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章(第2/5页)

小星星爱莫能助地瞅着他。拿光来说,频率决定颜色:紫色的光频率最高,红光频率最低。那类具有杀伤力的光甚至不具有对视觉产生色彩感的频率。因此这小星星是温和的。它是浅红色。用目前最新的天文观测仪——射电望远镜(那种望远镜能看清十公里外的一根头发丝!)能辨认它属于哪一类星吗?是一颗少壮的恒星,还是一颗哀老的行星?它循环着怎样的轨迹?或许它早在亿万年前就已陨落,人类目力所接收的不过是它曾有的形象、光的痕迹。因为它太遥远了,远到了在它毁灭后很久,它的光才到达地球,这光在宇宙中旅行了亿万光年。科学要求准确,艺术依赖幻想?前者冷酷,后者多情。他的眼晴不是一台光谱仪,无法分析这颗天体是否陨落,以及它的物理数据,它的分子密度,它的构造和温度。这一切与他不相干。他倒更愿意幻想那上面的景致。那上面会有生物吗?有人吗?有少女吗?有战争吗?

战争把一个少女重新推到他面前。荞子,你使这个奋力杀戮的硬汉子内心多了点什么。是人道的意识吗?不中用啊,你原来压根没忘记她,发生过的一切并没有使你恨她。一个男人,一个男性军人唯独一件事不能左右自己,那就是感情。

感情,这是他先天不足的东西。

他出生在部队入川的马车上。出生后和他的哥哥姐姐们一样,用一块黄军被裹着,被送进山坳里一间低矮简陋的草房。他哇哇哭号着,从一个怀抱转换到另一个怀抱。母亲往那个缠布帕的乡妇手里塞了五块钢洋,而他已在那温暖肮脏的胸脯上寻觅乳头了。母亲头也不回地走了,并没有哭。泪水恐怕早在与其他骨肉分离时流干了。

两年后,当一个戴着帽子、挎着手枪的人出现在他面前时,收养他的乡妇一个劲催他:“喊呐,喊呐!这是你亲妈!快喊!喊了好跟着亲妈走大码头,顿顿吃嘎嘎肉!……”

“亲妈”用一种异样的目光盯着他。这目光有疑惑,有嫌弃,有疼爱,也有疚痛。她把眉毛一挑,对乡妇说:“这孩子是不是有病?肚子怎么这样大?”

乡妇嘻嘻笑道:“乡里娃儿,吃得一顿三碗红苕,硬把个肚儿胀圆了!”

“亲妈”迟迟疑疑地伸出手,想拉他,而他却拖长声尖叫着,拼命往门后面躲。他很快被两个母亲扯将出来,只得对亲妈又踢又打,并用唾沫啐她,用山里的野话骂她。他不仅不承认她是“亲妈”,甚至连她是个女人也否认。他心目中的“妈”是这一个,这个常拉过来照他屁股就给几巴掌的、这个毫无拘束地袒出两个面粉口袋似的大Rx房让他吮吸厮摩的乡下女人。她有着又软又厚的脊梁,他经常伏在上面听着粗俗浅陋的歌谣。只要伏在这脊梁上,他就感到世界是那样太平……

大码头、亲妈和我有什么相干?我爱吃红苕。只要顿顿尽我吃够,过年没有嘎嘎肉吃也无所谓。他象条黑泥鳅似的在亲妈手里挣扎扭动。伹他毕竟还是屈服了。因为亲妈发了脾气,朝他冷冷地板着脸,他宁可挨一百次打也决不看这张冷冷的脸。他被抱到车上,回头求救似的朝那个哭作一团的乡妇喊:“妈——妈……”

后来的许多年里,他一直管母亲叫“亲妈”,为强调这中间的区别。

他被那汽车带到一个人多得可怕的“大码头”,带进一个深宅大院。大院看门老头叫他“幺少爷”,“大少爷”是他那个白净的哥哥,胸口总别着一块雪白的手帕,出出进进总忘不了教训他两句。听说在这位哥哥之前还有姐姐和哥哥,不幸都在兵荒马乱中天折了。假如他们全活着,也象这位哥哥一样教训他,他可就倒霉透啦。

许多年后,母亲提起他这段故事,还皱起粗粗的眉毛,“我当时简直不敢认这个孩子!我打老远看见他坐在塘沟上,又黑又痩,肚子倒腆得老大!浑身不挂一根布丝,还拖着两条鼻涕。我把他抱回来还琢磨好几天:会不会换错了?恐怕那个乡下女人把她的儿子换给我了,不然我怎么会生出这么个孩子?!”

的确,大浴缸和药水皂始终没将他洗白,尤其他跟哥哥走在一道,别人向母亲恭维哥哥清秀白净,说到他,只有一句,“怪结实的。”

连他本人也常常怀疑自己的血统。他感到自己身上的关键素质不属于这个家庭。他从小就试着要破坏这个家庭的规矩。他常趁父亲转过身时,把鱼缸里的“鹤顶红”拎起来。他知道这名贵的金鱼是父亲最珍爱的,是父亲工作之余唯一的喜好。他将鱼放在玻璃板上,看着它挣扎,快速翕动着嘴巴。

他一面享受由此而来的快意一面紧张地窥视父亲的脊梁,他能在父亲转过身的同时将鱼放回缸里。他的用意不在惩罚鱼,而在于惩罚这个过于忽视儿子存在的父亲。他总想弄出点什么惊人之举打破这个家庭严肃得不近情理的相互关系。这家里的气氛使他想大喊大叫,而当他大闹之后,父亲就让保姆把这个“野孩子”领下楼,那间堆杂物的没窗的小屋就是他的禁闭室。

父亲对他说:“什么时侯放你出来,我将酌情而定。”并常用“我正告你”这类不属于儿童理解范围的词汇。每当被“正告”时,母亲脸上总露出少许不忍,她反对任何强硬措施。但就她那副永久性温和的面孔来说,倒不如父亲来得痛快。

母亲只有一个宗旨:“要什么?拿去!不要来烦我。”她以为将好吃的、好穿的、好玩的一古脑堆在孩子面前,就是天下第一的慈母了。

小时上幼儿园,每到周末,当他一见母亲总是打老远就跑上去,向她热烈叙述一个礼拜中他看到和感受到的一切时,母亲总象急于脱身似的匆匆走开。母亲没吻过他。“俄狄普斯情结”只在他单方面起着作用。

后来他上学了。在入学填表格时父亲的名字刚一出现,就听见周围一阵唏嘘声。他当然地成了班里笫一任班长,但第二年就被革职了:他天生不具备那些“好孩子”的素质,总喜欢按自已的一套行事。他尤其不善于管理别人,他认为讨厌的家伙就用拳头整治。他很崇拜神话里那些山大王,常常做出凶神恶煞的样子。他不当班长,但周围仍聚集着许多人,不知是慑服于他的父亲,还是慑服于他的拳头。

他个头很快超过了哥哥,所以改变了捡衣服穿的局面。他为此已对哥哥不屑一顾。上中学头一年,母亲为他买了一辆深蓝色锰钢跑车,凤凰牌,二六型,全包链盒,骑上去风一样轻。这辆车把全班男同学的心都搔痒了。当他骑车从人群里穿过,人群会陡然止住。甭管多么热烈的谈话,变得静悄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