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派别的分裂(第2/5页)

革命时期的财政,不但要保障当前时期革命的各项支出,而且要保障未来革命可能面临的各种费用问题。因此,爱国税这个办法终究是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只能暂时性地缓解财政问题。革命需要长效化的可行措施。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只有没收和出售教会财产来减轻国家负担这一个办法。这样做不但符合社会公众利益,而且也完全合理,因为财产属于教会,而不属于神父们,僧侣只是财产的管理人,而不是财产的所有人。国家承担了教会和教士们的开支,自然也享有使用支配这些财产的权力。国家可以通过这个办法掌握巨大财源,进而在政治上取得巨大的成果。

重要的是,为防止旧有势力阻碍革命,在国家内部不能再容许旧有的独立集团的存在。僧侣这个旧有的集团拥有庞大的等级组织和财富,革命来临后,他们很想保持原来的独立地位。但他们的设想与新的社会制度格格不入,因为只有在国家不存在的情况下,各个集团、各等级才能独立存在。如今一切职能都要变为公共的了,需要把教士职务变为宗教官职,类似于把王权变为最高行政官职一样。国家想把教会变为国有,首先要收回教会的财产,并付给僧侣薪俸,给予适当的补助金。通过这种方式,旧宗教制度被摧毁了。

当时,迫切需要取消什一税。免除交给僧侣的什一税后,将很大程度上减轻农民负担。8月4日夜,免除什一税的决议宣布后,仅仅7天,什一税被完全取消。最开始,僧侣还比较反对,不过后来也同意了。这是他们能够作出的最大让步。巴黎大主教代表全体主教宣布,教会放弃什一税。

教会财产属于谁

紧接着,马上开始讨论关于教会财产所有权的问题。奥顿的主教塔列朗认为,僧侣为了国家利益,应该放弃这些财产。对于国家来说,这是正确且合适的选择。拥有了总额达数十亿里弗的教会财产后,国家不但可以维持宗教开支,还可以偿还国债,支付永久年金、终身年金和司法机关经费。塔列朗的主张遭到僧侣的强烈反对。不过,由于僧侣只是教会财产的保管人而非拥有者,1789年12月2日,还是制定了国家拥有教会财产的法令。

这也埋下了僧侣仇恨革命的种子。失去财产的僧侣开始反对新制度,而且比贵族反对得更为激烈。不过,由于财产还由他们负责管理,僧侣们希望归国家所有后的财产只是用于债务抵押,而不出售。其实,这只是一厢情愿罢了。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能用的办法已经用尽。国库已是寅吃卯粮,勉强维持,由于大量发行票据,贴现银行的信用度日益降低,更是入不敷出。只有出售四亿里弗的教会财产,才能应付当年及下年的支出。出售的过程也是相当困难的,巴黎市政府和其他市政府虽然出面认购了很大一部分,却因为没有钱缴纳,只得先发行市钞券筹募资金,等到财产出售给私人有了必要资金后再将市钞券收回。这时有人提出,如果不发行市钞,采用由国家发行票券,代替金属货币强制流通的办法,将会更加便捷。指券(信用券)便是这样产生的。

通过这种方式,教会财产终于能够出售了,促进了革命事业的发展。借助指券这个媒介,国家和债权人紧密联系在了一起,国家通过指券偿付债务,债权人通过指券享有担保收益。指券流通到最后,还是要走到兑换现金的地步。一旦兑现,指券的使命马上终结,将不再具有担保证据的功能。因为这些原因,发行指券必须强制流通,并根据出售财产总值对发行额进行限制,维护指券的信用,还要规定指券有利息,防止指券因骤然兑现而贬值。最开始发行指券的时候,还是相当谨慎的,所以赢得了大家的信任。指券的利息最初增加了指券的好处,后来却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到第二次发行指券时就取消了。由于使用不当等外部原因,人们逐渐失去了对指券的信任。

