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关于史例

史例可以说明一切问题。在经验科学中,它们最有说服力,尤其是在军事艺术中更是如此。

香霍斯特将军[1]编写了一本手册,对真正的战争进行了最好的描述。他认为,在军事艺术中,史例是至关重要的。不仅如此,他还运用了史例。如果他不是死在战场上,他就可以将《炮兵手册》第四部分修改完毕,这样我们就能得知,他将以什么样的研究精神从经验中吸取教训。

然而,一般的理论研究者很少这样运用史例,即使用了,也不是起到帮助读者的作用,而是妨碍读者理解问题。因此,注意防止滥用史例和正确地运用史例是极为重要的。

毫无疑问,作为军事艺术基础的各种知识,都属于经验科学的范畴。因为,尽管这些知识多数是借由对事物之性质的认识而获取的,但是这些事物的性质却多半只有通过经验才能认识。

而且运用这些知识的方式在具体情况下是呈变化趋势的,所以,只依据手段的性质,是无法完全认识其作用的。

火药这种具有巨大威力的现代军事武器,其作用是通过经验获取的,而且人们依旧在不断地做实验,搞研究。弹丸因为有了火药,速度达到了每秒1000英尺[2],能杀伤其碰到的任何事物,这是无需赘言的。

但是,更准确地认识这种作用的还有许多其他条件,而其中有些条件只能依据经验才能认识。并且,物质作用不是我们唯一要关注的问题,我们还要探讨精神作用。

但要认识精神作用并作出评价,只能依据经验,别无他法。在中世纪,在火器刚刚出现时,因为构造完善问题,它的物质作用远不如现在,可是精神作用却大过现在。

想要了解一支久经战场、屡战屡胜的且对自己要求甚高的部队能够做点什么,可以参照拿破仑在南征北战时所培养和指挥的那些军队在枪林弹雨中所表现出来的顽强性。

单纯依靠想象,人们是不会相信这些的。此外,经验告诉我们:欧洲军队中依旧存在着仅仅依靠几发炮弹就能打散的部队,比如鞑靼人、克罗地亚人和哥萨克人的军队就是如此。

可是,无论哪种经验科学,都无法让自己提出的真理总有史例作证。军事艺术的理论也不例外。理由有二:一方面是因为用史例为每个真理作证过于烦琐且不可能;一方面则是因为以单个现象难以论证普遍经验。

如果在战争中发现某种手段极为有效,那么它会被经常使用并推而广之,如此一来,它很有可能流行一时。这样,它通过经验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并在理论中占有一席之地。在此,理论只是一般地引用经验来说明手段的由来,并没加以论证。

不过,如果准备引用经验来验证值得怀疑的手段,否定一些常用的手段,或者推介新手段,情况则迥然不同了。这时,我们要从历史中举出实例来加以证明。

若是对史例的运用做进一步考察,很容易发现它有四个要点:

第一,可以用史例单纯说明某种思想。在一切抽象的考察中,如果作者担心自己的思想难以被人们理解或者容易被人误解,那么引用史例,可以说明自己的思想,保证读者正确理解作者的思想。

第二,可以用史例帮助说明某种思想的运用。引用史例能清晰显示处理细小问题的情况,而在一般地叙述一种思想时无法将这些情况完全包括进去。

第三,可以用史实证明自己的论点。倘若只想证明某种结果或现象的可能性,引用史例则完全足够。

第四,通过详细叙述,列举若干史实、某一史实能吸取某种教训,这时,史实本身就能为吸取教训提供真正的证明。

对于第一点,只需简单地列举史例即可,因为人们只是使用史例的一个方面。在这里,史例的历史真实性甚至是无关紧要的,虚构的例子也是可以的。只不过史例比较实际,可以让它所说明的思想更贴近生活。

对于第二点,则要详细讲述史例,但其正确性也是次要的,只是我们依旧要像第一点一样作下说明。

对于第三点,只要举出确凿无疑的事实就可以理解。比如,如有人提出,筑垒阵地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那么只要以崩策耳维茨阵地为例子就够了。可是,阐述某种历史事实是要证明某种一般的真理,就要详尽准确地阐述与该论点有关的所有方面,一定要将历史事实不遗余力地展示出来。

如果这点做得越差,证明力度就越小,就越需要更多的事实来弥补缺点。因为,人们深信,在无法阐述事实的具体情况时,可以引用一定数量的事实来补救。

如打算通过经验来证明,骑兵配置在步兵后面比配置在侧翼为好,那么仅仅举几个骑兵配置在步兵后面获得胜利的战役和骑兵配置在侧翼遭到失败的战役是远远不够的。

如要证明,在尚未掌握绝对优势的情况下,不管是战略上还是战术上,兵分数路包围敌人是危险的,那么仅仅以利佛里会战或瓦格拉木会战为例子,或者举1796年法军向普鲁士战区的进攻或者奥军向意大利战区的进攻的例子是不够的。

为了证明上述这些论点,还要阐述当时的具体过程和一切情况,阐明上述配置形式和进攻形式是如何严重地造成了不利的结局。这样,我们才能知道应该在哪种程度上否定这些形式。这点必须明确,因为全盘否定对真理有百害而无一利。

如上面所讲,在无法详尽叙述一个事实时,可以引用一定数量的实例来弥补。可是,毋庸置疑的是,这是一个容易被人滥用的危险的办法。有些人只沉迷于提出数个例子,而不用心叙述一个事实,结果造成了一个好像很有证明力的假象。

不过,对于反复出现的事情举出许多例子证明不了什么,因为人们同样可以举出许多结果相反的例子来反驳。比如有人举出多路进攻受挫的例子,我们随时可以举出多路进攻获胜的例子。由此可见,这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倘若不是从诸多方面详细地阐述一个事件,而只是单纯地提示,那么该事件犹如从远处看东西,其各个部位模糊不清,从各方面看,它的外部形状却都是相同的。

事实上,这样的实例,相互对立的观点都可以证明。对于道恩指挥的几次战争,有人认为是谨慎周到、深谋远虑的事例,可有些人认为它们是踌躇不前、优柔寡断的典型例子。

1797年,拿破仑率大军越过诺里施阿尔卑斯山的军事行动,既可以看成是英勇果断的表现,也可以当作是鲁莽粗率的行为;1812年,拿破仑在战略上的失败,既可以看成是勇猛过度的结果,也可以说是勇猛不足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