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三章合一) 全在她一念……(第2/5页)

睢鹭看了一眼那两人,也跟着侍女们退到屋外,顺便拉着仍旧没反应过来的长顺。

于是房间里,便只剩乐安与齐庸言两人。

没有了外人,两个曾经的爱侣相对而立,谁也没有说话,只有空气在两人之间静静地流淌,日暮时分,昏黄艳丽的光线从窗户里照进来,照地两人的脸庞皆如油润的玉石,一动不动,便如两尊雕像,似乎只要不说话,便可以这样长长久久,直到天荒地老。

可哪有什么天荒地老。

最后,还是齐庸言先打破了这一幕。

他说:“臻臻,你还记得我们刚认识的时候吗?”

乐安没想到他会说起这个,可一想,却又似乎不奇怪会提起这个,于是她恍惚了一下,才点点头。

当然记得,怎么会不记得。

那时候正是七王之乱最巅峰的时候,她那在争斗中好不容易登上皇位的胞兄,却还没等把那个位子坐热乎,便被另一个她同父异母的兄长砍了脑袋,乱军闯入皇宫,入目皆是杀戮,后宫惶惶乱乱,死的死逃的逃,就连为胞兄诞下唯一子嗣的皇嫂,也一杯毒酒了却了自己。

乐安听到消息赶到时,就看到兄长的尸首分离,满是血污的头颅上,那双乐安熟悉至极的眼睛,瞪地如铜铃般大。

乐安看着那双眼睛,便觉得它们在死死地瞪着她。

乐安踉跄着又跑向后宫。

——却也只看到皇嫂余温尚存的尸体。尸体的身边,是正要被宫人扼死的亲侄儿——皇后自己下不了手,便吩咐了心腹宫人,令其死后将稚儿扼死,以免遭贼人折磨。

乐安已经不记得那时自己是怎么想的了,似乎只是下意识地拦下了宫人,换了宫女的衣服,在许多宫人掩护下,才抱着侄儿逃出了皇宫。

出了宫,她拼了命地跑,却没有回公主府,也没有回卢家,而是哪里偏僻便往哪里跑。

一直跑一直跑,跑不动了就走,然后又一直走一直走,走到日落月升,走到人烟渺渺,走到再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走到养尊处优的身子处处发出警告,双腿发抖,脚底生疼,可她知道自己不能停,只能跄踉着、踽踽地,抱着怀里幼小的孩子,一边笨拙地安慰他不时的啼哭,一边强撑着走下去。

然后,在眼前模糊的最后一瞬,遇到了那个眼神温和的青年。

“姑娘?”

只来得及听到这一声唤,只来得及在失去意识前看到青年满含担忧的目光,她便再也撑不住,一头向前栽去。

栽到了青年的怀里。

再醒来时,已经是翌日清晨。

她起身,茫茫然看着周身,发现身处的是一间十分简陋的茅屋,而她衣服鞋子未动,只身上盖着一床薄被,正躺在茅屋里唯一一张简陋的木板床上。

新鲜的、明亮的清晨日光明晃晃地垂下,穿过茅草搭建的小屋,从无数缝隙里垂下,落在乐安脸上,也落在窗前那个小心抱着孩子,比她更笨拙地哄着孩子的青年身上。

起身的动静惊醒了青年,他扭头,看到她醒来,眼角便漾出笑。

“姑娘,你醒了。”

*

青年叫齐庸言。

本是赴京赶考的学子,却不走运地碰上七王之乱,当年春闱未开,他也滞留京城,等到盘缠用尽,只能在京城最偏僻的地方,寻了不知道谁遗留下来的一间破草屋,权作安身之地。

却没想到会遇到乐安。

他没有问乐安为何这么狼狈,甚至也没有问她姓名来历,而是发现她双脚受伤严重后,二话不说,拿出仅剩的些许银钱,给她买药治伤,还为了她带来的那个孩子,特地买了些小米白面,熬成细细的粥,才终于叫那孩子不再哭闹。

乐安静静地看着他做这一切,从头到尾一个字都不说,仿佛没了灵魂的木雕土偶。

有些伤痛,在刚刚发生时还不会痛彻心扉,往往等过了一段时间,再回头,才觉得格外难以忍受。

在此之前,乐安从没遭遇过什么大挫折。

她是养尊处优的皇家公主,哪怕出嫁了,嫁的也是卢家那样的人家,从来十指不沾阳春水,别说死人了,连刚屠宰的鸡鸭牛羊都从未见过。

甫一见到刚刚死去的生灵的惨状,便是至亲。

而导致她至亲死去的人……

她是从卢玄起的书房,听到叛军要打入皇宫的消息的。

一夜之间,她似乎什么都没有了。

于是只能抓住还能抓住的,救下那个还在襁褓中的孩子,无头苍蝇似的奔逃,可逃出去之后,又要怎么办呢?

她不知道。

她脑子里一片乱麻。

她的眼前仍晃动着兄长死死瞪着的那双眼,耳边挥之不去的仍是掩护她逃离的宫人们,死前绝望的呼喊,那些声音那些画面,牢牢占据了她的全部心神。

让她再也无法去思考其他。

齐庸言看着她这模样,没有出声,没有安慰,没有一切自以为是的打扰,他只是默默地做着一切,哄好了哭闹不休的孩子,在询问她是否能脱下她的鞋袜为她上药,却得不到她的回应后,踌躇半天,说着“齐某冒昧了,若姑娘愿意,齐某愿娶姑娘为妻。”,然后,才脱下她的鞋袜,为她上药。

然后他做好了饭,乐安不吃,他也不强逼,只是把饭热了一边又一遍,每隔一段时间,便轻声问她,是不是饿了,想不想吃东西,得不到答案,便将饭菜又放回炉灶,如此循环。

如此,直到第三天。

仿佛从一场大梦中惊醒,乐安终于睁开了眼,敞开了耳,五感渐渐又回到身躯里,才感觉到腹中饥饿如火,双脚被包成粽子一般,有点疼,有点痒,而那个刚刚给她双脚换过药的青年,已经去洗了手,又端起饭碗,端到她的面前,轻声道:

“饿了吗?吃一点吧。”

她看着他。

半晌后,就在青年以为又要无功而返时,忽然张开口。

咬住青年手中的汤勺,喝下那经过数次加热,已经烂到不成颗粒的米粥。

不是什么好米,甚至还掺杂着些粗砺的稻壳儿。

是她从来没有吃过的“下等”食物。

可她一口一口,将它全部吃了下去。

吃完后,在青年不自禁露出的笑容中,对青年道:

“我叫臻臻。”

*

乐安,不,臻臻在齐庸言的茅草屋住了下来。

她的脚伤未好,只能躺在床上,唯一一张床被她霸占了,齐庸言便只好在地上用茅草打起了地铺,好在时令不是冬天,温度不算难以忍受,但茅草铺就的地铺,又哪有真正的床铺来的舒服?

臻臻要两人换一换,她睡地铺,他睡床上,齐庸言不肯,说他身体健全,她身上有伤,况且他是男人,她是女子,还带着孩子,他若让她和孩子睡地铺,自个儿睡床,就算睡着了,半夜做梦也得羞愧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