12月29日,国家拥有教会财产的法令公布以后,僧侣发现转移财产管理权和出售四亿里弗财产的事情将成定局,而且要发行纸币,他们便想方设法地来阻挠,防止自己的财富被剥夺。他们希望能够认购四亿里弗的公债,这也是他们的最后一计。如果议会接受,就相当于先否认僧侣是财产的主人,又承认他们是财产的主人。要求被拒绝后,僧侣发动多项攻势,阻挠市政府的工作。他们打着维护宗教利益的幌子,维护自己的私利。他们制造宗教纠纷,煽动天主教徒反对基督教徒,并嫁祸于议会。在当时,就连僧侣们也承认修道院修道誓愿的恶弊。1790年2月13日,这种恶弊被取缔,南锡的主教提出,天主教是唯一能举行公开的仪式的宗教。对于这种提议,议会起先是置之不理。后来,又有人提出同样的建议。为表示对最高主宰和天主教的尊崇,议会经过激烈争论之后宣布,不应该在这个问题上发表意见。

来自宗教的反抗

1790年6月至7月,僧侣们想借议会忙于内部组织工作的时机挑起分裂。他们希望能够恢复信仰的纯正,按照最古老的方式重建教会。为使宗教能够造福国家,提出一个不侵犯教会教义的计划,按照八十三个郡的数目削减主教管区,使两者所辖区域相互一致,主教由行政官和议员的选举人任命,教会参事会同时被取消,其成员由副司铎代替。另外,僧侣们的生活有了充分保证,除了高级僧侣的收入有所减少外,教区司铎们的收入普遍增加,他们占僧侣的大多数。但是,僧侣要利用世俗化这个借口大做文章。一开始讨论的时候,埃克斯的大主教提出,按照教规,行政当局不能任命或撤销主教职位。克莱蒙的主教在投票表决的时候也提出了这样的异议,随后离开了会场。在他的率领下,反对派议员全部离场。不过,法令最终还是通过了。不过自此之后,僧侣开始和反对派贵族勾结在一起,动用他们的所有力量阻挠革命。为了分裂议会和郡,他们在郡的机构刚成立的时候,私下串联选举人,企图用提出新候选人的方式制造混乱。他们的阴谋很快被人在议会讲坛上揭发。事情败露后,他们又打着人民最高主权的幌子,企图推动议会改选,如果达到目的,对他们而言自然利大于弊。夏普利埃发现了他们的意图,说:“全部最高主权的确属于人民,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目前时机还不成熟。如今宪法还未完成,仓促改选议会只是破坏宪法和自由;如今有些人,他们妄想消灭宪法和自由,妄想复辟等级和专制,妄想挥霍国家收入。如果真的改选议会,只会给这些妄想带来希望。”议员们纷纷注视着宗教派代表——修道院长莫里。莫里大声喊道:“这些人应该被送到夏特莱裁判所去!不过,假如你们不知道他们是谁,就没必要提他们。”夏普利埃接着说:“宪法不可能由两个议会来制定。更何况,现如今已经没有等级区分了,现在的选举人已不是以前的选举人,原来的选区司法区已经和郡混同了。因此,限制权力的条款已经无效,如果将权限受到条款限制的议员排除在议会外,是不符合宪法原则的。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他们也必须留在议会。”莫里接着又说:“有人巧舌如簧,实际上是和我们诡辩,我们这些代表是从哪天起组成国民议会的?先生们,我们已经完成了宪法,只差宣布全部执行权属于国王了。我们存在的意义,不外乎是保证人民享有立法权,证明人民同意税收,使我们的自由更有保障。因此,任何限制人民代表权的决议,我都坚决反对。全体国民在我们之上,我们限制他们的权力,就相当于限制我们自己的权力。我们缔造了自由,就更应当尊重全体国民的自由。”右边的人们对莫里的发言报以热烈的掌声。米拉波见状立即走上讲坛,他说:“我回答刚才的问题。当士兵们团团围住会场门口,我们只得将会场换到其他地方的时候,人民代表成为国民议会。这一天,改变了我们的权力。我们千辛万苦使我们的权力合法化了,并得到了国民的拥护。有位为了拯救祖国而违反法律的古代伟人,当敌人质问他没有遵守法律时,他说了一句名言:‘我敢说我拯救了祖国!’”这时,米拉波转身面向平民代表们说:“诸位先生,我敢说,你们拯救了法国!”这时,与会人员自发地站了起来,并宣布,不完成会议的工作决不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