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作宾携女友田野调查风波

田野调查,是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人类学对社会科学最大的贡献,涉及语言学、考古学、民族学、人类学、民俗学等。它是一种使研究者走出传统“书斋”的“直接观察法”。早期人类学调查是“一个人的工作”,然“一阴一阳之谓道”,夫妇协作调查效果更佳,如以研究太平洋无文字民族而闻名的美国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1901—1978),就曾和丈夫一同前往南太平洋上的萨摩亚群岛(Samoa)研究萨摩亚人的青春期问题。一个人知识有限,夫妻协作,配合默契,也可以克服长期野外生活的孤独苦闷和种种不适。在国外,这种事屡见不鲜,甚至单身男女同事相伴做田野调查也不罕见。问题是中国有中国的国情,况且是上世纪30年代。

1934年夏天,丁文江(字在君)就任中研院总干事不久,即致函中研院史语所所长傅斯年,禁止研究人员携眷外出调查。此令一出,立刻招致史语所二组(语言组)主任赵元任、专任研究员李方桂激烈反对。赵元任是哈佛大学哲学博士,研究汉语语言学;李方桂是芝加哥大学语言学博士,研究“非汉语语言学”1。二人在国际语言学界皆有影响。赵太太杨步伟的祖父是佛学大师杨仁山,李太太徐樱的父亲徐树铮是北洋陆军将领。这两对新派夫妻一向被视为神仙眷侣。

赵元任、李方桂反对“禁止外出调查携眷”令,甚至提出辞呈相威胁。面对两位语言学大腕的坚强意志,傅斯年万般为难。按说,禁令若非他的主意,至少丁文江事先会征求他的意见。此时,他已焦头烂额,一筹莫展。他于8月4日致电三组(考古组)主任李济:“赵坚持弟须同意携眷调查原则;李(李方桂)仍辞。弟毫无办法,乞兄主持。”这个烫手的山芋,李济自然不会接,他回电傅斯年,“二组事弟不便主持,若兄有何驱使自当遵命。”2最好的办法是睁只眼闭只眼,可这不是傅斯年的性格。

遭受如此激烈的反弹,丁文江也始料未及。最后,他只得“与元任当面细谈两次,一切已有比较满意之解决”,“允将先前致史语所之正式函撤回”。

另一当事者李方桂,原本有赴云南调查倮倮语的计划,因禁令改弦易辙,取消了云南之行。丁文江闻此,8月29日即致函傅斯年表明态度:

云南调查事,弟始终主张。其所以中途变计者,在兄方面以为藉此调停,在弟方面则完全因为兄引“法律”,一事未了,不添事之原则而放弃。目前弟未进行者,(一)仍固尊重兄意;(二)不欲再使方桂发生任何误会。故如方桂肯行,弟依然赞成。否则弟不主张。3

直到9月3日,丁文江还向傅斯年谈起此事的后遗症:“彼允函方桂,力劝其不再辞职,望兄在平斟酌设法(元任云,适之拉方桂甚力,此恐不确)。”4当时,胡适为北京大学文学院院长,他力邀李方桂到北大任教,接揽刘半农病逝后遗下的“语音学讲座”教职。丁文江与胡适是朋友,越想越气,处境为难,竟“以去就争之”。后经中研院院长蔡元培斡旋劝阻胡适的行动,最后改请罗常培出任“语音学讲座”教职,事情才大体了结。

1935年,傅斯年视察第十一次殷墟发掘工地。坑右站立者为董作宾,坑左戴礼帽者为傅斯年、李济(右起)。

李方桂的云南之行则因此延宕至1940年春,而他也不会再提“携眷调查”旧事,他带了北大文科研究所的研究生马学良同行。他们到了云南的路南县尾则村。那次调查的结果,马学良于1941年写成毕业论文《撒尼倮倮语语法》,经过几年的补充和完善,最终以《撒尼彝语研究》为书名于1950年由中国科学院编辑,商务印书馆出版。后来马学良成为彝族语言文化研究的权威。没想到是他成了那次“反对携眷风波”的间接受益者。

此后,赵元任也并未有过携眷外出做田野调查的记录。殊不知仅隔一年,史语所风波再起。

1935年3月10日,史语所在河南安阳5侯家庄西北冈开始第十一次殷墟发掘。此次发掘所获极丰,震惊世界。前后发掘了四座大墓,四百一十一座小墓,出土牛鼎、鹿鼎、石盘、铜盔、戈、矛等,石器、玉器多件,以及精美的象牙碗、鸟兽形仪仗等。

4月初,董作宾(字彦堂)代表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前往考古工地监察殷墟发掘工作。他是史语所元勋,也是殷墟第一次大规模科学发掘的主持人,此后又多次参加殷墟的系统发掘,并开始对甲骨文全面研究,提出甲骨断代的标准,主持了殷代帝王世系年谱等重大课题的研究,成果引人瞩目。董作宾此次到工地,有些欣欣然,竟携女友熊海平同行,并同寓史语所安阳办事处。

4月9日,李济在得到梁思永关于此事的报告后,立即回电,要求梁思永“维持工作站最小限度纪律”。6李济的本意是木已成舟,只能杜绝环境和舆论的纵容,也想把这件事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可事情已到了不能收拾的地步。史语所历史组研究员徐中舒自安阳返北平,向傅斯年讲了此事。傅斯年怒不可遏,4月10日致电史语所, 自请“革罚”:

中舒自彰返,始通知彦堂此行携女友往,并住办事处。弟汗流浃背,痛哭无已。追思本所风纪至此,皆弟之过,应即请革罚。弟今晚赴京7,办理交待,并候惩处。乞陈在君、元任。8

1932年的熊海平。

傅斯年下“罪己诏”,大动肝火其来有自,9还引起过一场风波,他当然不愿史语所再生是非,授人口实。看到所长傅斯年的“罪己诏”,李济也于同日致函丁文江,揽咎于己,自请处分:

昨得孟真兄一电,弟为之惶恐万分,已托元任兄转呈,想已早在鉴中。惟弟对此事真相现在未得任何报告,详情如何,容探明后陈报,现在严重局面之演成,弟实不能辞其咎,孟真兄殆无责任可言,其理由如下:
(一)此时孟真如在假期中10,代理所长职者,弟也;
(二)彦堂此行,孟真事先已表示反对,弟实允许之;
(三)此事之发生又在考古组之工作站,为弟主持之事业。
据此,则此不幸事件之责任,一切均应由弟负,孟真兄殆无责任可言。理合陈请准予免去弟考古组主任一职,并交付惩戒,以维院纪而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