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西方名著13

什么样的绅士,那当然是性情孤僻,冷静不易动感情,自负有时接近狂妄,可非常珍重友谊,这个友谊特指华生医生,偶尔冷笑话,热衷于恶作剧的福尔摩斯先生。

这样的人,当然不适合乔治安娜这样腼腆的小姑娘接触。

傍晚的时候,两人终于抵达了,是一起坐马车回来的。

哦,对了,无论是在电影里,还是电视剧,福尔摩斯都很少骑马,文中写的也大多是他坐马车和火车出行。

所以对于福尔摩斯会不会骑马,后世还争论过。

有人觉得,他既然能完美扮演一个马夫,那就说明经常接触马,知道怎么给马喂草和洗澡,另外,他对于马蹄的研究也比较深入。

而另一方则觉得,福尔摩斯是不会骑马的,甚至是害怕上马,不然为什么无论多么紧急的案子,他都坐马车前去,而不是骑马?

不要说马车和骑马一样快,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对于这一点,一直存在争议。

当然,也有人觉得,这有什么好争的,那时候的绅士们都讲究体面,而伦敦城应该也有规定,不能骑马在城中急行。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反正就是很少见到福尔摩斯骑马。

昨天达西离开的时候,是骑着马去的,肯定也是骑马去了伦敦,现在回来却坐着马车,很难说不是为了福尔摩斯。

洛霜好奇,对于下马车的福尔摩斯道,“福尔摩斯先生,请问你会骑马吗?”

福尔摩斯身体一僵,立刻道,“哦,哦,我当然会,我怎么可能不会骑马,这是我五岁就学会的技能了。威克斯小姐,你是在太小看我了。”

洛霜挑眉,意味不明的笑了,“我明白了。”

福尔摩斯深深看了一眼她的神情,随即转过身去,不想推演洛霜都明白了什么。

呵,这个女人肯定想什么不好的事。

身为福尔摩斯,他是不该随随便便演绎一个女士的想法的。

洛霜才不管他的傲慢表现,在她看来,就是被戳穿心思后的傲娇。

福尔摩斯肯定会骑马,但绝对存在什么原因,让他并不喜欢这种出行方式,除非万不得已。

她就不戳穿侦探先生的小心思了,对着达西先生道,“欢迎回来,晚餐已经准备好了。”

达西先生……这是我家,还有,不要一副理所当然主人的口吻,如果你还记得我们的交易的话。

不过他并没有说出来,而是默默咽了回去,和小魔女说什么,以后都是自己遭罪。

威克斯小姐是个大方的姑娘,从不记仇,因为她当场就报了。

所以面对伊瑟拉·威克斯,达西先生已经成功解锁了沉默是金的定义。

他看向后面的乔治安娜,给福尔摩斯介绍道,“这是我的妹妹,乔治安娜·达西。”

“啊,达西小姐和琼斯小姐,晚安。”福尔摩斯敷衍道,随即立刻对上洛霜,“达西说,你的中餐非常有研究,还特意写信了让你准备今晚的晚餐,希望不是达西先生夸大其词。当然,介于他是一个绅士,本身对女士充满的宽容,我也可以理解他搞不定你这位跳脱的女士。”

啧,这就被当场报回来了,不过洛霜一点也不介意,“当然,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位诚实,从不会说好听话的先生,所以你要是觉得不好吃的话,没关系,我还专门交代了厨师,给您,我们尊贵的客人,准备了正宗的英餐。比如仰望星空派,您知道什么是仰望星空吗?就是把鱼头放在面团里一起蒸熟,而鱼头朝向天空,死不瞑目。”

福尔摩斯一顿,迟疑地询问达西,“英餐里有这道菜吗?”

不是他孤陋寡闻,而是什么叫死不瞑目?这能和晚餐联系到一起吗?

达西懒得掺和进两个恶魔之间的战争,直接开口,“没有。好了,我们吃晚餐吧,吃完好好休息,我相信你也累了,福尔摩斯。”

他现在也直接叫福尔摩斯了,实在是和这家伙相处,你真不一定能保持冷淡疏离的礼貌,能不跳起来暴揍他一顿,都是达西涵养好。

谁也不知道这一路上,达西先生遭遇了什么。

这家伙不是号称剑桥大学最孤僻的存在吗?他如何能做到一路上喋喋不休,把达西家族先辈们的风流韵事拿出来说嘴?

没错,达西家族传承了十几代,不可能每代是光明正大的,是合格的绅士,甚至上位史还有那么点不可描述。

也是到了达西祖父那一代,才讲究起来。

因为那是位真正的绅士,一个合格的基督徒。

之后达西父亲受到了严格教导,成长为优秀的英国绅士,而达西在父亲的教导下,也成长如此出色。

达西从小就学习家族史,当然知道那些先辈们光彩的和不光彩的过往,可有些事,每个家族都会尽力掩盖,让外人只知道辉煌史。

达西没有这样炫耀的心思,当然也不想被揭老底,可福尔摩斯这家伙,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一些七零八落的消息,就猜出个七七八八。

一路上,达西听得眉头直皱,好在这家伙还知道分寸,没有当着外人的面说。

不然,他不抽出剑来刺死对面这个家伙,都对不起家族的教导和培养。

福尔摩斯没有这个自觉,认为达西先生不想搭理他,或者说,他知道,但并不在意。

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后,他就直接把这些内容在脑海里删干净了,好奇起这位神秘的威克斯小姐来。

不过,他也明白,自己要是想要揭露威克斯小姐,那他的小秘密也保不住了,似乎有点不划算?

算了算,下次再说了,目前还是案子比较符合他的心意。

一行人来到餐厅,果然有福尔摩斯的场合,就连达西都没说先上去换身衣服再吃饭。

他不想拖延时间,然后在饭后,还要遵照礼仪陪着新客人待在客厅。

还不如现在就吃完,饭后以需要洗漱为由,回房间休息。

洛霜看了一眼达西,忍不住失笑,真是把嫌弃表现得明明显显,偏偏却没什么讨厌之类的负面情绪。

难道这就是福尔摩斯的人格魅力?让人恨不得远离他,又讨厌不了他?

晚餐是火锅,当然要用筷子,不然用叉和刀,多难夹到食物啊。

达西三人早已适应了,吃了很多次中餐后,不会用筷子实在不方便,至于福尔摩斯,他居然也会。

福尔摩斯道,“我很好奇东方古董用筷子的本事,他们似乎能用这个夹起任何东西,小到米粒,还有圆润光滑的食物,都如指臂使,我就试了试,还是很简单的。”

“简单就行,那我们开吃吧。”洛霜介绍了一些小桌上的佐料,“总共是十二种,喜欢什么可以自己调制。当然,不喜欢的话也可以不用,汤底是熬了一下午的骨头汤和鸡肉筋骨汤,已经足够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