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请陛下因功赐国姓,不就不算赘婿了(第3/3页)

朱常淓老脸一红,还盘问她如何知道自己心病,朱毓婵便把自己偷听父王念佛的事儿说了,朱常淓这才释然。

不过,言者无心,听者有意。父女之间的交谈,本是为了给朱常淓去心病,让他知道救他们并没有多死多少官兵。

但旁边的孙氏等人,听到的侧重点就不是那些无聊的军务了,孙氏几乎是一听女儿提到“沈大哥”这三个字时,耳朵就竖了起来。

等丈夫和女儿说完正事后,孙氏一整晚都收不住八卦之心。晚膳吃完撤下后,她就把丈夫拉到一边,反复问起白天的外事,尤其是女儿怎么就见到了外面的男人。

朱常淓被妃子缠不过,也只好把前因后果说了。

孙氏本是眼高于顶的人,总觉得自己生出了王爷的女儿,那将来得嫁给多么顶级的名门才俊才划算。

但听丈夫说明白沈树人的才干官位功劳后,还说了沈树人未婚,她立刻对男方的硬件条件完全不再质疑了。

都这种程度了,还是王府的救命恩人,简直太合适了。

“那沈抚台居然才二十二岁?那也就比婵儿大了七岁,老是稍微老了点,不过二十二就做到抚台了,这怕是全天下都找不出第二个了吧。这小沈长得怎么样?俊不俊朗?”

朱常淓被缠得烦了:“还行吧,高大挺拔壮实得很,人也白得很。”

孙氏脑补了一下,眼珠子一转,立刻缠着丈夫:“王爷,既然对方那么能耐还长得好,那你想办法暗示、让沈家来咱府上提亲才是啊。

婵儿也十五岁了,再酝酿一年半载,也可以嫁人了。而且别管是因为什么理由,他今日也算撞见婵儿了,王府的郡主岂是随便能让外面的男人看的?

从小除了你之外,就只有宦官看到过婵儿的脸,外面的男人见都见不到。他既然也看到了婵儿,就该敢作敢当!”

在明末的封建礼教下,一个闺中少女被外面的男人看见了,就逼对方娶她,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理由虽然奇葩了点,倒也说得过去。

朱常淓却是一阵无语,虽然他也不是很反感这个安排,甚至他自己也动过这个念头。但他比孙氏更懂朝廷法度,于是焦躁地说:

“这沈树人早就被不知多少督抚人家的女儿盯上了,孤今日跟他交谈,话里话外都听得出来!他这是怕被陛下猜忌他结档营私,才一直拖延至今,否则哪里轮得到咱家?

我们也算是皇亲国戚了,这种事情,不得陛下旨意特许,如何能造次?还是这种多难之秋,不知要被多少人嚼舌头呢!”

孙氏却不依,她就这一个女儿,于是不屈不挠地说:“那王爷就给陛下上奏嘛,请陛下赐婚,王爷向来淡泊名利,陛下也是知道的。

哪有叔叔要嫁堂妹,做侄儿的推三阻四的道理?如果是福王有女儿要嫁,陛下说不定还疑心一下,咱家有什么好疑心的?

实在不行,你就在奏书里写明白,就说那位沈抚台是咱家的救命恩人,兵荒马乱中,婵儿不慎走散被他看见了,也被他护送。婵儿要报答他救命之恩,而且要全名节,才顺水推舟,这不就成了?陛下要是连这都阻止,岂不是毁自个儿妹子的名节?”

朱常淓被缠得不行,但听妻子这番话也不无道理,果然已婚女人在家长里短找相亲借口方面的才能,远不是男人和小姑娘能比的。

孙氏一番略显三八的拉扯,让招架不住的朱常淓,只好立刻写了一封给皇侄的奏请。

写完之后,他拿着信还有些不舍:“罢了,这事儿就听你一次,要是陛下拒绝赐婚,那这事儿你也就别提了——会不会快了点?婵儿今天才第一次见到那沈树人。”

孙氏娇嗔:“快什么快!天底下九成的人都还盲婚哑嫁呢,洞房前一眼都没见过的大有人在。婵儿至少能跟那沈抚台聊得热络,好歹不讨厌他,这就算是有福了。听你说那沈树人的条件,手慢就抢不着了!”

朱常淓叹了口气,又说出了内心最后的一点不甘:“咱这种人家,哪里还需要嫁女儿图男方荣华富贵?只要对婵儿好,什么都够了。

咱原本还想找个赘婿呢,我们又无子,将来总要让婵儿的孩子过继姓朱,最好赘婿自个儿都能改姓朱。

如今你非要找这种同样高门大户的,虽说他父亲沈尚书有几个儿子,其他几个年纪尚幼,但估计是绝对不肯让沈抚台改姓朱的,能让他和婵儿将来生的孩子姓朱,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孙氏被丈夫提醒,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她一不做二不休,怂恿道:“这事儿可以再议嘛,现在八字还没一撇呢,不管怎么着先想办法让陛下赐婚。

等赐婚了之后,有机会再提条件呗,咱大明国姓,赐外人姓朱,那是光宗耀祖的事儿,自古多少功臣被皇帝赐国姓?李克用李存勖被大唐皇帝赐姓李的时候,也没见他们觉得丢人啊。

大不了,就说这个朱是陛下因功赐的国姓,别说是当赘婿才赐国姓,不就保住了沈家面子了?要是还觉得委屈,趁着这次如此军功,肯定要给他升官晋爵,多给点爵位,面子里子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