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法西斯集会

现代可以说是后庆典时代,群众还是会大量地聚集在一起,希望能体会到合一、提升的感觉,至少也会把集会当成消遣活动。这样的场合可能是体育活动、演唱会、戏剧演出、游行或名人公祭这类公开仪式。现代所有大型集会中,最恶名昭彰也最讨人厌的,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纳粹与意大利法西斯的群众大会与宣誓活动。这些集会之中,尤以纳粹每年在纽伦堡举办的党代表大会最甚。目击者提道,数十万名纳粹的忠实拥护者聚集在一起,追求“狂热”的体验。

1934年的纽伦堡纳粹党代表大会中,美国记者威廉·夏伊勒(William Shirer)体会到希特勒成功的原因,“二十世纪德国人的生活单调乏味,他们以罗马教会为典范,再创了炫目、多彩、神秘的集会活动”。[1]纳粹党代表大会为期一周,没有任何讨论或思辨的流程,以免干扰“神秘”的效果,只有游行(主要是士兵和纳粹领袖)、军事操演和激励的演说。晚上的活动才是高潮。纳粹建筑师阿尔贝特·施佩尔(Albert Speer)设计了一座巨大的石柱运动场,顶头还有一只巨大的老鹰,纳粹的旗帜到处飞扬,还有一百三十盏防空探照灯,照亮运动场。[2]“在明亮的夜晚里,”夏伊勒相信,“参加代表大会的人卸下内心与灵魂的武装,到达日耳曼人所知的最高境界……在神秘的灯光下,那个奥地利人神奇的声音一出现,日耳曼民族完全合而为一”。[3]

那个奥地利人当然就是希特勒,在精心安排下,他的进场与演说充满戏剧效果,是全场活动的高潮。根据夏伊勒的报道,希特勒一进入大会会场,乐队便停止演奏,全场肃静。乐队倏地吹起巴登进行曲(Badenweiler March),这是希特勒进场的专属乐曲,当“强光打在舞台上时”,接着演奏贝多芬的埃格蒙特序曲(Egmont Overtune)。[4]他的演说可能只是一串口号:“流遍祖国的鲜血!”“我们牺牲的英雄!”等等,过程中,热情逐渐升温,众人狂乱了起来,不断重复高喊“胜利万岁!”(Sieg heils)。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敌对的法国大使安德列·法兰索瓦·庞瑟(AndréFranois-Poncet)也忍不住惊叹:“热情渗透了这个古老的城市,非凡的喜悦占据了成千上万的男男女女,他们身上满是浪漫的热情、神秘的狂喜与神圣的幻觉!”[5]

不过,深深烙印在我们心中的,除了狂喜的群众对着领袖疯狂高喊“胜利万岁”的画面,还有无数受难者的坟冢以及饥饿的身躯。纳粹党代表大会成为现代集体欢腾的象征,也改变了社会科学的观点。涂尔干曾深深着迷于“集体欢腾”(collective effervescence)的现象,但在林霍尔姆看来,涂尔干“太天真了”。林霍尔姆指出:“当代群众运动在社会心理学界留下极大的阴影,学者备受打击,无不把集体欢腾视为恶魔的化身。”[6]历史学家麦克尼尔补充说:“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西方世界对希特勒等法西斯主义非常反感,同各种政治与意识形态有关的姿势、动作都令人担心。”[7]最近有些修正派的社会心理学家认为,法西斯主义的危害使得社会学界的人认为“群体本身就是危险的”。[8]

非学界的人也认为,光“纽伦堡”这个字就让群众变得歇斯底里,再加上演技绝佳、魅力无比的演讲者,这群人什么暴行都可能犯下。在网络上搜寻“纽伦堡集会”,找到的不仅是历史事件,还有各种令人兴奋的大型活动,有人就用这个词来嘲讽超级碗、摇滚演唱会和奥斯卡颁奖典礼。一位左翼分子描述右翼的以色列集会是“犹太人的纽伦堡”;[9]有个不太好笑的脱口秀主持人评论说:“我觉得自己好像在纽伦堡代表大会,每个人的笑声就像在高呼胜利万岁。”[10]1968年,《纽约时报》一段文章批评滚石乐队演唱会“根本就是纽伦堡!”[11]小说家莱斯利·爱泼斯坦(Leslie Epstein)思索何谓运动狂热,包括他自己对棒球的热爱,写道:

