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共同的敌人 第五章

说实在的,我更愿意开国产的“乌阿斯”和“尼瓦”牌汽车。不是出于我的爱国主义热情,而是因为“丰田”吉普在乌兹别克并非是一款很流行的车型。如果用魔法把车伪装起来,就如同在头上挥着小旗大喊:“我们是新来的!谁来接我们?”反而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

但阿方基肯定地告诉我们,要去的地方路况很糟。简直是糟透了。我们见到的惟一一辆“尼瓦”车是在茶馆附近意外发现的,但那辆老掉牙的汽车车况极差,简直让人不再忍心挖苦它,况且这也毫无意义。

“丰田”车是崭新的,配备完善,亚洲人通常习惯这么做——如果你买得起昂贵的车,那车里就得一应俱全!既要有赛车的消音器,还要有自行车车架(臃肿的车主打小就没骑过车),多碟CD播放机,外载脚蹬等等。总之,所有厂家想得出的奢华装饰都得有,而厂家这么做无非是为哄抬价格找个名目。

车主好像就是当地市场的老板。他看上去是一个极普通的乌兹别克巴依老爷,与他们老动画影片和漫画中描绘的老爷如出一辙,这个大腹便便的商人嘴里也总是叼着雪茄。也许,命运的嘲弄就在于,这个已经不再年轻的男人对富人形象的认识都是来自于儿童动画片以及时髦的欧洲杂志。他很胖,戴着一顶绣着金线的小花帽,身穿昂贵的外套,但紧绷的外套更凸现出他的赘肉。他的领带也价格不菲,而且毫无疑问,这条领带不止一次被油腻的食物溅脏,然后老老实实地放在洗衣机里清洗过。脚上的皮鞋擦得锃亮,但在满是灰尘的大街上显得很不合时宜。他的手上戴着一枚金戒指,戒面镶着硕大的人造宝石,商贩们通常讥讽地称之为“蒙骗石”。只有绣花小帽保留了民族的特色,剩下的完全是一副欧洲派头。他手里拿着的手机也很贵,但只适合有钱的年轻傻瓜,而不是有身份的商人。

“这车能行吗?”我问阿方基。

“好车。”阿方基回答。

我再次环顾四周,没有发现他者。没有敌对分子,没有盟友,也没有普通人。这太好了。

走出黄昏界,我凝视着这位车主的脸颊。然后用能量轻轻触碰了他一下。等着他狐疑地皱着浓眉转过身来。我朝他发了两个咒语,咒语的名称别出心裁。它们叫“多日不见”和“棒打不散”。

当代的巴依老爷笑容满面地与我打起了招呼。

陪伴在他左右的两个小伙子用戒备的目光盯着我。他们也许是他的保镖,也许是他的远房亲戚,极有可能两者皆是。在黄昏界我不小心把铁木尔的假面具给洗掉了。所以一个陌生的俄国人伸出双手走向他们的老板,自然会引起怀疑。

“啊!多年不见!”我大声说。“我父亲的老朋友。”

遗憾的是他比我大二十岁。否则可以说我们是同学,或者说:“记得吗,我们一起当过兵,兄弟!”不过近来提及“一起当过兵”常常不管用了。如果这人是用一沓绿色的美钞逃避兵役的,他会极其反感回忆你们一起当兵的往事。有些人还因此患上了神经官能症。

“我老朋友的儿子!”男人高声叫嚷着向我张开双臂。“这些年你去哪儿啦?”

关键在于应该稍微给人一点提示。接下来他自己会想出一切。

“我?在马里乌波尔我奶奶那儿!”我说。“啊呀,见到你太高兴了!你成了大人物了。”

我们相拥在一起。男人身上散发出羊肉串和高级香水的味道。只是香水喷得过多。

“你的车太棒了!”我用赞许的目光打量着吉普车。“你就是想把它卖给我?”

