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老子》及道家中之《老》学(第4/5页)

六 【处世之方】

事物变化既有上述之通则,则“知常曰明”之人,处世接物,必有一定之方法。大要吾人若欲如何,必先居于此如何之反面,南辕正所以取道北辙。故,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三十六章,上篇页三十七)

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四十四章,下篇页十)

此非《老子》之尚阴谋,《老子》不过叙述其所发现耳。反之,则将欲张之,必固歙之;将欲强之,必固弱之。故,

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耶?故能成其私。(七章,上篇页七)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二十二章,上篇页二十二至二十三)

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三十四章,上篇页三十六)

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三十九章,下篇页五)

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六十一章,下篇页二十八)

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六十六章,下篇页三十三)

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六十七章,下篇页三十四)

夫惟病病,是以不病。(七十一章,下篇页三十七)

凡此皆“知常曰明”之人所以自处之道也。一事物发展至极点,必变为其反面。其能维持其发展而不致变为其反面者,则其中必先包含其反面之分子,使其发展永不能至极点也。故

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颣,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质真若渝,大方无隅。……(四十一章,下篇页六至七)

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四十五章,下篇页十至十一)

“知常曰明”之人,知事物真相之如此,故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二十八章,上篇页二十九至三十)

总之:

圣人去甚,去奢,去泰。(二十九章,上篇页三十一)

其所以如此,盖恐事物之发展若“泰”“甚”,则将变为其反面也。故曰: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常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九章,上篇页七至八)

又曰:

保此道者不欲盈。(十五章,上篇页十三至十四)

黑格尔谓历史进化,常经“正”、“反”、“合”三阶级。一事物发展至极点必变而为其反面,即由“正”而“反”也。“大直若屈,大巧若拙。”若只直则必变为屈,若只巧则必“弄巧成拙”。惟包含有屈之直,有拙之巧,是谓大直大巧,即“正”与“反”之“合”也。故大直非屈也,若屈而已。大巧非拙也,若拙而已。“知常曰明”之人,“知其雄,守其雌”,常处于“合”,故能“殁身不殆”矣。

【注】按一哲学系统之各部分之发生的程序,与其逻辑的程序,不必相同。本章叙述《老子》哲学,注重于其逻辑的程序。故先述其所谓道、德;次述其所谓反、复。但若就《老子》哲学之发生的程序说,则或《老子》之作者,先有见于“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等反、复之事实,乃归纳为所谓反、复之理论也。

七 【政治及社会哲学】

上述物极则反之通则,无论在何方面,皆是如此。如五色本以悦目,而其极能“令人目盲”。五音本以悦耳,而其极能“令人耳聋”。(见十二章,上篇页十)本此推之,则社会上政治上诸制度,往往皆足以生与其原来目的相反之结果。故曰: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五十七章,下篇页二十三)

法令本所以防盗贼,法令滋彰,盗贼反而多有。又如人之治天下,本欲以有所为,然以有为求有所为,则反不足以有所为,故曰:

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二十九章,上篇页三十)

又曰:

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七十五章,下篇页三十九)

又如民之求生太过者,往往适足以求死。故曰:

人之生动之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五十章,下篇页十五)

又曰:

益生曰祥。(五十五章,下篇页二十一)

又曰:

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七十五章,下篇页三十九)

故圣人之治天下,注重于取消一切致乱之源。法令仁义,皆排除之。以无为为之,以不治治之;无为反无不为,不治反无不治矣。故曰: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下篇页二十三)

圣人之养生,亦以不养养之,故曰:

夫惟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七十五章,下篇页三十九)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上篇页二十六)是人亦法自然。以上所说,亦与人法自然之理相合也。

然人在天地间,若欲维持生活,亦不可无相当之制作,特不可使其发展达于极点而生其反面之结果耳。故曰: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二十八章,上篇页三十)

又曰: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三十二章,上篇页三十三)

就宇宙之发生言,则道为无名,万物为有名。就社会之进化言,则社会原始为无名,所谓“朴”也;制作为有名,所谓“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也”。“名亦既有”,惟“知止可以不殆”,即不使制作太多而生其反面之结果也。

八 【《老子》对于欲及知之态度】

《老子》中屡言及欲。盖人生而有欲,又设种种方法以满足其欲。然满足欲之方法愈多,欲愈不能满足,而人亦愈受其害,所谓“益生曰祥”,“物或益之而损”也。故与其设种种方法以满足欲,不如在根本上寡欲。欲愈寡即愈易满足,而人亦愈受其利,所谓“物或损之而益”,“夫惟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也。寡欲之法,在于减少欲之对象,《老子》曰: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三章,上篇页三至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