊故意撇开沈放,赵一玫便猜到他有话要对自己讲。

当年赵清彤那样强烈地反对他们,沈钊虽没有明确地表过态,但想来他是站在赵清彤那一方的。赵一玫心中惶恐,回到北京以后,发生的每一件事、见到的每一个人,似乎都在提醒她,欢愉只有片刻,凛冽的永远是现实。

赵一玫垂下眼睑,只盯着眼前的火锅,大口吃肉,以此来掩饰自己的不安与焦虑。

沈钊看出她不在状态,说:“一玫,沈叔叔是真心想见你一面,担心你过得不好。你叫我一句‘沈叔’,我就永远是你的长辈,有什么心事,你要是愿意,都可以讲给你沈叔叔听。”

赵一玫知道,无论如何逃避,该来的总会来,倒不如索性大方一点,坦荡面对。

“沈叔,”赵一玫鼓起勇气,说,“当年您说是为了我妈不去看沈放的母亲,如今……如果可以的话,您就去看看她吧。”

“我妈妈一定也……”

沈钊微笑着看她:“你妈妈一定也这样希望,是吗?”

赵一玫把好听的话吞了回去,她知道,赵清彤是占有欲那样强的一个人,是一定不会同意的。

沈钊说:“对不起,我们上一代作的孽,还要让你们来操心。”

赵一玫有些犹豫:“沈叔,我和沈放的事,您……”

沈钊一顿,却没有正面回答她:“你和沈放都是我看着长大的,抛开别的不说,作为过来人,我觉得你们俩不合适。”

赵一玫脱力,手中的筷子掉到地上。她弯下腰准备捡起来,沈钊却递过来一双新的。赵一玫茫然地看着沈钊,却没有伸手去接。

沈钊笑了笑:“你们俩都太倔强,锋芒太露,在一起必定相互伤害。这些年来发生的事也证明了这一点,不是吗?”

“我……”赵一玫说不出话来。

赵清彤临终前的那句话在她的耳边响起——

“你答应我,离开他,今生今世,都不要再爱他。”

然后是他站在光线昏暗的台球室里,举起手,微笑着说,赵一玫,是我输了。

“一玫,”沈钊却似乎没有察觉到她的伤心,自顾自地继续说,“我是个不称职的父亲,我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个浑蛋,除了一副皮囊外没有什么是拿得出手的,他负你诸多……可如果你还愿意的话,作为父亲,我希望你能原谅他。”

赵一玫抬起头,愣怔地看着沈钊,似乎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

“自你母亲离开后,我想了很多。”沈钊说,“两个人在一起,或许还会有争吵,还是学不会妥协,甚至会生怨生恨,但如果不在一起的话……会没有办法面对余生吧。”

“我很后悔,和你母亲相处的时光太短暂了,就算重新在一起,也还是不懂珍惜,成天忙这个忙那个,整天像个陀螺转啊转的,真正相聚的时间又有多少呢?

“大部分的人都是孤独地来,孤独地离去,你们有彼此就应该珍惜,作为长辈,我应该支持你们才对。别的哪个女孩我都看不习惯,也不会放心把你交给随随便便冒出来的哪个浑小子。”

沈钊说:“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人,穷极一生都没有办法遇到命中注定的那一个。”

不是每一段感情都有资格被称为“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力气”,不是每个让你心动的人,都能被冠之“soulmate”。

赵一玫就像是在荒漠中跋涉千里的旅人,终于寻到一处清泉。她仰起头,不让盈眶的泪水落下,轻声说:“沈叔叔,谢谢你。”

这么多年,沈放早就是她灵魂的一部分,如果不曾遇见他、爱上他,她便不会是现在的她。

爱情可以毁了一个人的一生。

却也可以给予人一生。

3

赵一玫怎么也没有想到,一个星期以后,沈母就出院了。

是沈钊亲自为她办理的出院手续,将她接回了当年的老房子。赵清彤的遗物已经被收拾得一干二净,这栋别墅像是有着某种神奇的魔力,每一次踏入这里,赵一玫都觉得时光停滞在了十一岁。她那年第一次在这里,看到那个冰冷的黑衣少年。

往后的许多年,她都不曾走出。

可这栋别墅对沈母来说,却已经太过陌生。她惊恐地望着眼前的庞然大物,浑身瑟瑟发抖。沈钊微笑着,轻轻握住她的手,带她一间屋一间屋地认过去。

“这是我们家,你还记得吗?”

“记得,”沈母眨眨眼,“记得。”

白色的窗纱被微风卷起,沈母立于璀璨的水晶灯下,像是大梦未醒,轻声问:“钊哥,你来接我了吗?”

“是啊,”沈钊温柔地笑着说,“很抱歉,我迟到了。”

庭院外的玫瑰花开得正是灿烂,沈钊走在沈母身侧,为她撑起一把白色的小洋伞,微风习习,看上去像是一幅祥和的画。

风中送来芬芳的花香,沈母疑惑地望着满院姹紫嫣红的花,问:“这是什么花?”

“玫瑰,”沈钊轻声说,“你不是最喜欢玫瑰了吗?”

沈母模模糊糊地想了想,然后笑着点点头:“是啊是啊,我最喜欢玫瑰了。”

两个人在花园里坐着喝茶,沈母玩心大起,非要去荡庭院里的秋千。沈钊便在她身后轻轻推动秋千,绳索发出细细的咯吱声。女人在半空中荡漾起来,她身上穿的还是十年前流行的大花裙,在风中摇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