男人的眼里流露出一丝忧郁,但咒语“棒打不散”不容他有选择的余地。没什么,就让他对我道一声谢谢吧——上路之前格谢尔慷慨相赠,给得不少,否则我就会让这人白送我一辆“丰田”。

“是的……就是它……”他伤感地说。

“拿着!”我打开包,拿出四沓美钞递给他。“如果可以,现在就把车钥匙给我。我赶着去办事!”

“这车……不止这个价……”男人难过地说。

“可我买的是二手车!”我解释说。“对吧?”

“对……”男人勉强承认。

“法尔哈特大叔!”一个年轻小伙不知所措地喊道。

法尔哈特严厉地看了他一眼,年轻人不再作声。

“长辈说话时,别插嘴,别在我老朋友儿子的面前坏了我的名声!”法尔哈特大声呵斥。“我老朋友的儿子会怎么想?”

年轻人诚惶诚恐。再也不敢说什么。

我从男人手中拿过钥匙,坐到驾驶座上。一股簇新的蒙面皮料特有的气味扑鼻而来,我疑惑地看了看里程表。没错……是二手车。但里程表显示,车子一共只跑了三百公里。

我向三人挥挥手,他们虽然没了车,但得到了四万美金。上路后我说:

“你们都从黄昏界出来吧!”

阿利舍尔和阿方基在后座的空位上现出身影。

“换了我就再给他灌点儿迷魂汤,”阿利舍尔说。“免得他将来后悔。这人看上去不地道,很刻薄,但毕竟……”

“多发一条咒语就等于多操一份心。”我摇摇头说。“没事儿,我跟他可以说已经两讫了。他会想通的。”

“我们等埃德加尔吗?”阿利舍尔问。“还是去找光明使者?”

我已经拿定主意,于是否定了这两个方案。

“不,没必要。即刻去山里。离人类越远,我们越安心。”

天黑时分,阿利舍尔替换我开车。我们从撒马尔罕往南部的阿富汗边境已经行驶了三个小时。黄昏开始降临的时候,路况极差的柏油路变成了更糟糕的土路。我爬到后座,阿方基正打着呼噜睡得正香,于是我也决定打个盹儿。临睡前,我从包里拿出几个避邪物。

菜鸟魔法师喜欢使用各种具有魔法的权杖、水晶球和小刀。有些是他们自己制作的,有些则出自法力更强的魔法师之手。不过,即使是毫无经验的魔法师,只要他连续几天全身心地投入制作,并给魔械注入能量,它们就会获得令人震惊的效果。糟糕的是,虽然这些魔械可以持续发挥功效,且效果显著,但其功效只能维持一夜的时间。针对同一物体不能使用两个不同的咒语。用来喷射火焰的魔棒,即使是在法力较差的他者手中,也能出色地完成任务。但如果敌人发现了破绽,戴上避火的护身符,那么魔棒喷射火焰的魔力也将失去用武之地。因为魔棒不具备使物体冻结、僵化的魔力,也不能将其解冻、复原。一旦如此,你只能使用备用的火焰,或者把魔棒当作棍棒来使唤。难怪法力较差的魔法师总是使用魔杖。这是由普通手杖与长棍混合而成的一种武器。这些魔法师与人类彼此相互影响(法力差的魔法师更喜欢干涉人类的事务,或者让人类干涉他们的事务)。说实在的,有些魔法师棍子舞得比施展法术强多了。记得有一次我们所有的巡查队员去“普希金”电影院参加影片《指环王》的首映式。在光明使者格恩塔里夫和黑暗使者萨鲁曼没有借助魔杖展开恶战之前,一切都挺好的。而此后两排座位上的他者却突然哄笑起来。特别是那些实习生,因为他们的脑袋里整天灌输的就是:指望魔械的魔法师只是耍花拳绣腿,没有真功夫的骗子。魔法的力量在于善于利用黄昏界以及各种咒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