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德国人和战争与和平中的大屠杀(第3/15页)

这样痛苦的反应解释了消极和漠不关心,但是当然没有对它们进行辩解。这似乎揭示了在大多数历史危机中,社会和个人一样,都几乎没有人认识到危机的深度,因为他们以自我保护的心理态度寻求着庇护所。假如极少数勇敢的德国人退缩到绝望中,至多采取了小规模的反抗行动,而多数人服用了道德的安眠药,那么谁留下来犯下了大规模的杀戮之罪呢?答案是纳粹运动的核心分子,以及所有那些被说服宽恕这一杀戮计划的人。他们的数量不可能精确地确定下来,也不可能测定涉及个别案例的犹太恐惧症的强度。假如可能的话,在大多数案例中辨别杀戮者的行为动机是哪种心理的结果也是困难的,它们包括暴力的犹太恐惧症、对权威的服从、追名逐利,或者施虐狂。

为了测定可能无法测定的东西,同时用些许的证据以及演绎、直觉从事工作,我们就不应该惊讶于历史学家没有能力在以下这个问题上达成共识:在总人口当中,犹太恐惧症的强度到底如何。但是,一个正在出现的共识表明,德国民众并没有赞成纳粹领导层生物学—种族的对犹太人的仇恨。甚至在纳粹统治下,犹太恐惧症也非同出一辙。一个人依然必须区分传统的旨在歧视性举措的犹太恐惧症和希特勒旨在灭绝的犹太恐惧症之间的差异。一个人甚至在战争期间也不能忽视基督教犹太恐惧症持续的存在,因为这至少部分解释了大屠杀期间宗教机构的失败。纳粹宣传比以往更成功地向绝大多数德国人灌输了犹太恐惧症的偏见,但是它没有成功地让多数人疯狂地参与灭绝性地对犹太人的仇恨,这种仇恨感染了纳粹的统治精英。在大屠杀降临到犹太人身上的时候,戈培尔、希姆莱和纳粹的其他高层领导人不断地抱怨部分普通德国人缺乏狂热的状态。我们已经叙述了戈培尔在这一问题上的沮丧,尤其是当他听到柏林人对犹太人必须戴上黄色之星表示同情的时候,他变得十分恼怒。1944年10月4日,希姆莱向他的党卫队地区总指挥抱怨道:许多人,包括纳粹党的成员“给我或者一些其他管理机构提出了宝贵的怜悯恳求;他们一直说所有的犹太人当然都是猪猡,但是某某先生是一个例外,他是一个不应该触及的正派的犹太人”。两天之后,希姆莱在波兹南纳粹党的全国领袖和大区领袖大会上发表了臭名昭著的演讲,他把对犹太人的灭绝比作德国历史中辉煌的一页,但同时也对“超过8000万的德国人感到沮丧。他们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正派的犹太人”。诺曼· 科恩对纳粹德国公众的犹太恐惧症的性质及其效果最好的判断是:大多数人处于与其说是疯狂的仇恨不如说是完全的漠不关心的状态中。这不是一个小成就,因为这就是杀戮者所需要的一切,通过公众的支持他们可以实施自己的犯罪活动。

在整个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大多数德国人继续持有强烈的歧视性的而非灭绝性的犹太恐惧症。这种大众的歧视性犹太恐惧症与引发大屠杀毫无关系。德国民众没有集体地决定发动这场大屠杀;他们狂热的领导人在绝密的情况下发动了这场大屠杀,他们清晰地表明他们并不确信有着广泛的大众支持。希特勒和他的种族灭绝的亲信寄希望于对犹太人普遍的公共偏见,这不是因为他们希望以大众赞同的形式得到充分的回报,因为无论如何这是不可能从歧视性犹太恐惧症中获得的;而是因为这会让他们强化自己的极端举措,他们知道公众可能不会对正在施加给犹太人的东西大惊小怪。伊恩· 克肖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他说:“潜在的反犹太主义和德国民众的冷漠,足以给予纳粹政权不断上升的、有着犯罪动力的仇恨以自主性。纳粹政权需要这一自主性去发动这场大屠杀。”

