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军事教育之要旨

人也,器也,军也,国也,各有其个体,其形式上之一致,则编制之责也,其精神上之一致,则教育之责也。

言军事教育,则有开宗第一义曰,军事教育之主体,在军队,不在学校,是也。平时之军队,以教育为其唯一事业,战争之教育,以军队为其唯一机关。学校者,不过军队中一部分人员之补习机关而已,以教育与学校相联想,则军队教育无进步,而一部分之事业,必将为主体所排斥而后已。

试举各国军事学校,与普通学校之系统比较之,则尤显,普通学校之为制也,自小学、中学、高等专门大学,自成为系统,而相联络。军事则不然,毕业于中学,不能径入士官学校也,必自军队派遣也,专门学校,非士官学校升入也,必自军队派遣也,大学校,亦非自专门学校送入也,必自军队派遣也,盖将校之真实本领在统御,其根本事业在军队,惟知识上一部分教育,在军队分别授之,则事较不便,则聚之一堂,为共同之研究,是则学校教育之目的耳。

苟明乎征兵之原理,则知平时之军队,即国民之军事学校也。“军人者,国民之精华也,故教育之适否,即足以左右乡党里闾之风尚,与国民精神上以伟大之影响,盖在军队所修得之无形上资质,足以改进社会之风潮,而为国民之仪表,挚实刚健之风盛,则国家即由之而兴,故负军队教育之任者,当知造良兵即所以造良民,军队之教育,即所以陶冶国民之模范典型也。”(日本军队教育令)故曰平时军队之唯一事业,教育是也。

学战于战,此原则也,故不能临战而后学,则学之道,将何从,曰根于往昔之经验,经验之可以言传者,笔之书,其不可以言传者,则为历史的传统精神,故曰“团也者,依其历史,及将校团之团结,最便于从事统一之战争者也。”“严正之军纪,及真正之军人精神,为军队成功之元素,欲使其活动发达,则必有俟乎强大之干队(即平时之军队),各兵既受熏陶而归家,一旦复入,则即能恢复其昔时之习惯,即新编之军,而求其内部坚实亦甚易,故军人精神,恃多员主干队而始成立者也。”(伯卢麦《战略论》)故曰教育,以军队为唯一之主体也。

有一言而可以蔽教育之纲领者,则致一之说是也,故第一求人与器之一致,第二求兵与兵之一致,第三求军与军之一致,第四求军与国之一致。

(一)人与器之一致 不观夫射乎,心之所志,目之所视者,的也,手之所挽者,弓也,而矢则有中有不中也,其不中者,必其心与目之不一致也,必其目与手之不一致也,必其手与弓之不一致也,必其弓与矢之不一致也,语曰,读书有三到,心到眼到口到,到者致一之说也,宁独射焉读焉而已,一艺之微,其能成功而名世者,必有借乎精神身体器用,三者之一致,书家之至者,能用其全身之力于毫端,而力透纸背,军人之执器以御敌,无以异于文人执笔而作书也,方法虽不同,其所求至乎一致者一也。兵卒之来自民间也,其体格之发达,各随其艺以为偏,身与心尤未易习为一致,故必先授以徒手教练及体操,以发达之,体与神交养焉,然后授以器,使朝夕相习焉,以至简之方法,为至多之练习,久久而心身器三者之一致,乃可言也,故夫步兵之于枪也,则曰托之稳,执之坚,发之由自然,骑兵之于马也,则曰鞍上无人,鞍下无马,皆言其身与器之一致也,此单人教练之主旨也。

(二)兵与兵之一致 人心至不齐也,将欲一之,其道何从,曰有术焉,则逆流而入是也,逆流云者,自外而及内,自形式而及于精神是也,以颜子之圣,询孔子以仁,而其入手,则在视听言动,军队教育之道,亦若是已,是故步伐之有规定也,服装之必整齐也,号令之必严明也,整饬其教练于外,所以一其心于内也,器具之有一定位置也,起居之有一定时刻也,严肃其内务于外,所以一其心于内也,虽然亦更有其精神者存焉,则人格之影响,情份之交感是也,惟人格有影响,而上下间之关系以深,惟情份有交感,而彼此间之协同以著,此种一致之基础,成于战术单位之连,连者,军队之家庭也,其长则父也,连之官长,则成年之弟兄也,弁目之长,曰司务长者,则其母也,是数人者,于兵卒一身之起居饮食寒暑疾病,无时不息息焉管理之监视之,苦乐与共而其情足以相死,夫而后一致之精神立焉,此一连教育之主旨也。

(三)军与军之一致 自征兵制行而兵之数量日以增,技术发达而兵之种类日以繁,文明进步而将校之知识日以高,于是军与军之一致,其事愈难,而其要益甚,自其纵者言之,则将将之道,有视乎天才,自其横者言之,则和衷共济,有视乎各人之修养,此种一致,盖与国家存在之源,同其根据,历史之传统,一也;伟人之人格势力,二也;智识锻炼之一致,三也;人事系统(详见下文)之整齐,四也,而每年秋操,图各兵种使用上之一致,使各知其联合之要领,则犹其浅焉者耳。

上文(二)(三)两义,则各国今日通称之军纪二字之意义是也。“军纪者,军队之命脉也,战线亘数十里,地形既殊,境遇亦异,而使有各种任务几百万之军队,依一定之方针,为一致之行动,所谓合万人之心如一心者,则军纪也。”(《日本步兵操典》)

兹言也,仅就其效用言之,于其意义,犹未若哥尔紫将军所论之深切著明也,哥将军[1]曰,苟一想像今日国军之大,不能无疑问,即如此大众,究竟用何法以指挥之是也,答之者则有词矣,曰军纪者,所以使大兵能自由运用者也,斯言是也,顾所谓军纪者,又何物欤。

普通人解之曰,军纪者,以严正之法律,维持其秩序,而严肃其态度之谓,斯言不可驳,而非其至也,德国之秩序态度至严肃矣,而法律之宽,他国无比,历史上有法律愈严而军纪愈棼者,法国共和政府之成也,背戾者悉处以死刑,而军纪之弛如故也,盖法律之效果,发生于事后,故谓军纪发生于法律者非也,或为之说曰,军纪者,发生于国民之道德心,而由于自然者也,兹言亦非也,军纪者,不仅使人不为恶而已,兵卒为克敌之故,必致其死,军纪者,要求此非常之事于兵卒,而使习为自然者也,“法人每谓热诚之爱国心,可以补教练之不足,其实依共和政府之经验,则热诚之爱国者,行军一日而冷其半矣,疲劳之极,则肉体之要求,即越精神而上之,一鼓作气,不可恃也。”(伯卢麦之说与此相发明故引用之)故谓军纪之源在道德者亦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