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胡不归(第2/5页)

柠香走到他坐的椅子跟前,弯下身子:“爷爷,我看见你刚才想要说话了。”她的手轻轻抚摸他的脸庞,那神情像是他脸上挂着泪水。柠香的身后的沙发里,他十八岁的重孙歪七扭八地蜷缩着——他是这个家里的第四代,是他长孙的儿子,这孩子小的时候固执地不肯管柠香叫“姑姑”,因为他搞不清楚明明看起来像是“姐姐”的女孩怎么就成了“姑姑”。这孩子过完夏天就要去上大学了,家人们都说:“老爷子,再努力好好活几年,就看见第五代了……”他偶尔会想象第五代的孩子会是什么样——其实婴儿还不就是那副模样,蜷缩着、蠕动着,发出无意义的、类似动物的声音。他不能跟人们说他没那么想看见第五代的孩子——这个连续剧已经太长了,第五代的孩子原本该是个陌生人的。他觉得可能人们期盼着他的长寿也有一点这个意思在里面——一般的连续剧都是三十集,可是他居然演了300集,这个长度让所有人开始好奇它究竟还能播多久,于是不想看见剧终。

因为本来,在他七十五岁的时候,差点就剧终了的。

手术之后,家人都围在他的病床前。他知道手术很成功,他知道还在萌芽状态的癌瘤被干净地切除掉了,他听了一万次——主刀的医生是这个城市最好的大夫,现在最要紧的就是监控癌细胞是否扩散。可是这一切都抵不上他从麻醉里苏醒的那个瞬间,全家人围成的那个半圆里,隐隐约约地,他看见了死神。含笑而立,表情轻松地站在他妻子和他的大儿媳中间。所谓瞬间,就是指消失得很快,在他的眼睛从微睁到彻底睁开的刹那,死神已经不见了。他还来不及有任何的感觉和反应——原谅一个七十五岁,刚刚动过癌症手术的老人吧,他在心里轻笑——我允许自己变得迟钝了,所谓迟钝,也包括对自己无情。

他想抬起自己的胳膊,证明他暂时还活着。他成功地抬起了一点点,不过还没来得及看到自己那只生着老年斑的手,妻子就不由分说地把那只衰弱的胳膊按回到白色被子的云朵里去。她说:“不费那个事儿,别累着了。”

凌晨,他终于有了机会和死神独处,陪床的长子已沉沉入睡——他守在病床前面的时候并没想到,其实自己会死得比父亲还早。死神靠近他的时候,病房里就有了光。昏黄,但是足够他们看清彼此的面容。

“随便你了。”他说话的时候并没有微笑,他一向以待人谦恭有礼著称。不过面对死神,倒是突然间没了“教养”的包袱。人和神的关系,本来就跟人和人之间的有本质区别,对此他无师自通。

“随便我什么?”死神说。

“就现在,走吧,拣日不如撞日。”他意识到自己有力气开口说话了,并且,并不是白天那种气若游丝的声音。

“你急什么?”死神微笑,“都是早晚的事儿,着急上火的,多不好。”

“我等不及了。”他非常平静地回答。

“别撒谎。”死神熟稔地在他的床沿上坐下来,深深凝视他的脸。

“就现在吧,行吗?趁家里人都不在,趁我儿子睡着了。”他知道自己语气平静,因为他已经没有力气不安了。

“真等不及了?到天亮都不想等?”死神含着笑,就好像是在牌桌上。

他终于闭上了眼睛:“不等了,你都已经在这儿了,还有什么可等的。”

“话也不能这么说。”死神诚恳得就像是个老邻居。

他凝神,屏住呼吸,让自己的意志集中在眼前那片闪烁着光斑的黑暗里——片刻之后,像是下了好大的决心:“是,不等了,你受累,就现在吧。求求你。”

“求我什么?生死有命。我当的不过是领路的差,别的事,还真说了不算。”死神的普通话似乎越来越不标准,也许是因为心情放轻松了。

“再多等一会儿,我就不敢了。你明白吗?”他睁开了眼睛,他还是不能允许自己说这句话的时候闭着双眼,任由自己的脸庞变得狰狞。

“真不容易。”死神如释重负,“我只想要你承认,你怕。”

“谁能不怕?你告诉我,你见过谁真的不怕?”他毫不掩饰自己的烦躁。

“不怕的人有的是。没听说过什么叫英雄?”

“我怕,你满意了吗?”

“我有什么满意不满意,怕也不丢脸。哪有人在神面前觉得丢脸的?”

“好,我怕,趁现在还没那么怕,咱们走吧。”

“你都儿孙满堂了,就不能沉住气么?”

“就是不想他们看见,所以趁现在,行不行?”

“不行。有什么关系吗?不想让满堂儿孙看见你怕死,累不累?”

“累,所以不想活了,走吧。”

“再说一遍?大点声?你刚才说你不想什么……”死神惊喜地叹息。

“我说我……”他重新把眼睛闭上了,任由自己的面庞撕扯着自己虚弱的脸,“能不能放过我?我想活着,我不想活了可是我也怕死,我说不清,让我活着吧……”

他觉得自己在哭,可其实他是尿床了。短暂的混沌过后,再睁开眼睛,已是黎明。淡蓝色的光线笼着他稀疏的睫毛,他知道身下的裤子和床单都湿了。

随意喽。他对自己笑了笑。长子已经醒了,头发乱糟糟的,眼神尚且惺忪,空洞地望着他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他想让他帮忙换条裤子,但是开口之前,突然觉得,这孩子刚刚睡醒的神情就跟幼儿时代一模一样。所以他不准备告诉他死神来过了,不准备告诉他昨夜那场漫长而屈辱的对话——他永远都是个孩子,不该让他知道那么难堪的事情。自己毕竟是父亲——即使身子底下有那条潮湿的衬裤。他辛苦而温柔地打量着他,他觉得自己应该对这个世界再友善一点。反正,他已被这个世界亏欠了一生,可以不再计较了。

如果那时真的是弥留之际,该多好。二十年后,在长子的葬礼上,他这么想。那时候心里还有不多不少的一点温柔,如果能戛然而止,其实刚刚好。但是人生嘛,怎么可能允许你刚刚好。也许有的人能得偿所愿,跟他们的人生达成某种精妙的默契,准确地活着,准确地死——所有的准确叠加起来,一生直到落幕都大致优雅。这世上没几个人知道,“优雅”的背后通常都支撑着如影随形的精明。

长子终年六十岁,死于突发的心肌梗死。

他知道,每个来吊丧的人都在惴惴不安地打量他,所有的人都在担心一件事,就是他会因为长子猝然离世的打击,也不久于人世。这种对一个九十多岁的人的担心冲淡了人们的悲伤和怀念,让他觉得有点抱歉,在整个葬礼上,他就这样喧宾夺主。于是他只能一个人静静地想念他的第一个孩子,他出生在重庆,那是抗战刚刚胜利的时候。再往前推一点,他在清早的嘉陵江边上遇到了妻子,她比他年轻得多,那时候他三十岁,她才十九岁。在一条浩荡的江边,她眼睛里的略微带着闪烁的安静让他想起家乡的湖泊。他似乎有很多年没见过湖泊了,这个年轻的女学生像一弯精致的下弦月,勾起了他的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