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巨大的奴隶交易市场

迪克·桑德的动作太快了,以至于根本没人来得及阻止他。这时,几个土著冲过去抓住迪克·桑德,就在他们要杀死他的时候,内格罗出现了。

葡萄牙人挥了挥手,于是那些土著松开迪克,然后抬走了哈里斯的尸体。

奥维斯和科因卜拉要求立刻处死迪克·桑德。可是,内格罗走过去,对他们低声说了几句,让他们等几天再杀死他。

于是,他们命人带走了年轻的见习水手,然后特别警告看管迪克·桑德的人,一刻也不能放松对他的监视。

迪克·桑德终于见到了内格罗,自从他们离开海岸后,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个家伙。他知道,正是这个无赖一手造成了流浪者号失事,因此迪克·桑德对他的仇恨远远超过了对他的帮凶的仇恨。

不过,在杀死了那个美国人之后,他不屑再对内格罗说一个字。

哈里斯说,韦尔登夫人和她的孩子都死了,因此迪克·桑德现在万念俱灰,他甚至已经再也不关心那些人会怎么处置他。他们将把他带走。去哪儿呢?这已经无关紧要了。

迪克·桑德带着沉重的铁链,被关押在一间没有窗户的房子里,或者说是一种奴隶贩子的监牢。这种监牢,奥维斯常常用来关押那些因反抗或有暴力行动而被判处死刑的奴隶。在这种监牢中,他再也不能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不过迪克·桑德没有感到任何遗憾。他爱的人已经死了,他为他们报了仇,因此无论等待他的将是什么,他都准备迎接。

大家很快就会明白,内格罗为什么会阻止那些土著杀死哈里斯的凶手,因为他为迪克·桑德准备了一种更可怕的刑罚,这种刑罚只有当地人才知道其中的奥妙。这位十五岁船长的命运,已经完全落入流浪者号那个厨师的掌握中。他唯一的希望就是再把埃居尔抓住,这样他的复仇计划就算圆满完成了。

两天后,也就是5月28日,这一天是被当地人称为“拉科尼”的广场集市日。市场上,聚集了来自内陆地区各主要奴隶贸易机构的奴隶贩子,以及安哥拉附近的一些土著。这个市场并不是专门买卖奴隶的市场,因此这里出售的商品非常丰富,几乎汇集了非洲的所有产品,因此很多商人也都赶到了这里。

从清晨开始,卡佐德的大广场上便挤满了人,简直热闹得难以描述。广场上聚集了大约四五千人,当然其中也包括约瑟·安东尼奥·奥维斯的黑人奴隶,而汤姆和他的同伴们也在其中。这几个不幸的黑人,由于他们是外国来的“黑货”,因此被那些奴隶贩子称为难得的商品。

奥维斯自然也亲自来到了现场,而且他比任何人来得都早。在科因卜拉的陪同下,他要亲自向那些商人推荐他的商品。这些商品被来自内陆各地的奴隶贩子买去后,他们就可以重新组织他们的沙漠商队了。这些奴隶贩子,有的来自坦噶尼喀湖东岸的主要市场乌季季,他们都是一些欧洲混血儿,还有一些是阿拉伯人,他们在这种奴隶贸易中,往往要比那些混血儿更精明。

市场上还聚集了一些土著,有男人、女人,还有孩子。那些土著妇女都非常热情,因此她们的商业才能远远超过那些白人妇女。

在欧洲的那些文明国家,它们的集市绝不会有这么多嘈杂的声音,也不会有如此繁忙的生意。在那些文明的国家,人们出售商品的热情往往超过人们的购买欲,可是在非洲这些未开化地区,买卖的人都同样热情高涨。

对于那些当地人来说,赶集的日子便是欢乐的节日,因此他们即使不是在每个集日都要盛装出行,至少也要戴上他们最漂亮的饰物。他们将头发分成四绺,然后每绺头发上顶着一张花布垫,而那四绺头发又在脑后梳成一个紧贴头皮的发髻,或者是梳成一个粗大的辫子垂在前额,然后再插上几根红色的羽毛。另外,他们还将像羊角一样弯曲的辫子上涂满掺油的红土,就像在机器的连接处涂抹的那种红泥。在这堆掺杂着其他东西的头发上,他们还要别上一串串铁丝或者是象牙制作的别针。

那些想要打扮得更出色的男子,甚至往往会在自己那堆头发上插一把文身用的尖刀,然后还要在每一根头发上穿起一串花籽或者是玻璃珠子,于是他们的头部好像挂着一个五彩缤纷的珠帘。这就是当地男子最常见的发式。

当地妇女喜欢的是另一种发式,她们将头发挽成一个个樱桃大小的小球,然后再梳成几个发髻,或者是卷成螺旋形的卷发。她们往往让那些卷发的发梢垂在脸上,以便更加引人注目。有少数妇女的发型比较简单,或许也更好看一些,她们按照英国风格将头发披在脑后,或者按照法国妇女的样子,把前额的头发剪得齐齐的。不过,无论是哪一种发式,她们总是要在头发上抹上油,或者是涂上黏土,或者是檀木中流出来的一种红胶。这种闪闪发亮的红胶被当地人称为“恩科拉”。可以想象,这些爱美的妇女头发上涂了那么多红呼呼的东西,就好像头上顶着一大块红瓦。

大家不要以为他们的装饰仅限于头发,他们的耳朵也有用处。

这些土著的耳垂戴着贵重木料制作的耳钉,悬挂着镂空的铜环,还有玉米珠串成的耳坠一直垂到胸前,甚至有的人还会挂上一串用作鼻烟壶的小葫芦。耳垂上挂满这么多乱七八糟的附属物,难道它们有时不会不堪重负,垂到他们主人的肩膀上吗?

另外,这些非洲土著的衣服都没有口袋。当然,他们根本不需要口袋,那些刀子、烟袋之类的东西完全可以随便挂在身上。在他们看来,脖子、手臂、手腕、大腿、脚踝等各个部位,都可以戴满白铜的或黄铜的颈圈、手镯、脚镯、镶嵌着发亮的贝壳碎片的牛角,以及本地人称为“萨美萨美”或“塔拉卡斯”的红色珠链。当一个有钱的土著身上挂满亮晶晶的珠宝首饰,看上去简直像是一个挂满饰物的移动货架。

如果说大自然赐予了他们牙齿,难道不是为了让他们拔掉上下门牙,然后再让他们把这些门牙锉成尖齿,或者是锉成像毒蛇的弯钩那样的弯齿吗?如果说大自然还让他们的手指上长出了指甲,难道不是为了让他们留得长长的,以至于什么活儿也干不了吗?如果他们和其他人种一样,骨骼上包着黑色或者是褐色的皮肤,难道不是为了让他们刺上被当地人称为“丹膊”的文身吗?这些文身的图案有树、鸟、月牙、圆月或者是一些波浪形的线条。根据利文斯顿的说法,这种线条来自古代埃及的图画。这种从祖辈传留下来的文身画,是把一种蓝色的颜料一点点放入用刀划出的伤口中。凭着这些文身,人们可以辨认出一个人到底属于哪个部落和家族。如果人们不能把这种标记画在马车的档板上,他们就把它刺在自己的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