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利·勃兰特(第2/8页)

法:这就是说,您结婚和加入挪威国籍时也用维利·勃兰特这个名字。好吧,也许我们应该从这个问题谈起,也就是您曾多年成为另一个国家的公民。除犹太人外,当时离开希特勒德国的德国人并不很多。

勃:相反,离开的人不少。以我出生的吕贝克市为例,很多人都老了,几乎所有走的人年龄都比我大。我为什么离开德国呢?要是我留下来,他们将逮捕我,并把我送进集中营,当时我没有多少逃脱的可能。即使不逃亡国外,当时我也必须离开吕贝克。但即使离开吕贝克,我也不能上大学,这是我出走的一个原因。上完中学我干了一年的经纪人,这个工作还算有趣。但我想学历史,而当时在希特勒的德国学历史已不可能。因此只要我遇到合适的机会……当时我的小组里有一个人要逃往挪威。他准备在那里开设一个办事处,负责我们抵抗运动的事情。他一切都准备就绪,一个渔夫要从离我家不远的一个地方把他接走。我的任务是帮他逃走,也已经帮助了他。但是这个人没有走成。他被逮捕,送进了集中营。柏林的朋友们问我是否愿意代替他,我接受了。当时我没有想到这一走就意味着将在国外待那么长的时间,因为很多人认为纳粹统治不会太久,有人认为它1年后就要完蛋,最多超不过4年。我虽不是乐观主义者,但是也认为不会比第一次世界大战持续的时间更长,可是事实上却持续了12年。

法:正是您在斯堪的纳维亚度过的那12年,使您的对手们经常对您进行指责。因此,我的问题是:您对没有在德国直接参加对纳粹的斗争感到遗憾吗?

勃:无论是当时还是后来,我的表现都说明:一旦需要,我随时准备冒生命危险。我曾秘密潜回希特勒统治的德国。几个月后因为他们要逮捕我,我又第二次逃亡。我前往希特勒占领的挪威和瑞典。所以我也是冒过风险的。如果用推理的方法来考虑您的问题,那么我的回答是:如果我不离开祖国而留在德国,也许我就没有同样的机会得到锻炼和成长,因而也不可能从事我在柏林时以及在那以后所从事的工作。我指的特别是我在欧洲和国际事务方面的活动。自然,任何事情都必须付出代价。我所付的代价与我的大多数同胞所付的代价是很不相同的。我的代价就是出走。是的,对有的人来说,这种支付代价的方式似乎会使他感到奇怪。所以这就成为我的对手们掀起反对我的运动的借口。我对这些人的回答是:那么,许多德国人承认我、信任我也同样是奇怪的。我说的是奇怪,对吗?我应该说妙极了。许多德国人信任一个其生活经历与他们不同的人,这是一件很妙的事情。这个人的生活经历不比他们的好,但不同。

法:勃兰特总理,我猜测您在谈论出国后付出的代价时也暗指您失去德国国籍的问题。您在丢了德国国籍加入挪威国籍时有没有感到痛苦?

勃:没有。

法:为什么?您是不是太热爱挪威了?

勃:是的,我把挪威看成是我的第二祖国。如果一个人从小就去国外,在那个国家定居,生活得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而且学会了那里的语言……我很快学会了挪威语,我也学得不错。我曾多次说过,我用挪威文写的文章比用德文写的文章要好得多。过去的确如此,尽管现在有所不同。此外,当接纳你的国家使你有许多朋友时,当你彻底吸收了这个国家的文化时,你很容易做到这点,因为你也来自波罗的海……你感到你与你的同胞是不同的,你增添了一些在正常的情况下不能得到的东西。我说明白了吗?我的意思是说,开始时你失去了一个国家,而最终又找到了另一个国家。这不是今天才发现的,我一直承认这个事实。战争期间,我在出版于瑞典的一本书的序言中这样写道:“我为争取自由的挪威和民主的德国而奋斗,也就是为争取一个欧洲人可以在那里生活的欧洲而奋斗。”总之,加入挪威国籍对我来说并不意味着抛弃德国,或者更确切地说并不意味着抛弃我主张的德国。

法:那么我想反过来问您,您在丢了挪威国籍又重新加入德国国籍时是否感到痛苦?

勃:没有。有的国家不要求你作这种选择。要是我成为美国公民,我就不需要归还护照,最多不过保持双重国籍。在挪威没有这种先例,要么是挪威公民,要么不是。因此我痛快地归还了挪威护照。而且我非常清楚,护照不会影响一个人的立场和原有的关系。我知道我还会回到挪威去,那里仍然有我的朋友,回去后,我仍然讲挪威话。总之,我原有的关系绝不会因为我缺乏一份护照而中断。许多人的护照不符合他们的国籍。要是您问我:“难道护照不重要吗?”我的回答是:是重要的,特别是在通过国境时。但是证件的重要性经常是被夸大的。国民的身份是另外一回事。

法:这就是说,您是为了寻求国民身份,寻找祖国,战后才重返柏林的?

勃:不是。1945年秋天和1946年,我以记者身份两次回过德国。我回德国是为了报道纽伦堡审讯[2],同时也想到各地去看一看。我被聘请去德国领导一家报纸或一个新闻社,但事情进行得不顺利。于是我的好朋友,当时挪威外交大臣哈尔瓦德·朗厄对我说:“要是你一年之内不回德国,为什么你不作为我部的成员去巴黎执行挪威的使命?”正当我准备接受他的建议时,他改变了主意。他对我说:“我认为你最好以新闻专员的身份去柏林,任务是向挪威政府提供政治情报和提出你的看法。”于是我去了柏林。很明显,柏林之行加速了我确定自身归宿的过程。而且同样明显的是,比起去巴黎,柏林之行更能使我加速这个过程。如果我到巴黎去,我可能进入某个国际组织,那起码还得有几年……

法:……继续当挪威公民?

勃:是的。至少会再当一段时间的挪威公民。最终也许不会当了。事实上,要是我再等些时候,我根本没有必要重新申请德国国籍。根据1949年的宪法,我只要去某个办事处对他们说“我来这里是为了恢复被纳粹分子剥夺的我的国籍”就够了。我是1948年春天,也就是新德国出现之前,申请恢复德国公民权的。在石勒苏益格-荷尔施泰因[3]政府,他们在印有卐字记号的纸上恢复了我的国籍!真的如此!当时穷得连新印制的表格都没有。他们不得不用墨水随便把卐字涂掉。这个证件我保存在家里作为纪念,它说明我是怎样重新成为德国公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