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胡不归(第4/5页)

“可我知道你庆幸自己活下来了。”

“总有一天我也会去的,总有一天我还能见着她。”

“你还是庆幸。”

“别带我走。”此言一出,如释重负。

死神满脸都是真诚的不解:“活着,就那么好吗?”

“不好。”他清晰地说,“但是我活惯了。”

“这个理由我倒是接受。”死神的最后这句话,在他耳边不甚清楚,似乎越来越远。他突然想起这几次见面,他都不记得死神是如何离开的。他只知道,当他终于明白这一劫暂时算是过去了的时候,浑身冷汗,心脏像块坠落的石头,在胸腔那个深潭里敲出不规律的水花。癌症患者是不会得心脏病的。这个玩笑,这些年,已经自己跟自己开了无数次。即使是已经撑过了五年,被医生宣布治愈的患者,也不那么容易得心脏病。

“爷爷。”柠香小小的身影出现在半开的门后面,“我想尿尿。”

他迟缓地从床上下来。拖鞋在地板上弄出缓慢拖沓的响动。“爷爷带你去,”他急匆匆地说,“柠香是因为刚搬来,还不认得,厕所的门就在洗衣机旁边……”他抓住柠香的小手的时候,心里有种类似“感动”的东西。因为除了死神,还有别的人需要他。

柠香抬起头清澈地看着他:“爷爷,刚才来客人了。”

他心里一惊:“你没睡着?”

小女孩悄悄地摇摇头。

“柠香是不是认床啊?”他想转移话题,“以前没怎么在爷爷家住过,习惯了就好了。”

“嗯。”她抿着嘴,一脸无助的乖巧,这孩子看上去比她的父母都要聪明。

就算是——为了柠香吧,要活下去。活久一点。她会长大的。他这么想的时候,似乎已经听见死神那种尽了力但还是忍不住的笑声。

随后的几年他总是把“死”挂在嘴边上。跟旧朋友见面的时候,常开自己的玩笑,邀请他们来吃自己的丧席,并且可以提前点菜,几位老友因为菜色和口味的问题还认真地起了争执;他认真地交代小儿子,死了以后他们一家还是尽管住在这个房子里,不过要代替他把那几架子的书保存好,要么替柠香留着,柠香不喜欢看书的话,就捐给他原来单位的图书馆;曾经诊治过他的医生过年的时候打电话问候他,他爽朗地说:“让大夫费心了,还活着呢。我也纳闷怎么还活着……”言毕,大笑。

就是在那段时间,他开始喜欢哼那首旧时的歌谣:“她的确傻,鼎鼎有名的傻大姐……”其实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就像当年取悦那个新时代新世界那样,用所有的乐观玩笑和豁达取悦着死亡。用这种彰显出来的“不怕死”,取悦着死亡。这种小心翼翼的讨好,让他错觉活着的时间,变得久了些。

就这样送走了癌症之后的第二个五年。

往下的回忆就没那么清楚了。白驹过隙,人们的眼睛都太容易盯着白马,即使他们知道岁月与白马无关,不过是它身下被奔跑带起来的那一小阵疾风。他不知道人们是什么时候忘记了他得过癌症的。也许,是从他穿上纸尿裤的那天起。他的视力听力都退化得不算厉害,记忆力也尚可,只是腿脚渐渐成了磐石,从客厅的沙发到厕所的那一段距离,对他来说,比旷野中两个古代烽火台间隔得都要远。裹上了婴儿的纸尿裤,他从此就不用再跋涉。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他的身体成了个黄沙漫漫的古战场。就连癌细胞都能在此长眠安息,变成化石。

和纸尿裤一起到来的,还有对自己日益增加的漠然。不再在乎自己身上开始散发某种类似腐朽的气息,不再在乎被人在客厅里褪下裤子清洗,不再在乎打盹的时候口水流出来弄脏衣领——晾晾就干了,有什么要紧,就算晾不干了,又有什么要紧;也不再在乎电话那边传来的旧友故交们的死讯。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家里有个护工开始每天过来三小时,清洗他,照顾他吃饭,给他换衣服——护工原本在对门邻居家当差,三十年的邻居了,比他年轻二十岁,患上了阿兹海默,有个爱好,就是在护工低下头来替他擦洗身子的时候,冷不防重重地咬人家的肩膀。护工把药片和胶囊一个一个地放在盘子边上,对他说:“瞧我肩膀上这些牙印儿,昨天晚上还渗血,真是吓死人,老寿星,您真是比对门儿那位有福气多啦,九十多岁的人,脑子还这么清楚,我每天在他家,就是数着钟点儿盼着来您这儿上班……”

他突然问护工:“有客人么?”

护工愣了一下:“没有,老爷子。”

他说:“睡着的时候也没有?”

护工答:“没有。有客人我当然得叫您。”

一直没有死神的消息。

他想见他一面。跟不跟死神走,是另外一回事情,可以到时候再讨论。他只是怀念着死神那张亲切温和偶尔带着狡诈的脸,如今,让他有兴致怀念的东西,真的不多了。他曾经一时兴起,奋力地拄着拐杖,挪动到对门去,想看看老邻居。但是邻居已经不认识他。他只能坐在邻居对面,听他各种胡言乱语。邻居的儿子一直紧张地盯着他看,好像在盯着一个定时炸弹。后来邻居的儿子终于坐不住,跑到对面去把护工叫来,两个人一起,合力把他搀起来,像是搬动一件珍贵的黄花梨家具:“老爷子,下次再来串门,该回去吃药了……”

他像是自知大势已去那样,奋力地回过头,对邻居说:“我会再来看你。”邻居突然像婴孩那样张开双臂,嘶哑并且旁若无人地哭喊:“我跟你说,我真的不想,不是我愿意的,是日本人逼着我,要我强奸那个姑娘,真的是他们逼我做的……”

护工在一旁强忍着笑意,就像是在看电视小品。

在他九十九岁那年,他参加了柠香的婚礼。还是一样,婚礼上,恨不能人人都来参观他。他眼睛半睁半闭,草坪上装饰的气球远远地悬挂在视线边缘,像串葡萄。他倒是不需要应酬任何人,每个人自然会对他笑脸相迎,他们通常也用类似的笑脸对待婴孩和大熊猫。死神站在绿草坪上那堆白色桌椅之间,慧黠地对他一笑。

他静静地看着死神从阳光里向着他走过来,站在他和一身白纱的柠香中间。

“好久不见。”他是真心的。

“是呀。”死神的面貌却一点没有改变。如今的死神看上去就和他的儿子们年纪相仿。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经历过的衰老,已经比很多人的一生都要长。

“走吧。”他安静地说,“这次是时候上路了吧?”

“你总这样,”死神笑他,“你还真以为你能想活就活,想死就死,并且死在你最想死的时候——那样的话,你还是人么?”