从集体犯罪到集体的心理抑制

1945年夏季,在许多德国的城镇和乡村出现了招贴画,宣布:“你是有罪的!”这些招贴画展示了来自贝尔森集中营的画面和故事,因为几个原因在公众那里引起了广泛的恐惧和焦虑。画面是恐怖和令人震惊的,“你是有罪的!”这一指控让民众感到不舒服,因为它指向所有的德国人,并且没有任何行政机构署名的展示促动了不确定的感情:是谁正在传递这样广泛的审判。德国人很快发现获胜的、宣称代表纳粹受害者的盟军不仅作出了这样的审判,而且计划让德国人为他们犯下的罪行负责。德国人不可以对自己作出审判,因为他们的敌人占领和分割了他们的国家。无论他们喜欢与否,他们必须习惯于美国人、俄国人、英国人、法国人的审判,要么一致行动,要么跟随他们的法律的、政治的或道德的法规。正如通常所知道的,紧接着的是一个四年期(1945—1949),其间,共同的努力是惩罚那些对把世界带入战争之中负有责任,以及那些对落入他们控制的人犯下难以言表罪行负有责任的德国人。

因为纳粹犯罪的范围如此广泛,涉及数百万的受害者,死亡或下落不明,并难以找到目击证人,因此认定和惩罚这一犯罪行为是不容易的。另外,德国的战败已经造成了它所有机构的完全毁灭和完全崩溃,这一事实使得完成这一任务变得更加困难。这一崩溃给每一个相关的人、茫然的德国人和昏头昏脑的军事机构都造成了普遍的困惑。步履维艰的社会经济问题困扰着整个国家,尤其是数百万遭到轰炸流离失所的家庭,以及远远超过2000万不同国籍的“无家可归之人”。就是在这种混乱的氛围中,战胜国在纽伦堡召集战犯法庭审判纳粹领导人,他们要为犯下战争罪和反人道罪负责。大量的著作记述了对21名著名的纳粹领导人、无数不太出名的亲信,以及和他们相关的犯罪机构(主要是党卫队)的起诉过程。通常大家都认为,这些审讯有助于突出纳粹政权非人道性,有助于给予公正的处罚这些有益的目的。

但是,这些审讯在两个重要的意义上是失败的:它们没有说服德国民众正义得到了执行,同时它们只是起诉了少数的犯罪者。尽管对犹太人所犯的罪行在短期内十分突出,但是纽伦堡法庭和相关的审讯是由战胜国引导的,它们并不代表犹太人的利益,而只代表它们自己的利益。在纽伦堡,大屠杀是一个边缘性的议题;它的意义没有被犹太人社会之外的任何人所认识到,更不用说是德国人自身了。

正如先前所提及的,德国人决不会审判自己,并且许多人竭力躲避审判。在纽伦堡,他们过去的领导人提供了一个悲怆的场面,谴责这一审讯是胜利者的正义,躲避在一系列防卫性的姿态后面,它们包括被迫执行命令、平凡化、对断定的犯罪全然无知。当他们不专注于推卸个人责任的时候,他们又为战败或没有成功履行行政或军事领导职责相互攻击。一些主要的领导人似乎又显示了良心的悔恨,认识到他们是纳粹主义犯罪行为的自愿参与者。汉斯· 弗兰克再次皈依了罗马的天主教,他的公开坦言让他的被告同伴大为震惊:“千年易过,德国的罪行难消。”艾伯特· 施佩尔接受他在纳粹德国所发挥作用的全部责任,这个观点一方面引起了被告同伴的厌恶,另一方面也引起了原告的怀疑。同盟国的法官或者律师显示如此的怀疑态度是可以原谅的,因为当他们面对着迟延的辩护或者坦白时,怀疑这些行为可能受到犯罪者自利动机的促动。这些犯罪者企图提高自身的重要性,或者取悦原告,说服他们更加宽大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