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茉莉

老友A君,将七十翁也;退休前任某出版社副总编。该社不大,在业内口碑颇佳;赖其慧眼识珠,推出过不少好书。

君乃善良长者,向以仁心处世待人,虽属无神论者,对特蕾莎修女则敬若女神。他的儿女都在国外成家立业了,老伴也去世了,唯他一人留在北京,住出版社分给他的一幢建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老楼的三居室内,九十几平米,住得极满足。自恃身体健康,未雇“阿姨”。终日读书,写随笔、散文,钩沉往事故人,活得倒也澹淡充实,幸福指数挺高。

几年前,他的家曾是我们共同的二三好友聚在一起谈天说地之处。在他书房,正面墙上悬挂特蕾莎修女大幅油画像,他请一位画家朋友为他画的,以一方精美古朴的老砚谢之,所谓各得其所。画像左右配挂条幅,乃君亲笔所书特蕾莎修女生前常说的话:

“人们经常是不讲道理的,反逻辑的和自以为是的;不管怎样,都要原谅他们。”

“即使你将你最好的留给世界了,对世界可能也是微不足道的;但你还是要将最好的留下。”

他的书法在京城小有名气,若别人求字,每以特蕾莎语录相赠。

曾有人执意要其写孔子语录——多为官场中人。所谓“国学”在官场大热后,执该意者尤多。

他却每次都教导彼们:“孔子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特蕾莎修女是世界的,但也应是中国的。二者的思想都是可敬的,比起来,孔子家族从王权那儿所获得好处太多太大了,简直也可以用‘罄竹难书’来形容。而特蕾莎修女没从任何利益集团那儿沽钓过任何好处,她是一位纯粹地为世界上穷困的人们服务的人,她的一生更是不为任何个人利益竭诚努力的一生——还是写她的话吧。”

倘对方坚持己见,他竟会放下笔,正色道:“要么写特蕾莎修女的话,要么算了,只能请你原谅我驳了你的面子。”

有几次我也在场,眼见他将对方搞得怪难堪的,待对方走后,忍不住劝他何必那么认真?

他却说:“我太讨厌奉迎之风了,俗不可耐。”

他对自己的人生如此评价:“一件害人的事也没做过,给人世间留下了几本好书而已。”

A君称得上是难得的好邻居。那幢六层老楼没电梯,一星期一次,他定期搞楼道卫生,二十几年从未间断,四季如常。他家住三楼,既不但每次从六楼认真扫到一楼,还用拖布拖。拖一遍,至少换三桶水,有时竟拖两遍。他所住的那个单元,楼道总是干干净净的,楼梯扶手更是一尘不染。而另外四个单元的楼道,则脏得近乎垃圾楼的楼道了。那幢楼原本住着两个事业单位的人家,老住户或将房子卖了,或租出了,后搬入的人家都拒绝交每月一二十元的清扫费(从前每月十元,后来也不过每月二十元)。没专人清扫,也不是每个单元都有一位他那样的义务清扫工,自然就脏。脏得实在让人看不下眼去的时候,由街道干部强迫着,才一家出一个人来一次大扫除。也不是每家都肯出人,租房住的外地户尤其不肯出人,在那种时候每锁上门,全家大小遛弯儿去了,等大扫除过后再回家。反正都不是老户,即使住对门同时开门见着了也不说一句话,便根本都不在乎给对方留下怎样的印象。或许,还都想给对方留下这么一种印象——别惹我啊,我不是好惹的,我是草民我怕谁?几次大扫除后,出人的人家就很生不出人的人家的气,见着了不拿好眼色瞪对方。对方也还以冷眼,意思是——我家门槛以外的卫生关我什么事?下次我家还没人,你管得着吗?气死你!仿佛,要证明自己正是那种不管自己怎样,别人那都必须包容自己的人。结果便是,互相嫌恶。这使街道干部们很头疼、很无奈,因为有关方面经常检查社区卫生。怕受批评,后来干脆由街道出一笔钱,每两个月雇人打扫一次那幢楼的楼道。虽然如此,A君仍充当着义务清扫工,他难以忍受两个月才打扫一次的楼道的卫生状况。

某日我去他家,恰见他在拖楼道,也恰见一对青年男女自上层楼下来,都往楼梯上吐瓜子皮。

我说:“年轻人,怜悯一点儿老同志行不行?快七十岁的人了,拖一次楼道不容易……”

不待我的话说完,男青年顶了我一句:“有人逼他做了吗?”

我再说不出话来,一对年轻人冷面而过。

A君却责备我:“你多余说那么几句,他们是租房住的,房租又涨了,他们压力大,应该像特蕾莎修女说的,原谅他们。”

进了他家,各自坐下,他又说:“单元门一关,我就当我们这个单元的人家都属于一个大家庭。不管买下了房子的,租住的,主要家庭成员都是忙人、累人、有压力的人。就我是闲人,也没什么压力,搞搞楼道公共卫生这种事由我来做责无旁贷,全当健身了。”

我说:“你可以写份告知书贴楼道里,要求别人起码能尽量保持一下楼道卫生。”

他说:“不是没那么想过。转而一想,觉得不好。”

问:“为什么觉得不好?”

他说:“确实也没人逼我做啊。何况街道上还雇人每两个月打扫一次。我心甘情愿地做是一回事,可如果以为自己因而就有权要求别人怎样怎样的话,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又无话可说了。

去年年初,我们的一位共同的朋友在电话中告诉我——A君摊上官司了,成了被告了,而且基本上是原告胜诉了。

愕问详情,方知——住他楼上的一户人家七十六岁的老太太,在自家门外跌了一跤,大腿骨折。而那老太太的五十来岁的儿子,认为是由于A君刚刚拖过楼道,使水泥地面太湿,因而才导致自己的老娘滑倒了。人家说有自家小“阿姨”可做证,给了他两种选择——或一次性赔偿十万元,彻底私了;或等着上法庭。

A君的常识提醒他,私了往往后患无穷,只得选择了当被告。

而法官认为——楼道没有探头,故无铁证足以证明,老太太之跌倒确与A君拖湿了地面有关;但也没有铁证足以证明,A君拖过的地面并非多么的湿滑。所以,从逻辑上不能排除有其可能性。又所以,此案只能依据逻辑关系进行判决,小“阿姨”的证言作为参考。

结果是——A君须为老太太支付一半也就是两万三千余元的人道主义住院医疗费;老太太没参加过工作,她儿子也没为她缴纳过医保,故本案不能不本着同情弱者的司法精神进行判决。

A君没上诉,他预料上诉也肯定还是那么一种结果,认了。

我说:“我见过他拖楼道啊,他每涮一次拖布,都会用戴胶皮手套的双手将拖布拧得很干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