自我瓦解、超越、万众一体、人我合一的感受。这样天真、返璞归真、返老还童的喜悦,难道不存在于纽伦堡大会的回响声中……再者,“裁判去死”这股冲动不亚于“杀了犹太人”吧?[12]

爱泼斯坦不认为这是自己的创见,那不过是老生常谈罢了:“早在弗洛伊德研究之前……人人都知道,加入群众,就是允许自己回归原始本能的生活。”

但知识分子开始谴责群众运动,也不过在纽伦堡大会之前一百五十年,当时的政治环境与纳粹非常不同,几乎是完全相反。法西斯大会赞扬暴君,法国大革命则是要推翻暴政。法西斯主义用最粗暴的方式体现政治权利,法国革命孕育出当代左派的概念,政治立场从此有了“左”与“右”之分。对比纽伦堡大会与法国大革命决定性的行动(如攻占巴士底监狱),两者之间只有一点点的相似处:都在户外,都有大量的人民集结,都是“群众运动”。

从现代人的角度来看,法国大革命的起义群众还算温和(即使他们是民主先驱),但他们的行动如浪潮,震惊了所有欧洲宫廷和庄园。一群衣衫褴褛的人,多数饿着肚子,只想要点面包,结果就成功推翻了波旁王朝。业余的法国社会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回顾十九世纪末期后,他认为,群众发起革命的理由,例如争取食物或讨厌旧政权,都不是理性的。他们单纯就是疯了,因为群众的本质就是疯狂。个人一进入人群,“就进入特殊状态,就像被催眠一样,在催眠师的操作下,感受到奇妙的感觉”。在当下,大脑就会“麻痹”,“人开始无意识地行动,成为中枢神经系统的奴隶”。[13]现场集合的不是“众人”,而是一堆神经组织,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原始”的了。

勒庞1895年的著作《乌合之众》成为历久不衰的社会科学畅销书,他并没有见证革命,也没有参考任何历史学家或目击者的说法,但他的描述仿佛就像站在阳台上观看一样。他的书充斥着我们今日会直接当成歧视的论断,举例来说,他认为群众“像女人一样”不理性,容易走向极端。[14]他也不认同低下阶级发动的热血革命,反对法国大革命争取的平等以及各种形式的民主。他写道,同时代的那些群众,纯粹只是“想要彻底毁了现存的社会而已”。[15]尽管如此,这些意见并无损勒庞的权威,反而成为西方思想的主流。弗洛伊德对集体行为的看法都传承自勒庞。

因此,知识分子对群众的既定看法都非常相似。无论是衷心地在纽伦堡为希特勒欢呼,或为了面包在法国发起革命,都和殖民地“野人”的狂热仪式没两样。早期的传教士认为,狂喜的“野人”是被恶魔附身了。后来心理学家说,群众中的个体都被“去个人化”了,退化成幼稚的状态,完全凭感觉,极容易被牵着走。恶魔不是不流行了,只是多了科学的解释。弗洛伊德年轻时在巴黎观察街上的群众,他写道:“我相信他们被一千个恶魔附身了……他们是一群有精神流行病的人,历史上的暴乱都有相同问题。”[16]作为个人,我们都是理性且文明的人,但如果聚在一起,原始的恶魔就来搅和了。1934年的纽伦堡大会导致犹太人大屠杀,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带来恐怖统治。它们连同北美的莫霍克族(Mohawk)战舞、大洋洲土著的成年礼仪式,一起被归为狂野、有杀人倾向的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