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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但这意味着你得再回来一趟。”

想到逃脱之后还要返回这座墓穴,我的膝盖都有点儿发抖。“什么事?”

他含混地指了指那本依然放在桌上的《冬魂》。“我没有多少书可以读。他们……那些照顾我的人……没有什么分辨力,我必须准确地说出标题,他们才能把书找来,而且经常都是错的。所以我对新的诗人知之甚少。也许你……不知道你能不能……替我挑几本书?”

老人蹒跚着向前走了三步,在那个可怕的瞬间,我以为他会用那两只腐烂的手抓住我的。他的动作戛然而止,但那双破布包裹的手悬在空中,反而显得更加迫切、无助而动人。

“好的,我会帮你弄几本书。”但不会回到这里。我暗自想道。我可以把书交给你骷髅外道的朋友们,但我绝不会回到这个见鬼的地方。不过我还没来得及说出自己的想法,达斯再次开口了。

“我特别喜欢美国新锐诗人埃德温·阿林顿·罗宾逊的作品,”他匆匆说道,“他的诗我只读过一首,《理查德·科里》。那首诗的结局真美,非常适合现在的我,那就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你可以带给我这样的作品吗?”

我惊得目瞪口呆。那位美国新锐诗人?我实在不知该如何回答,最后我只能点了点头,生怕说错一个字。“好的,”我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我试试。”

那个可怜的扭曲身影转身离开房间。一秒以后我也退了出去。黑帘缠绵地拂过我的身体,仿佛不肯放我逃离,但我马上就自由了。自由!

我眼里的加尔各答如此美丽。穿透云层的微弱阳光,拥挤的人群,傍晚糟糕的交通——解脱的愉悦给眼前的所有东西都镀上了一层光晕。然后我想起了达斯的最后几句话,无数问题纷至沓来。不,等会儿再想。至少现在,我是自由的。

那两个教徒在楼梯脚下等着。几分钟内,他们就领着我穿过棚户区来到了大街上。我截下一辆出租车。离开之前,一名教徒塞给我一张脏兮兮的卡片,上面草草写着一行字:迦梨格特前——9:00。“到时候我把书送到这里?”我问那个瘦子。他点头表示肯定,也算是告别。

黑黄相间的出租车融入几乎完全不动的车流,我花了十分钟时间享受极度紧张之后的解脱感。刚才的经历真是活见鬼!莫罗绝对不会相信。现在就连我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我坐在那里,周围可能埋伏着加尔各答疯狂的街头暴徒,我就那么坐在桌边,跟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遗留下来的不知道什么东西交谈。真是活见鬼!

《哈泼斯》不可能发表这样的故事。《国家探秘报》或许可以,但《哈泼斯》绝对不会。我大笑起来,那个浑身冒汗的小个子出租车司机回过头来,惊讶地盯着这个疯子美国佬。我微微一笑,花了几分钟时间构思开头,裁剪故事,提炼出主干和愤世嫉俗的腔调,莫罗就喜欢这个。等我想到应该记住上车的位置时,已经来不及了,车早就开出去了好几英里。

最后我终于看到了熟悉的高楼,这意味着我们离市中心很近了。我在距离酒店大约两个街区的地方下了车,路边有一家看起来快要倒闭的商店,店门上方挂着一块硕大的招牌:曼尼书店。金属书架犹如迷宫,到处都是高耸的书堆,有新的也有旧的,一些书上已经积了厚厚一层灰,这里的书大部分都是英文版的。

我花了大约三十分钟挑了八本优秀的新诗。店里没有罗宾逊的集子,倒是有一本《口袋现代诗》,里面收录了《理查德·科里》《黑山》和《沃尔特·惠特曼》。我翻着泛黄的书页,皱起眉头。难道我误解了达斯的意思?应该不会。

我依然没有想好应该怎么办,但我还是花几分钟时间挑了最后两本尺寸合适的书。店员找了几个奇形怪状的硬币给我,我向他打听附近哪里有药店。他皱眉摇头表示听不懂,几经尝试之后,我终于让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啊,是的,是的,”他说,“药剂师。”他指给我书店和酒店之间的某个位置。

当我回到欧贝罗大酒店的时候,已经差不多是下午六点了。那群共产主义者依然蹲在马路边上围着一小堆火煮茶。我忍不住欣喜地朝他们挥挥手,一步跨回有空调的、安全的另一个世界里。

我在半睡半醒中迎来了加尔各答的黄昏。刚才的激动与如释重负已经悄然流逝,取而代之的是疲累和犹豫。我不断回想下午的每一个细节,徒劳地试图淡化达斯残缺不全的身体带来的恐惧。但是,我越是想逃避,当时的画面就越是清晰地浮现在我紧闭的眼睑后面,一次次的回放让它变得越发阴森可怖。

“……真美,非常适合现在的我,那就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

压根儿不用翻开新买的平装本诗集,我知道达斯说的那首诗是怎么写的。

然而理查德·科里,在一个宁静的夏夜,

回到家里,用一颗子弹打穿了自己的头颅。

过去的十年里,西蒙和加丰克尔的歌让这一幕变得家喻户晓。

那就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

已经快七点了。我换了条裤子,洗漱一番,然后下楼吃了份简单的晚餐。我点了咖喱饭和炸面团,阿姆丽塔总说这种炸面团名叫“普里”,但菜单上写的是“卢齐”。吃饭时我还喝了两瓶冰凉的孟买啤酒,一小时后我回到楼上,感觉轻松多了。还在走廊里我就听见房间的电话在响,可是等我终于摸到钥匙的时候,铃声停了。

棕色袋子依然静静地躺在衣柜深处的架子上。那把点二五口径的自动手枪看起来比我记忆中还小。或许正是因为它看起来太像玩具,我才终于下定了决心。

我取出从药店买来的刀片和胶水,然后掂了掂三本尺寸较大的诗集,看来只有精装本的劳伦斯·达雷尔比较合适。动手之前,我迟疑了片刻;我这辈子最讨厌糟蹋书籍。

我花四十分钟时间干完了活,每一分钟都在担心自己的手指头会被割掉。碎纸片堆了半个垃圾桶,整本书的内页看起来像是被老鼠啃了很多年,但那把小手枪完美地嵌进了我切出来的洞里。

光是看着它就让我的心不由得狂跳起来。我不断地告诉自己,我随时可以改变主意,把这玩意儿扔到某条巷子里。事实上,既然它被嵌进了书里,那么我可以很方便地把它带到酒店外面扔掉。至少我是这么告诉自己的。

但我又把它取了出来,小心翼翼地装上填满的弹匣,啪嗒一声锁上卡扣。我翻来覆去地看了一圈,没有找到保险。然后我把枪放回书里,谨慎地在书页的几个点上涂了胶水,把它封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